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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地名标志成中国城市统一"名片"

admin 2002-05-27 来源:景观中国网
  “广场”无场,“花园”少花。一段时间,中国城镇建筑物名称使用比较混乱。随着各地民政部门加大清理整顿“大、洋、古、怪”的命名,严格地名申报、审核制度,建筑物命名浮夸风
  “广场”无场,“花园”少花。一段时间,中国城镇建筑物名称使用比较混乱。随着各地民政部门加大清理整顿“大、洋、古、怪”的命名,严格地名申报、审核制度,建筑物命名浮夸风随之退潮。如今,标准的地名标志已成为中国城市的统一“名片”。

  地名是最常用的社会公共信息之一,不仅与人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而且与国家的 政治、经济、军事等方面密切相联。中国政府历来重视地名工作,国家有关部门曾联合发文要求:全国地名标志上的地名,其专名和通名一律采用汉语拼音方案拼写,不得使用英文及其它外文译写。之后,在全国开展了有史以来对中国大陆及沿海岛礁第一次大规模的地名普查,共普查地名550万条,其中地名标准化处理13万条,对外公布了南海群岛等一大批标准地名。

  1995年,民政部、交通部、公安部、建设部联合发文,部署在全国国道线两侧村镇设置符合国家要求的标准地名标志。经过3年努力,9万多个被称为“本地人的脸,外地人的眼”的地名标牌整齐划一地排列在全国11万公里的国道线上。2000年,民政部与交通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发文要求,力争用5年时间,在全国667个城市的街、路、巷、楼、门牌设置标准地名标志。

  民政部在对地名工作管理探索的同时,还加强了法律法规的建设。1996年,民政部制定颁发了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截至2001年底,全国省一级行政单位都出台了地名管理法规,70%的市县也制定了地名管理规定,地名管理基本上做到了有法可依、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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