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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划中的“效率”意识

admin 2005-08-19 来源:景观中国网
  土耳其诗人纳乔姆希格梅有一句名言:“人一生中有两样东西是永远不能忘却的,这就是母亲的面孔和城市的面貌。” 但是当城市逐渐扩张,各式形态的建筑时刻刷新着城市的面貌时,
  土耳其诗人纳乔姆希格梅有一句名言:“人一生中有两样东西是永远不能忘却的,这就是母亲的面孔和城市的面貌。” 但是当城市逐渐扩张,各式形态的建筑时刻刷新着城市的面貌时,身居其中之人却渐渐对城市面貌陌生了。目前,全国有183个城市提出建“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目标,30多个城市提出要建中心商务区。而在这些壮观的口号之后,却是土地的大量闲置和浪费,据统计,目前全国各类开发区6000多个,规划占地面积达到3.6万平方公里。全国现有闲置土地、空闲土地、批而未用闲置地400万亩,闲置率7.8%。(人民网8月18日)

  这实质上就形成了一个很大的矛盾:一方面是中央强调宏观调控,节约紧缺资源,另一方面却是地方强调加快发展,片面追求城市的地域拓展,形成新一轮“圈地运动”。在这一进程中,城市规划被誉为“圈地运动”的幕后真凶,7月份,国土资源部公布全国土地规划编修计划,指出很多城市规划超越土地规划,警告要防止地方政府利用城市规划变相“圈地”。实际上,目前正是由于城市规划的过于超前性,片面强调建设开发区和打造商业特色街,造成很多开发区实质上圈而不用,成为土地流失非常严重的部分。

  土地是一个城市必要的资源和要素,可是土地又能成为城市财政的主要来源,特别是有些中小城市,现在相当程度上还是以土地为城市财政的主体收入。那么,由城市规划造成的城市土地资源浪费,实质上表明了当前城市规划的无效率。受体制性制约,政府对土地的征用具有决定权和支配权,所以在城市建设的投入要素中,土地并没有纳入实质性考虑。也就是说,在当前的城市规划中暗含了土地是一种非短缺要素的假设,认为土地是城市规划系统的外部条件,是没有限制和约束的,这就导致了政府在进行城市规划时过分追求其他要素使用效率而严重浪费了土地资源,这也是多年来城市规划与土地规划摩擦冲突不断的根源所在。

  经济学上讲究资源使用的效率,效率这一概念包含三个层次:一是技术效率,二是选择效率,三是配置效率。而无论哪个层面上的效率概念,最终表示效率的指标都是投入产出关系,都是指用更少的要素投入获得更多的有用产出。提出效率问题的潜在假设是,某些要素是有限的,需要提高对其使用的效用。土地作为城市发展的基础性资源,短缺的矛盾一直很突出,那么,城市规划在讲求城市空间布局的拓展时,应提高对土地使用的效用,而不是“筑巢引鸟”。这就要求首先提高城市规划的技术成熟度,避免规划的随意性;其次是在土地用途的规划中加入价值标准,考虑“机会成本”;最后是要对土地资源进行正确配置,从公众利益出发,代表公众利益。

  土地是腐败的温床,而腐败的实现往往就是部分领导者影响甚至是控制了城市规划。这种影响和控制,损害了城市规划原本的科学性、效率性和公平性,使得城市规划成为某些利益集团和当权人利益的代言人。因此,强化城市规划的效率意识,杜绝规划中人为的土地闲置和浪费,一方面充分发挥了稀缺土地的使用效用,另一方面也有助于斩断土地与腐败联结的纽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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