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周刊:什么时候我们失去了我们的街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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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3-27
来源:景观中国网
张择端的《清明上河图》画卷收藏在北京故宫博物院,中国城市的《清明上河图》画卷留存在我们的记忆中。我们现在所言及的街头,全然是西方标准,亦如我们的城市充满了国外建筑
张择端的《清明上河图》画卷收藏在北京故宫博物院,中国城市的《清明上河图》画卷留存在我们的记忆中。我们现在所言及的街头,全然是西方标准,亦如我们的城市充满了国外建筑设计师的作品一样;中华文明孕育出的传统街头,千百条小巷、胡同、里弄以及其中的市井生活,在推土机下轰然消失。
至于我们热衷的街头文化,竟几乎都是以所谓的全球化标准来衡量的舶来文化。按照以人为本的要求,现在体面得多的街头并没有带给我们更丰盛的文化。换言之,丢失了传统、拾起了西方的中国街头,没有多少文化可言。
传统的街头是市井
湖南省的里耶考古证实,中国在汉代时已有城市中央大道。那是一条南北向的、宽约10米的官道,从路旁的建筑遗迹来看,当时官道的两边应该是店铺林立、商贾云集。在唐代,长安更是文人墨客和万国商贾云集之地。而中国传统的街头与农耕文化有着很深的渊源,从墟到集,从集到市,交易平台的升级也伴随着社会文明的发达。
“凡有水井处,便能歌柳词。”柳永以一首《望海潮》写尽北宋城市杭州的市井繁华气象:东南形胜,江吴都会,钱塘自古繁华。烟柳画桥,风帘翠幕,参差十万人家。云树绕堤沙。怒涛卷霜雪,天堑无涯。市列珠玑,户盈罗绮,竞豪奢。重湖叠山献清嘉,有三秋桂子,十里荷花。羌管弄晴,菱歌泛夜,嬉嬉钓叟莲娃。千骑拥高牙。乘醉听箫鼓,吟赏烟霞。异日图将好景,归去凤池夸。——那时的中国城市街头,既可享城市之盛,又可享自然之美。
同样繁华的市井在更迟的《清明上河图》中化为开封的影像:以高大的城楼为中心,两边有茶坊、酒肆、脚店、肉铺、庙宇、公廨等等。商店中有绫罗绸缎、珠宝香料、香火纸马等的专门经营,此外尚有医药门诊、大车修理、看相算命、修面整容。大商店门前还扎着“彩楼欢门”,悬挂市招旗帜,街市行人摩肩接踵,有做生意的商贾,有看街景的士绅,有骑马的官吏,有叫卖的小贩,有乘坐轿子的大家眷属,有身负背篓的行脚僧人,有问路的外乡游客,有听说书的街巷小儿,有酒楼中狂饮的豪门子弟,有城边行乞的残疾老人,男女老幼,三教九流,无所不备。交通运载工具有轿子、骆驼、牛马车、人力车,样样俱全。——北宋文学的发达,与街头市井文化的发达关系密切。
及到元代,作为都城的北京在1267年开始了胡同的历史,在蒙古语里,胡同是“水井”之意。若干四合院连接起胡同,6074条胡同(据1949年的统计)构成了北京市民的居住方式和市民文化。胡同深处是人家,胡同文化讲究“处街坊”,杀棋对酒会鸟友聊天。而在南方,小街、小巷、里弄构成市井,那是一种亲切、温暖、有人情味和民俗的世俗生活。
今天的街头是东施
无数趟市长出国考察团取经回来之后,我们的街头变了。
“拆”,成了城市建设的第一步;“国际化”,成了城市规划的主旋律。中国的城市街头,变成了“巴黎+纽约+伦敦+新加坡+洛杉矶+香港+……(N个国际名城)”。我们是谦逊的学习者吗?还是失去了方向的效颦的东施?从有形式无实质的街道效果来看,不幸是后者。
今天的中国城市不是自然生长的城市,太依赖于强行的扩城和人工规划,完全是商业导向和利益导向,导致街道规划经常流于泛滥的某某专业一条街。高架桥又来了。当城市架空之后,人们奔驰在城市的上半身,下半身的街道却是濒于瘫痪。作家张承志恨恨地说:“仅仅为了一个交通的借口,就可以把每一个北京胡同的路口都变成立交怪物……拓宽,把每一条路都拓宽到80米、100米,碍事的九经九纬,可以在它的81个交叉点都建起恐怖的立交桥。不远的未来,可以畅想人行横道上挤满了摆渡般的过街公交车。区区胡同就盛不下你的乡愁么?为了交通、汽车、楼盘,为了长官意志和肥腴利润,可以把一切文明剜骨剔肉,拆个精光!”
