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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建筑遵循形散神不散原则

admin 2005-08-22 来源:景观中国网
  在18日和19日两天的“中俄哈尔滨城市设计暨建筑风格学术论坛”会上,俄罗斯及国内的20多位城市规划和建筑界知名专家学者,就哈尔滨市城市总体设计、城市特色景观规划、建筑
  在18日和19日两天的“中俄哈尔滨城市设计暨建筑风格学术论坛”会上,俄罗斯及国内的20多位城市规划和建筑界知名专家学者,就哈尔滨市城市总体设计、城市特色景观规划、建筑风格定位、城市色彩控制原则、城市界面中心———建筑立面再设计包括文昌街等20条街路立面改造、火车站立面改造等方面各抒己见,提出了颇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

  建筑风格:要必免“千篇一律” 
 
  针对哈尔滨城市建筑的风格定位,众多专家见解基本相同。

  哈尔滨的历史建筑风格比较突出,分布也相对比较集中,在一些活跃的个体风格点缀中又有着大的主体风格的统领,使城市特色呈现出同类项的“千篇一律”。

  随着时代的发展,新的建筑不断出现,哈尔滨城市建筑风格的发展在体现“多样、兼容、开放、纳新”的文化特征的同时,应加强建筑风格的统一与协调,做到“形散而神不散”。

  在历史风貌特色与未来发展上,哈尔滨已经从城市设计的角度对于建筑风格的保护、协调与发展上做了尝试,以应对大规模城市建设对哈尔滨建筑风格发展的不利影响。专家建议,在今后的发展中,应该对城市建筑风格提出进一步的指导原则,适度控制,使其能向着合理的方向发展。

  对于城市规划中的发展区,专家建议,应当提倡以运用新理念,使用新材料,发展新建筑为主,带动哈尔滨新建筑体系的发展,体现出新时代建筑气息。新折衷主义等风格的建筑,可以在靠近协调区的位置适当建造,但不宜成为此区域的主导风格。

  历史建筑:充分再利用

  会上,专家们对哈尔滨的建筑保护工作给与了充分的肯定,同时对一直以来的焦点问题,即都市历史建筑再利用的问题提出了鲜明的观点和立场。

  他们说,保护都市历史建筑和历史文化街区的意义就在于再生与保护生活形态。而这个再利用,着眼点应该立足当代的都市生活。

  另一方面,都市建筑再利用与商业开发运作并不矛盾,在着眼激发城市活力的基础上,历史建筑再利用与商业开发运作完全可以做到两者相互促进。新老建筑的协调组织,高新建筑保护技术的引用,以及适当的“事件性”商业运作等,都是可以借鉴的有效方法。

  城市设计:当考虑弱势群体

  针对哈尔滨城市设计,哈工大建筑学院的一位教授指出,该设计对哈尔滨旧城区、边缘区、非窗口非门面地区的环境改造,以及中低收入人群、弱势群体的日常生活条件的改善上关注程度还不够,投入不足。

  另外,他还指出了四方面的不足。技术创新不够,存在照抄照搬,追求形式主义的庸俗化倾向,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所谓“欧风建筑”复古思潮的泛滥;在设计上仍对视觉美学较为青睐,而对城市经济、社会、资源等问题相对重视不够;对城市设计基础理论及本土特色总结、梳理不够;运行机制尚不完善,城市设计缺少必要的规范依据,存在一定随意性与盲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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