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发现   /  时事  /  正文

东门华强北将成广告特色景观区

admin 2005-02-22 来源:景观中国网
  再过不久,深圳的户外广告设置不但在尺寸、时限、照明等方面将有章可循,户外广告还将作为一种重要的城市景观被纳入城市规划管理。近日,深圳市规划局、工商局共同草拟的《深


  再过不久,深圳的户外广告设置不但在尺寸、时限、照明等方面将有章可循,户外广告还将作为一种重要的城市景观被纳入城市规划管理。近日,深圳市规划局、工商局共同草拟的《深圳市户外广告设置指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引)开始在两局网站上面向公众咨询意见。按照指引的相关规定,东门老街传统风貌街区、华强北商业街将成为深圳广告特色景观区。 

  中心区严控户外广告尺度 

  据介绍,指引实施后,将成为深圳户外广告通用技术标准。今后,在规定的重点地区还应编制该地区户外广告设置详细规划,作为该地区管理、审批的直接依据,而在详细规划未出台前则按这个指引执行管理。 

  指引中称,中心区将严格控制户外广告的数量及尺度,主要因为其为深圳全市性行政文化和商务中心,是多样性的城市生活中心区,是城市形象和特色集中展现的舞台。在这一区域应以体现中心区建筑景观、绿化景观为目的,尤其应突出南北向空间主轴,因此户外广告重点应起夜景点缀照明作用。 

  不许设大面积跳跃式霓虹灯 

  严格控制在中心区内的户外广告并不等于全面禁止。指引中规定,在中心区内建筑物顶部可采用透空立体字,建筑墙面可使用喷图照明、灯箱等形式设置户外广告,但效果应简洁美观。原则上不允许在建筑上附设垂直于建筑物外墙广告以及建筑物屋顶广告,不允许设置大面积跳跃式的霓虹灯广告。此外,中心区内任何户外广告设置均需进行城市设计的专项评审。 

  指引中提出,鉴于华强北商业街、东门老街传统风貌街区是全市密度最大、商业活动最为频繁和多样的地区,是展示城市形象的标志性区域,为营造商业氛围,深圳在这两个区域将鼓励设置户外广告,适当放宽部分规定要求,形成以多姿多彩的广告为主要环境景观特色的空间效果。 

  按照两局安排,此次公众咨询将截止到2月25日。在此之前,市民、广告主及广告经营单位可登录两局网站(www.szaic.gov.cn;www.szplan.gov.cn)详细了解指引内容,并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11

发表评论

您好,登录后才可以评论哦!

热门评论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