此外,汽车导向的、非步行化的街道设计,使逛街成为一件趋凶涉险的事情。当然,每个城市也有几条样板街,但全城人不可能都涌到样板街上来享受城市。太大的街道尺度,可观赏不可歇息的街道设置,以及时不时的安全感问题,使上街变得有负担起来。除去街头雕塑,更鲜活的街头艺术总是告缺,并处于被驱逐之列。
街头标准
我们需要什么样的街头,取决于我们需要什么样的生活方式。
米兰·昆德拉在小说《慢》中写道:“慢的乐趣怎么失传了呢?古时候闲荡的人到哪儿去啦?民歌小调中的游手好闲的英雄,那些漫游各地磨坊,在露天过夜的流浪汉,都到哪儿去啦?他们随着乡间小道、草原、林间空地和大自然一起消失了吗?”
是的,慢的乐趣失传了,有竞争力的公司必然是讲究速度型公司,畅销的商品总是属于能迅速生产、运输和消费的商品。就连地产中介都在公交站台打出“我们每10分钟卖出2套房”的广告语,这时谁还在对建筑品质认真和苛求?谁还对默默无闻的、不属于新财富英雄之列的人心怀八卦?——今天,我们把自己需要的生活方式,全然交给了时尚,而时尚恰恰是最靠不住的,它的背后,商业利益的狡黠眼神无时无刻不在注目着大众。
于是我们需要的街头,是时尚的街头。即便有一天,我们发现这样的街头不是来自于我们的文化基因、并非真正属于我们并令我们享受的,我们也将回不去了。至少在现在,传统的街头被我们一锹一锹地连根拔去了,传统的生活方式、连同传统的闲情逸致也随之远去。文化老人汪曾祺说过:“在商品经济大潮的席卷之下,胡同和胡同文化总有一天会消失的。也许像西安的虾蟆陵,南京的乌衣巷,还会保留一两个名目,使人怅望低徊。再见吧,胡同。”
会不会有那么一天,我们对今天还很热衷的街头失望地说一声:再见吧,街头。
街头史革命之后是时尚
如同鸡和蛋的关系,城市和街道在发生学上的纠缠常常掩盖街道价值谱系的真实脉络,而事实上,街道的盛衰史就是一场人类个性精神与公共价值之间的微妙博弈。
文/马军驰 图/初哥
施里曼在小亚细亚某处临海的山坡上刨来刨去的时候,他内心总是浮现出海伦在特洛伊城“完美无缺的街道”上漫步的画面,这幅足以令他“双手颤抖得不得了”的画面后来引导他找到了那座两千多年前被阿伽门农焚毁的古城遗址。面对那些错落有致的黑色墙角,施里曼看到了一个伟大城市的“躯体”,他确信,正是这些街道,成为特洛伊人不贪恋室内而热爱户外活动的原因。因为“看上去,任何一条街道或者街道的任何一个角落,都有足够的阳光照射”。
街道之义
事实上,施里曼的想象出现了空间上的错误,即使是在荷马年代,更不用说是在城邦制大为流行的古典时代,人们对于广场的热爱远胜于他们对于街道的迷恋。因为那时根本不存在汽车乃至大型马车等运输工具,仅仅供人或单列骡马行走的街道狭窄而又起伏不平。喜欢夸夸其谈的苏格拉底总是快步穿过许多挂满滴水衣物、飘满人畜粪便气味的街道,到人声鼎沸、阳光灿烂的广场去兜售他的真理。擅长演讲的哲学家、小商贩和游手好闲之徒,是公共广场最常见的三种人,由他们构筑起来的城市公共景观,直到罗马帝国时代都不曾改变。
