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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城镇化应该走科学理性的发展路子

admin 2005-11-14 来源:景观中国网
  根据有关方面公布的资料,1996至2003年我国的城镇化水平已经连续8年以每年1.43~1.44个百分点的水平在提高。有研究表明,“在中国,如果城镇化水平一年增长0.8个百分点,那么人均
  根据有关方面公布的资料,1996至2003年我国的城镇化水平已经连续8年以每年1.43~1.44个百分点的水平在提高。有研究表明,“在中国,如果城镇化水平一年增长0.8个百分点,那么人均GDP的增长率大体应该是8.6%。如果城镇化一年增长1个百分点,人均GDP需要增长11%才能够支撑。人均GDP增长率超过10%,有可能吗?”学者强调,不真实的所谓高速度,将会产生两方面的误导。首先是导致国家对21世纪城镇化走势导向和三农问题的解决产生误导。1.44个百分点的城镇化速度意味着什么?意味着一年里要使2000万乡村人口变成城镇人口。实际上目前是不可能的,因为我们每年城市的新增就业岗位只有850万左右,不到900万。即使把这些就业岗位全部都给进城农民,城镇也容纳不了一年增长2000万乡村人口。何况,城市还有4%左右的失业劳动力。其次是对地方政府会产生误导。由于城镇化已被看作政绩指标之一,目前已经出现地方政府追求城镇化高增长率的攀比现象。经济发展比较滞后的地方,会觉得我至少要赶上国家平均水平吧。不然不是越来越落后?而经济发达地区会认为,我的经济条件要比其他地方好,更不能低于全国水平。攀比的结果将会使我国城镇化速度更加“居高不下”。城市化之所以能在全国各地风起云涌,遍地开花,就其中的原因而言,除了与当前城市开发的急功近利思想有很大的关系以外,最重要的还在于城镇化建设恰好应合了某些地方官员片面追求政绩的需要。所以,笔者认为,城镇化必须走科学理性的路子。城镇化速度不是越快越好,健康的城镇化取决于城市能够创造足够的就业岗位、良好的人居环境、对大自然索取最少的生产生活模式和合理的空间利用模式,城市面貌不能“一年一小变,三年一大变”,而应坚持继承当地的历史文脉。

  首先,不能让城镇化成为“政治化”的翻版。城镇化建设不仅能为地方官员的业绩、职务升迁增加法码,而且也成了某些地方官员从中捞取好处的一种“遮羞布”,不是有人戏称为“工程上马,领导下马”吗,而且“前赴后继”的社会现象比比皆是。工程建设领域一直是腐败现象的高发区。

  其次,要建立城镇化建设的科学管理机制,不能使城镇化建设成为个别领导意图的“真实再现”。城镇化建设是一项非常重要而又严肃的工作,不仅是一个城市未来发展的前提条件,也是功在当今、造福子孙后代的千秋伟业,应该着重于长远规划。但是令人不可否认的是,如今的一些城镇化建设工作变了调,走了样。一提起城镇化,有些地方领导人满脑子里设想的是能扩建几条“世纪大道”,筹建豪华漂亮、上档次的“城市广场”,搞几项跨世纪的“标志性建筑”。与“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混为一谈,片面追求建设速度,片面强调建设规模,久而久之,必然会超越当地的资源环境和群众的承受能力,其代价必然是损害群众的合法权益,后果可想而知。

  第三,要加强城镇化管理,不能让城镇化工作陷入“翻大饼”的境地。当前许多地方领导提出了“一年一小变,三年一大变”的目标,而作为地方管理部门更是围绕领导的意图转,投其所好,助长了“一个领导一个号,各吹各的调”的现象的盛行。比如在城镇化建设中,由于过去经济条件的限制,有些城市地下基础性的设施老化,本应该加以完善。以城市污水设施为例,按照国外的一些成功的城市管理模式应该是实行雨水与污水分流,需要在地下构建路径不同的管道。再如,城市的供水、电、煤气、通信、光缆等都应做好统一的地下管网预埋工作,从长计议,避免频频马路“开膛破肚”的现象发生。然而,当前一些城市领导谁也不愿意把资金投入到看不见、摸不着的“地下”,都想获取看得见、摸得着的“脸面工程”、“门面工程”,导致了当前的一些城市改造工程项目不是拓宽马路,就是架立交桥规划建设方案一个赛一个的“新、奇、特、大”,然而城市出行难、挤车难、就业难、上学难的状况却得不到根本改变。

  第四,城镇化要遵循客观经济规律,要延续城市文脉。武汉大学城市设计学院院长张在元对我国目前城市建设存在的问题便提出了尖锐批评:忽视城市生存品质,忽视城市文化内涵和历史魅力,城市建设只见建筑不见城市。他甚至不无担忧地说:“我国可能成为全球最大的建筑浪费国。”其实,这种担心决非是危言耸听的,事实上目前有些城市建设工作已经印证了这一点我国是一个人口大国,而水资源、耕地、森林拥有量分别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四分之一、二分之一、七分之一,大多数矿产资源的人均拥有量不足世界平均水平的一半。资源紧张的国情要求我们搞城镇化建设必须事事从长计议,决不能贪图一时之快,更不能干砸子孙饭碗的蠢事。正如十六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指出的那样:“明确不同区域的功能定位。根据各个区域人口、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发展潜力,实行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促进城镇化建康发展。坚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提高城镇综合承载能力,按照循序渐进、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合理布局的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进城镇化。重视发挥城市群的集聚效应。”为此,在实施和推进城镇化发展战略过程中,一定要结合当地的实际,正确理解和把握好上述有关会议精神,这对指导和加强我们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今后的城镇化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是非常重要的。

  笔者认为,一方面,一定要正确把握好“度”。城镇化建设既要尊重当地的客观实际情况,量力而行,切实将建设速度与经济实力的增长协调起来,又要克服长期以来在城镇建设中过分依赖行政手段的传统做法,牢固树立由市场来决定不同城镇的功能定位、产业重点和布局的观念,无论是发展集约化的大都市圈,还是发展分散化的小城镇群,都应以符合不同区域经济发展的特点和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充分转移为原则。另一方面,要立足我国国情,充分考虑我国人口、资源、环境条件,坚持走中国特色的城镇化道路,切实推动和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实现以工促农、以城带乡、最终达到城乡共同发展繁荣的目标,使城镇化建设管理工作建立在科学管理机制上,走出一条健康、持续、发展的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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