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桥之争”暴露规划控制不足
admin
2005-02-23
来源:景观中国网
最近,昆玉河上要再建两座桥的消息引起该地区不少小区业主的反对。相关政府部门负责者称,原以为修桥是好事,没想到有这么多人反对。 政府部门管理者以为是“好事
最近,昆玉河上要再建两座桥的消息引起该地区不少小区业主的反对。相关政府部门负责者称,原以为修桥是好事,没想到有这么多人反对。
政府部门管理者以为是“好事”,业主们却拼命反对,如此之大的认识反差,反映了二者不同的认识坐标。在政府部门管理者的“公共管理思维”看来,过河桥修到了家门口,出行方便了,这就是在为百姓办好事;而在业主看来,花高价买下的以沿河景观为卖点的生态住宅,在短短两公里地段内连建四座桥,新增的车流及人流,将破坏原有的景观环境。
以沿河景观为卖点的生态住宅遭遇市政开发的“干扰”,业主们不满意是必然的。出现这种情况有两种可能:一种可能是由于当初缺少开发资金,政府采取了以核心项目为龙头,带动周边实行滚动式开发的做法。这样做的好处是开发周期短,资金成本低。但是它也有一个很大的弊端:当周边开发与核心项目发生矛盾时,往往使原有规划进退失当,建设中难免会相互干扰;另一种可能是城市规划信息不对称,开发商刻意隐瞒不利于房屋销售的公共规划信息,使原来规划中就应该是市政设施的地方变成了开发商赖以成为卖点的生态景观。
导致业主“保卫昆玉河”的主体原因属于上述哪种情况还不得而知。但是,地产项目向来与环境连为一体的价值规律,却在这场“保卫昆玉河”事件中表现得淋漓尽致。这也是政府的“公共管理思维”与业主的“居住环境维权”之间矛盾的焦点所在。
规划的不断修改,导致在原规划基础上生活的人不得不无端面对由此带来的生活品质下降。从“保卫昆玉河”事件中,不难看出政府在开发规划中面临一些急需解决的现实矛盾:城市建设管理,对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审批、实施和修改等程序,都有待明确的法律规定。
政府部门管理者以为是“好事”,业主们却拼命反对,如此之大的认识反差,反映了二者不同的认识坐标。在政府部门管理者的“公共管理思维”看来,过河桥修到了家门口,出行方便了,这就是在为百姓办好事;而在业主看来,花高价买下的以沿河景观为卖点的生态住宅,在短短两公里地段内连建四座桥,新增的车流及人流,将破坏原有的景观环境。
以沿河景观为卖点的生态住宅遭遇市政开发的“干扰”,业主们不满意是必然的。出现这种情况有两种可能:一种可能是由于当初缺少开发资金,政府采取了以核心项目为龙头,带动周边实行滚动式开发的做法。这样做的好处是开发周期短,资金成本低。但是它也有一个很大的弊端:当周边开发与核心项目发生矛盾时,往往使原有规划进退失当,建设中难免会相互干扰;另一种可能是城市规划信息不对称,开发商刻意隐瞒不利于房屋销售的公共规划信息,使原来规划中就应该是市政设施的地方变成了开发商赖以成为卖点的生态景观。
导致业主“保卫昆玉河”的主体原因属于上述哪种情况还不得而知。但是,地产项目向来与环境连为一体的价值规律,却在这场“保卫昆玉河”事件中表现得淋漓尽致。这也是政府的“公共管理思维”与业主的“居住环境维权”之间矛盾的焦点所在。
规划的不断修改,导致在原规划基础上生活的人不得不无端面对由此带来的生活品质下降。从“保卫昆玉河”事件中,不难看出政府在开发规划中面临一些急需解决的现实矛盾:城市建设管理,对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审批、实施和修改等程序,都有待明确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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