如同鸡和蛋的关系,城市和街道在发生学上的纠缠常常掩盖街道价值谱系的真实脉络,但可以明确的一点在于:是广场而不是街道,成为早期城市市民公共生活之源。考虑到宗教和政治在那个时代国家和城市生活中的重要性,作为集会和发布指令最佳场所的广场便有了不可替代的权威。的确,代表着城市权威意识、秩序和广泛认同感的广场创生了城市的公共生活与共享价值,但街道在后来迅速改变了这种价值的流向,正因为如此,那不勒斯这样一个找不到宽阔规整的大型广场的城市,会在文艺复兴之后,成为魅力压倒罗马的人间乐土。
街道重新界定了城市的格调和精神气质,令其数百年积累起来的公共性,被稀释为一种高度个体化的诉求。看看《十日谈》便可以知道,薄伽丘笔下快乐的那不勒斯偷情者似乎更喜欢街道某处僻静的角落,而寂寞的思春者总是趴在阳台上,期待脚下的街道随时出现奇迹——当然,奇迹从不落空。
所有的大小街道汇集于一个广场,这是路易十四这样的集权者最愿意看到的城市景观,但不幸的是,相对于广场而言,街道的隐蔽性和多样性为那些讨厌甚至惧怕城市公共性压迫的人提供了一个自由散漫的新空间。从广场转向街道,是城市最激动人心的一次自我拯救行动,这一行动在欧洲至少历经200年的磨难,终于在19世纪的巴黎达到高潮。
街道之起
的确,如果从一场运动的角度看,街道的新身份是在19世纪的巴黎获得的。
豪斯曼,一个兼有警察局长身份的城市集权主义者,把拿破仑三世交到他手里的巴黎带进了“一场巨大的投机繁荣之中”(本雅明语)。事实上,他恰恰是从街道下手的。他在一次集会的讲话中表明了他对大城市飘游不定的民众的痛恨,他试图突出街道的政治权威(作为意识形态)与商业繁华(作为想象性装饰)的结合。不幸的是,他做到了。但是,这种软硬兼施的结果反而歪打正着地催生了街头自由主义的反抗萌芽。如城市研究者罗塞塔·布鲁克所言:“事实上,权威的监督和舆论管制这两种力量不但没有压抑街道的激情,反而照亮了黑暗萎靡的街头生活,并奇迹般地催生了独立的草根文化及其行为准则,最终,它把街道变成了一种神话。”
这种神话最为突出的表征便是:街道反叛意识和边缘特质在19世纪被一种貌似革命的波西米亚风格所取代——尽管这个革命在当时并没有很快开花结果。从露天广场辐射出来的大小街道上的咖啡馆里烟雾缭绕,狂想家、失意文人或政客以密谋者的做派,一边把酒畅想革命,一边用诗歌和妓女调情。如我们在巴尔扎克、雨果或狄更斯小说中所见,那些曾经在下水道里缩头藏尾的鼠辈们终于掀开了井盖,街道成了“革命”的策源地。
毫无疑问,本雅明是第一个把街道波西米亚风格加以诗化并使之彰显的知识分子,他带着童年时代对柏林街道的散漫体验和温暖记忆,一眼就看穿了豪斯曼式的繁华巴黎街道背后深藏的波西米亚气质,并使那些可以统称为“街头拾荒者”的人们(他们中就有不少是大麻吸食者和恋尸癖),在身份上得到一次富有革命意义的诗意认证。接下来我们看到的便是,这种“波西米亚气质”混合着街道个人主义的放浪形骸和无政府主义虚弱的救世情怀,在1789年群众街头的血腥狂欢之后,在未来不到200年的时间里发展成了两个高潮:1871年(巴黎公社的街垒之战)和1968年(索邦大学领衔的五月街头抗议风暴)。
街道意识形态中革命隐喻的极致发挥,促进了街道公共意识的集体性出轨和街道无政府主义在个体意识及行为中的延伸、爆发甚至狂泻,比起19世纪中后期的巴黎而言,若干年后,美国青年在加州伯克莱校园或者纽约地下铁里的所作所为,简直就是狗尾续貂。
