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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化大都市:城市的群体性臆症

admin 2005-07-26 来源:景观中国网
  7月23日《江南时报》消息:“据我了解,目前有100多个城市提出要建国际化大都市,30多个城市提出要建CBD。”在日前举行的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座谈会上,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对
  7月23日《江南时报》消息:“据我了解,目前有100多个城市提出要建国际化大都市,30多个城市提出要建CBD。”在日前举行的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座谈会上,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对一些地方在规划修编过程中盲目追求高速度和高标准显得极为气愤。 

  在中国,“国际化大都市”业已成为一顶给城市加冕的皇冠,是一个城市面子的最佳拍档。在全球化的深刻背景下和中国城市的“狂飙突进”中,100多个城市不约而同地患了一场越美丽越可怕的群体性臆症:举城之力建造“极具震撼性视觉效果”的国际建筑、现代化机场、高尔夫球场……将城市像摊大饼那样摊得大一点,但忘了一点:国际化大都市不是拍脑袋拍出来的、也不是夸海口夸出来的,按照英国学者霍尔及随后许多专家的界定,所谓国际大都市,实际上是一个涉及经济、社会、文化等指标、标准非常之高的城市概念。就算上海,“国际化大都市”的帽子还是将来时呢。 

  在一个城市数量总共才600多个,城市化水平不过40%的发展中国家,100多个臆想中的“国际化大都市”要在中国“遍地开花”:这个梦不能“一笑而过”——我们更有必要厘清这“梦开始的地方”。首先是扭曲的政绩观还有很大的寻租空间,庆父不死鲁难未已,矫正“决策者政绩衡量机制”是关键,不然,一边是债务累累一边是大兴土木的怪状就难以根治;其次,要掂清“公共利益”这个筐,不能打着城市未来的旗号什么决策都往里装,要建立市民参与和制衡机制,让“坊间”的声音成为一种城市决策的力量常态;第三是无限放大的城市规划的自由裁量权,现行的《城市规划编制办法》是上世纪九十年代的产物,期盼新的制度能突出“强制原则”:对涉及城市发展长期保障的资源利用和环境保护、区域协调发展、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等方面的内容,应当确定为必须严格执行的强制性内容。 

  据统计,全国拖欠的1780亿元工程款中,各地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所拖欠的工程款就高达700亿元。这其间有多少是“国际大都市”的“贡献”呢?那些东施效颦的建筑垃圾、那些烟消云散的历史遗迹,如果不对“志在入围”的城市来一场问责风暴,在国际大都市的刚性条件仍像一个谜的今天,他们难免还要在蛊惑的美名下演着劳民伤财的闹剧。 

  国际化大都市,只是某些城市的一场群体性臆症罢了,在倡导科学发展观和和谐社会的当下,一个城市“宜居”的笑脸才是最实在最可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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