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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住宅八大指标

admin 2002-05-29 来源:景观中国网
建设部住宅产业促进中心不久前制定的《绿色生态住宅技术导则》,在能源、水环境、气环境、声环境、光环境、热环境、绿化、废弃物管理与处置、绿色建筑材料八个方面提出
     建设部住宅产业促进中心不久前制定的《绿色生态住宅技术导则》,在能源、水环境、气环境、声环境、光环境、热环境、绿化、废弃物管理与处置、绿色建筑材料八个方面提出了相关要求。

     能源系统———避免多条管道入户;对住宅的围护结构和冷热系统进行节能设计,鼓励使用太阳能、风能、地热能等,保持室内适宜温度,冬季处于20摄氏度-24摄氏度之间,夏季处于22摄氏度- 27摄氏度之间。

     水环境系统———在室外设立污水处理再利用中水系统和雨水收集利用系统;室内外采用节水型器具,采用水节能型的景观用水系统;

     气环境系统———室外空气质量要求达到二级标准;室内保证自然通风、卫生间有通风换气设施,厨房有烟气集中排放系统,达到居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声环境系统———建筑设计中要求用隔音降噪措施使室内外声环境满足:室外日间声小于50分贝,夜间声小于40分贝;室内日间噪音小于35分贝,夜间小于30分贝。

     光环境系统———室内设计要满足日照时数,尽量采用自然光;室内外避免光污染,如:强光广告、玻璃幕墙等;室内外采用节能灯具,提倡使用太阳能绿色照明。

     绿化系统———绿化用提供光和作用的绿色再生作用机制,具有清洁空气、释放氧气、调节温湿度、保持生物多样性等功能;

     废气物处理系统———生活垃圾应全部袋装、密闭容器存放;实行分类收集,收集率100%、分类率50%以上。

     生态建材系统———使用3R材料(可重复使用、可循环使用、可再生使用),同时还应选用无毒、无害、无污、无放射性、无挥发性,有益健康的材料;应采用已取得国家环境标志认可委员会批准并被授予环境标志的建筑材料和部品。

    文/唐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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