街道在个人成长史上的意义,在19世纪以后的美国城市很快被强化为一种时髦的主流意识。“只有在街道上,青少年在性意识方面初步确立了自己的身份。过去,自觉脱离恋母情结的第一步,便是走上街道。”罗塞塔·布鲁克的这一论断,不仅成为《纽约黑帮》街头景观的哲学依据,同时也为我们观察街道的叛逆品质提供了一个有效的视点,于是我们看到:在城市日益秩序化和威权化的背景下,青少年们来到街头,来到那些被废弃的建筑(多半是作为上两个世纪工业意识形态象征的大型厂房和码头)或堆满垃圾的后院,他们的行为显示,似乎只有这些由盛极一时的政策所抛弃的空间,社会下层的人们才能发展成一种风格及观念。DMS、水磨牛仔裤、混合着无厘头机智风格的涂鸦以及嘻哈大行其道,而随着大麻、黑帮枪战以及飞车党等新老角色的加入,好莱坞很快就与时俱进地把街道弄成了比酷的新舞台。
街道之死
但即便如此,最新一轮的街道革命决不是由这样一帮乳臭未干的街头混混们完成的,事实上,他们只是上两个世纪街头革命传统的寄生虫。20世纪最有力量的思想家之一的鲍德里安,提醒我们注意到一种消费性力量对街道文化致命的改造。
鲍德里安继承了本雅明的批判取向,但他选取的背景却是全新的:在一个由电视和网络主宰而不是由政治权力操控的美丽新世界,大多数以前热爱街头的群体开始迷恋一个在他们看来比现实世界更真实有趣的虚拟世界,他们重新回到室内,继而淡出历史——在广告商的定位中,这是一个缺乏消费能力因而也是应该被忽略的群体。相反,门外的街道则成了那些“在外貌和生活习惯上争奇斗艳”的秀场。玛丽莲·梦露在纽约第五大道地铁出口处被鼓风机吹起的裙子所形成的经典瞬间,只是揭开了日后旷日持久且声势浩大的街头时尚秀的序幕,而其中隐含的“看与被看”模式已经浓缩成一个关于城市欲望被重新整合的寓言。
现时代的街道出人意料地把“看与被看”提到了一个非常重要甚至是唯一的高度上来加以强调。几乎所有城市的老城被渐渐废弃或改造以后,街道变成一个更适合表演和展示的露天剧场或巨大橱窗。这个剧场或橱窗里每天都会上演一种繁荣、绚烂、亲民以及看上去极富创意感的街头景观来供大众观赏(如同他们在家中客厅观看电视一样),并在这种对奇观的消费中把自己变成一只呆滞却无比幸福的“土豆”——毫无疑问,街道成了他们更为惬意的“沙发”。
所有这些街头商业喧嚣背后让人难以忍受的单一性,暴露了街道表现力和生产力的虚弱。鲍德里安敏锐地注意到,“人、街道、时间作为场景全都悄悄地消失了,对于公共活动空间来讲也是如此:社会的戏剧和政治的戏剧都在一点点被排挤,直到丧失殆尽,成为一个带有许多分枝、庞大而虚弱的单一体。”借助于对巴黎那条著名大街的个案分析,他让我们看到,在那种“装饰着喷泉、行道树、报亭、长凳并完全摆脱了季节与反常气候变化”的漂亮的街道环境里(他称之为“后现代的拼贴”),无数炫目的广告牌、精心设计的商标或者橱窗开始接管城市街道的视觉权,新的商业逻辑以及由商家与建筑师合谋设定的消费秩序开始主宰街道,而其中洋溢出的“商业活力和美学感觉”更是适时地刷新着“公众生活无与伦比的幸福感”。他相信,这种由消费所刺激和撩拨起来的幸福感在街头弥漫之时,也正是那个“生产梦幻、诗意和感觉”街头的死亡之日。
至于我们热衷的街头文化,竟几乎都是以所谓的全球化标准来衡量的舶来文化。按照以人为本的要求,现在体面得多的街头并没有带给我们更丰盛的文化。换言之,丢失了传统、拾起了西方的中国街头,没有多少文化可言。
传统的街头是市井
湖南省的里耶考古证实,中国在汉代时已有城市中央大道。那是一条南北向的、宽约10米的官道,从路旁的建筑遗迹来看,当时官道的两边应该是店铺林立、商贾云集。在唐代,长安更是文人墨客和万国商贾云集之地。而中国传统的街头与农耕文化有着很深的渊源,从墟到集,从集到市,交易平台的升级也伴随着社会文明的发达。
“凡有水井处,便能歌柳词。”柳永以一首《望海潮》写尽北宋城市杭州的市井繁华气象:东南形胜,江吴都会,钱塘自古繁华。烟柳画桥,风帘翠幕,参差十万人家。云树绕堤沙。怒涛卷霜雪,天堑无涯。市列珠玑,户盈罗绮,竞豪奢。重湖叠山献清嘉,有三秋桂子,十里荷花。羌管弄晴,菱歌泛夜,嬉嬉钓叟莲娃。千骑拥高牙。乘醉听箫鼓,吟赏烟霞。异日图将好景,归去凤池夸。——那时的中国城市街头,既可享城市之盛,又可享自然之美。
同样繁华的市井在更迟的《清明上河图》中化为开封的影像:以高大的城楼为中心,两边有茶坊、酒肆、脚店、肉铺、庙宇、公廨等等。商店中有绫罗绸缎、珠宝香料、香火纸马等的专门经营,此外尚有医药门诊、大车修理、看相算命、修面整容。大商店门前还扎着“彩楼欢门”,悬挂市招旗帜,街市行人摩肩接踵,有做生意的商贾,有看街景的士绅,有骑马的官吏,有叫卖的小贩,有乘坐轿子的大家眷属,有身负背篓的行脚僧人,有问路的外乡游客,有听说书的街巷小儿,有酒楼中狂饮的豪门子弟,有城边行乞的残疾老人,男女老幼,三教九流,无所不备。交通运载工具有轿子、骆驼、牛马车、人力车,样样俱全。——北宋文学的发达,与街头市井文化的发达关系密切。
及到元代,作为都城的北京在1267年开始了胡同的历史,在蒙古语里,胡同是“水井”之意。若干四合院连接起胡同,6074条胡同(据1949年的统计)构成了北京市民的居住方式和市民文化。胡同深处是人家,胡同文化讲究“处街坊”,杀棋对酒会鸟友聊天。而在南方,小街、小巷、里弄构成市井,那是一种亲切、温暖、有人情味和民俗的世俗生活。
今天的街头是东施
无数趟市长出国考察团取经回来之后,我们的街头变了。
“拆”,成了城市建设的第一步;“国际化”,成了城市规划的主旋律。中国的城市街头,变成了“巴黎+纽约+伦敦+新加坡+洛杉矶+香港+……(N个国际名城)”。我们是谦逊的学习者吗?还是失去了方向的效颦的东施?从有形式无实质的街道效果来看,不幸是后者。
今天的中国城市不是自然生长的城市,太依赖于强行的扩城和人工规划,完全是商业导向和利益导向,导致街道规划经常流于泛滥的某某专业一条街。高架桥又来了。当城市架空之后,人们奔驰在城市的上半身,下半身的街道却是濒于瘫痪。作家张承志恨恨地说:“仅仅为了一个交通的借口,就可以把每一个北京胡同的路口都变成立交怪物……拓宽,把每一条路都拓宽到80米、100米,碍事的九经九纬,可以在它的81个交叉点都建起恐怖的立交桥。不远的未来,可以畅想人行横道上挤满了摆渡般的过街公交车。区区胡同就盛不下你的乡愁么?为了交通、汽车、楼盘,为了长官意志和肥腴利润,可以把一切文明剜骨剔肉,拆个精光!”
此外,汽车导向的、非步行化的街道设计,使逛街成为一件趋凶涉险的事情。当然,每个城市也有几条样板街,但全城人不可能都涌到样板街上来享受城市。太大的街道尺度,可观赏不可歇息的街道设置,以及时不时的安全感问题,使上街变得有负担起来。除去街头雕塑,更鲜活的街头艺术总是告缺,并处于被驱逐之列。
街头标准
我们需要什么样的街头,取决于我们需要什么样的生活方式。
米兰·昆德拉在小说《慢》中写道:“慢的乐趣怎么失传了呢?古时候闲荡的人到哪儿去啦?民歌小调中的游手好闲的英雄,那些漫游各地磨坊,在露天过夜的流浪汉,都到哪儿去啦?他们随着乡间小道、草原、林间空地和大自然一起消失了吗?”
是的,慢的乐趣失传了,有竞争力的公司必然是讲究速度型公司,畅销的商品总是属于能迅速生产、运输和消费的商品。就连地产中介都在公交站台打出“我们每10分钟卖出2套房”的广告语,这时谁还在对建筑品质认真和苛求?谁还对默默无闻的、不属于新财富英雄之列的人心怀八卦?——今天,我们把自己需要的生活方式,全然交给了时尚,而时尚恰恰是最靠不住的,它的背后,商业利益的狡黠眼神无时无刻不在注目着大众。
于是我们需要的街头,是时尚的街头。即便有一天,我们发现这样的街头不是来自于我们的文化基因、并非真正属于我们并令我们享受的,我们也将回不去了。至少在现在,传统的街头被我们一锹一锹地连根拔去了,传统的生活方式、连同传统的闲情逸致也随之远去。文化老人汪曾祺说过:“在商品经济大潮的席卷之下,胡同和胡同文化总有一天会消失的。也许像西安的虾蟆陵,南京的乌衣巷,还会保留一两个名目,使人怅望低徊。再见吧,胡同。”
会不会有那么一天,我们对今天还很热衷的街头失望地说一声:再见吧,街头。
街头史革命之后是时尚
如同鸡和蛋的关系,城市和街道在发生学上的纠缠常常掩盖街道价值谱系的真实脉络,而事实上,街道的盛衰史就是一场人类个性精神与公共价值之间的微妙博弈。
文/马军驰 图/初哥
施里曼在小亚细亚某处临海的山坡上刨来刨去的时候,他内心总是浮现出海伦在特洛伊城“完美无缺的街道”上漫步的画面,这幅足以令他“双手颤抖得不得了”的画面后来引导他找到了那座两千多年前被阿伽门农焚毁的古城遗址。面对那些错落有致的黑色墙角,施里曼看到了一个伟大城市的“躯体”,他确信,正是这些街道,成为特洛伊人不贪恋室内而热爱户外活动的原因。因为“看上去,任何一条街道或者街道的任何一个角落,都有足够的阳光照射”。
街道之义
事实上,施里曼的想象出现了空间上的错误,即使是在荷马年代,更不用说是在城邦制大为流行的古典时代,人们对于广场的热爱远胜于他们对于街道的迷恋。因为那时根本不存在汽车乃至大型马车等运输工具,仅仅供人或单列骡马行走的街道狭窄而又起伏不平。喜欢夸夸其谈的苏格拉底总是快步穿过许多挂满滴水衣物、飘满人畜粪便气味的街道,到人声鼎沸、阳光灿烂的广场去兜售他的真理。擅长演讲的哲学家、小商贩和游手好闲之徒,是公共广场最常见的三种人,由他们构筑起来的城市公共景观,直到罗马帝国时代都不曾改变。
如同鸡和蛋的关系,城市和街道在发生学上的纠缠常常掩盖街道价值谱系的真实脉络,但可以明确的一点在于:是广场而不是街道,成为早期城市市民公共生活之源。考虑到宗教和政治在那个时代国家和城市生活中的重要性,作为集会和发布指令最佳场所的广场便有了不可替代的权威。的确,代表着城市权威意识、秩序和广泛认同感的广场创生了城市的公共生活与共享价值,但街道在后来迅速改变了这种价值的流向,正因为如此,那不勒斯这样一个找不到宽阔规整的大型广场的城市,会在文艺复兴之后,成为魅力压倒罗马的人间乐土。
街道重新界定了城市的格调和精神气质,令其数百年积累起来的公共性,被稀释为一种高度个体化的诉求。看看《十日谈》便可以知道,薄伽丘笔下快乐的那不勒斯偷情者似乎更喜欢街道某处僻静的角落,而寂寞的思春者总是趴在阳台上,期待脚下的街道随时出现奇迹——当然,奇迹从不落空。
所有的大小街道汇集于一个广场,这是路易十四这样的集权者最愿意看到的城市景观,但不幸的是,相对于广场而言,街道的隐蔽性和多样性为那些讨厌甚至惧怕城市公共性压迫的人提供了一个自由散漫的新空间。从广场转向街道,是城市最激动人心的一次自我拯救行动,这一行动在欧洲至少历经200年的磨难,终于在19世纪的巴黎达到高潮。
街道之起
的确,如果从一场运动的角度看,街道的新身份是在19世纪的巴黎获得的。
豪斯曼,一个兼有警察局长身份的城市集权主义者,把拿破仑三世交到他手里的巴黎带进了“一场巨大的投机繁荣之中”(本雅明语)。事实上,他恰恰是从街道下手的。他在一次集会的讲话中表明了他对大城市飘游不定的民众的痛恨,他试图突出街道的政治权威(作为意识形态)与商业繁华(作为想象性装饰)的结合。不幸的是,他做到了。但是,这种软硬兼施的结果反而歪打正着地催生了街头自由主义的反抗萌芽。如城市研究者罗塞塔·布鲁克所言:“事实上,权威的监督和舆论管制这两种力量不但没有压抑街道的激情,反而照亮了黑暗萎靡的街头生活,并奇迹般地催生了独立的草根文化及其行为准则,最终,它把街道变成了一种神话。”
这种神话最为突出的表征便是:街道反叛意识和边缘特质在19世纪被一种貌似革命的波西米亚风格所取代——尽管这个革命在当时并没有很快开花结果。从露天广场辐射出来的大小街道上的咖啡馆里烟雾缭绕,狂想家、失意文人或政客以密谋者的做派,一边把酒畅想革命,一边用诗歌和妓女调情。如我们在巴尔扎克、雨果或狄更斯小说中所见,那些曾经在下水道里缩头藏尾的鼠辈们终于掀开了井盖,街道成了“革命”的策源地。
毫无疑问,本雅明是第一个把街道波西米亚风格加以诗化并使之彰显的知识分子,他带着童年时代对柏林街道的散漫体验和温暖记忆,一眼就看穿了豪斯曼式的繁华巴黎街道背后深藏的波西米亚气质,并使那些可以统称为“街头拾荒者”的人们(他们中就有不少是大麻吸食者和恋尸癖),在身份上得到一次富有革命意义的诗意认证。接下来我们看到的便是,这种“波西米亚气质”混合着街道个人主义的放浪形骸和无政府主义虚弱的救世情怀,在1789年群众街头的血腥狂欢之后,在未来不到200年的时间里发展成了两个高潮:1871年(巴黎公社的街垒之战)和1968年(索邦大学领衔的五月街头抗议风暴)。
街道意识形态中革命隐喻的极致发挥,促进了街道公共意识的集体性出轨和街道无政府主义在个体意识及行为中的延伸、爆发甚至狂泻,比起19世纪中后期的巴黎而言,若干年后,美国青年在加州伯克莱校园或者纽约地下铁里的所作所为,简直就是狗尾续貂。
街道在个人成长史上的意义,在19世纪以后的美国城市很快被强化为一种时髦的主流意识。“只有在街道上,青少年在性意识方面初步确立了自己的身份。过去,自觉脱离恋母情结的第一步,便是走上街道。”罗塞塔·布鲁克的这一论断,不仅成为《纽约黑帮》街头景观的哲学依据,同时也为我们观察街道的叛逆品质提供了一个有效的视点,于是我们看到:在城市日益秩序化和威权化的背景下,青少年们来到街头,来到那些被废弃的建筑(多半是作为上两个世纪工业意识形态象征的大型厂房和码头)或堆满垃圾的后院,他们的行为显示,似乎只有这些由盛极一时的政策所抛弃的空间,社会下层的人们才能发展成一种风格及观念。DMS、水磨牛仔裤、混合着无厘头机智风格的涂鸦以及嘻哈大行其道,而随着大麻、黑帮枪战以及飞车党等新老角色的加入,好莱坞很快就与时俱进地把街道弄成了比酷的新舞台。
街道之死
但即便如此,最新一轮的街道革命决不是由这样一帮乳臭未干的街头混混们完成的,事实上,他们只是上两个世纪街头革命传统的寄生虫。20世纪最有力量的思想家之一的鲍德里安,提醒我们注意到一种消费性力量对街道文化致命的改造。
鲍德里安继承了本雅明的批判取向,但他选取的背景却是全新的:在一个由电视和网络主宰而不是由政治权力操控的美丽新世界,大多数以前热爱街头的群体开始迷恋一个在他们看来比现实世界更真实有趣的虚拟世界,他们重新回到室内,继而淡出历史——在广告商的定位中,这是一个缺乏消费能力因而也是应该被忽略的群体。相反,门外的街道则成了那些“在外貌和生活习惯上争奇斗艳”的秀场。玛丽莲·梦露在纽约第五大道地铁出口处被鼓风机吹起的裙子所形成的经典瞬间,只是揭开了日后旷日持久且声势浩大的街头时尚秀的序幕,而其中隐含的“看与被看”模式已经浓缩成一个关于城市欲望被重新整合的寓言。
现时代的街道出人意料地把“看与被看”提到了一个非常重要甚至是唯一的高度上来加以强调。几乎所有城市的老城被渐渐废弃或改造以后,街道变成一个更适合表演和展示的露天剧场或巨大橱窗。这个剧场或橱窗里每天都会上演一种繁荣、绚烂、亲民以及看上去极富创意感的街头景观来供大众观赏(如同他们在家中客厅观看电视一样),并在这种对奇观的消费中把自己变成一只呆滞却无比幸福的“土豆”——毫无疑问,街道成了他们更为惬意的“沙发”。
所有这些街头商业喧嚣背后让人难以忍受的单一性,暴露了街道表现力和生产力的虚弱。鲍德里安敏锐地注意到,“人、街道、时间作为场景全都悄悄地消失了,对于公共活动空间来讲也是如此:社会的戏剧和政治的戏剧都在一点点被排挤,直到丧失殆尽,成为一个带有许多分枝、庞大而虚弱的单一体。”借助于对巴黎那条著名大街的个案分析,他让我们看到,在那种“装饰着喷泉、行道树、报亭、长凳并完全摆脱了季节与反常气候变化”的漂亮的街道环境里(他称之为“后现代的拼贴”),无数炫目的广告牌、精心设计的商标或者橱窗开始接管城市街道的视觉权,新的商业逻辑以及由商家与建筑师合谋设定的消费秩序开始主宰街道,而其中洋溢出的“商业活力和美学感觉”更是适时地刷新着“公众生活无与伦比的幸福感”。他相信,这种由消费所刺激和撩拨起来的幸福感在街头弥漫之时,也正是那个“生产梦幻、诗意和感觉”街头的死亡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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