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设计行业近期将有大动作
admin
2002-06-05
来源:景观中国网
开放市场不等于没有壁垒
应对WTO后大批的境外设计公司进入我国市场,郑一军说,设计行业应该从根本上调整结构,适应市场经济需要,借鉴国际通行做法,但也应该设置必要的保
开放市场不等于没有壁垒
应对WTO后大批的境外设计公司进入我国市场,郑一军说,设计行业应该从根本上调整结构,适应市场经济需要,借鉴国际通行做法,但也应该设置必要的保护政策。
郑一军说,目前在我们国内设计咨询业生产能力相对过剩、市场供需失衡的情况下,不少境外公司瞄准了中国市场,我们采取一些技术壁垒,制定一些保护措施,是非常必要的。在资格互认方面,外方对与我们进行资格互认有强烈的兴趣,有些同志盲目地要求开放互认,主张敞开互认,我认为有问题。比如,某一国家提出的“互认”草案是:凡是在该国注册的中方都应承认;同样中国的注册建筑师该国也承认,可这个国家的市场我们能进去几个人?我们的市场这样开放恐怕是不行的。到底以一个什么样的尺度开放,是很值得研究的。我想互认是必然的,有有利的地方,但一定要掌握一个度,不能一下把国内市场冲垮了。再有,即使是已经互认的建筑师来中国执业,我们还要不要设置其他限制?
还有,我们国内设计力量已经过剩,而一些城市却在不惜巨资盲目地请一批水平并不见得多高的外国公司来搞环境设计、小区设计,有这个必要吗?我们要花力气研究如何“修门槛”,既不违反“非歧视原则”,又能保护自己,政府要健全市场规则。我们目前对国外情况了解很不够,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做法,先要有比较全面的了解,然后再有选择,有比较地借鉴。
培育专业设计公司
郑一军还说,应对WTO最根本的还是要按照设计咨询业的规律,来调整结构、深化改革。现在应该把调控规模、优化行业结构提到重要日程上来,政府将把引导和培育专业的设计公司作为今后调整结构的一个重点。我们现在的企业大多是综合型的,大家在一个平台上竞争,行业结构不合理,不仅造成过度竞争,制约质量的提高,而且也是行业整体实力不强的一种表现,它缺乏合理的专业化的社会分工。今后将培养一批“专、精、新、特”的设计企业,对优化结构有利,也减轻设计市场的过度竞争。
概念招标将出炉
2000年建设部出台《建设工程设计招投标管理办法》之后,实施至今,各地有不少的意见反馈,主要原因在于建筑设计行业的特殊性,不同于施工招标。因此建设部及有些地方比如上海,一直在研究“概念招标”等有关设计招投标的问题,希望能更切实际,更好地进行设计承发包。
王素卿副司长提到,建设部将分别制订《建筑设计招标投标实施细则》和《专业工程设计招标投标实施细则》。主要精神,一是建筑工程可试行概念设计招投标(即简化的方案设计招标),重要、大型建筑工程实行方案设计招标;二是专业工程设计招标重在选单位、选人和选择工艺技术方案,提倡可行性研究阶段招标,不宜搞初步设计招标;三是无论是建筑工程还是专业工程,其设计招标均不得以设计费高低作为评标的主要依据;四是经批准对一些有纪念意义的建筑物可直接委托有名望的大师、知名人士进行方案设计;五是“政府采购”不在WTO的多边协议之列,因此可以参照其他成员的经验,给予本土行业适当保护。可制定相关政策限制这类项目的国际招标和境外公司投标。
设计事务所取消名额,降低门槛
日前,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副司长王素卿在设计行业应对WTO的报告中提到,管理部门将放开专业设计事务所的指标限制,特批名人不脱离原单位,申办自己的事务所。专业建筑设计事务所可以做总包。
王素卿提到,支持现有国有建筑设计大院改革,鼓励、培育建立一些大师级“名人”、“明星”设计事务所。目前我国国内设计体制和有关的法规规定,客观上限制了名人事务所的产生,其中最核心的一条规定是:提请建立设计事务所的发起人,必须从原单位辞职或离职,这从根本上限制了一些名家大师、院士申办个人事务所的可能性。这些人在行业和单位大多是学术带头人,他们中不少人也有追求有特色的创作风格的愿望,想自己能办个事务所,但又不想离开原单位,原单位也不愿放走这些重要人物。我们的政策应扶优扶强,充分发挥设计大院的综合实力和发挥名人的作用,采取“特批”的方式,允许他们不脱离原单位,同时申请以个人命名挂牌的设计事务所,资质要求可以放宽,不强求人数。现有国有设计院主要在内部机制上进行改革,调整内部结构,做精做强主业,走为建筑工程全过程提供服务的设计咨询顾问公司的路子。
在建筑设计资质方面,放开专业设计事务所的指标限制,鼓励成立一批专业事务所,对建筑专业设计公司(事务所)包括建筑专业设计咨询公司的经营范围适当放宽,即允许建筑专业设计公司,可以有设计总包的经营资质,而不像现在规定,只能做方案设计和前期工作。这也有利于与国际设计市场接轨,体现建筑师牵头,负总责的作用。否则,外国的建筑专业设计公司(事务所)来中国参与投标中标后,以总包方式承接设计任务,而国内的专业建筑事务所(公司)反而不能自已总包,有违公平原则。
应对WTO后大批的境外设计公司进入我国市场,郑一军说,设计行业应该从根本上调整结构,适应市场经济需要,借鉴国际通行做法,但也应该设置必要的保护政策。
郑一军说,目前在我们国内设计咨询业生产能力相对过剩、市场供需失衡的情况下,不少境外公司瞄准了中国市场,我们采取一些技术壁垒,制定一些保护措施,是非常必要的。在资格互认方面,外方对与我们进行资格互认有强烈的兴趣,有些同志盲目地要求开放互认,主张敞开互认,我认为有问题。比如,某一国家提出的“互认”草案是:凡是在该国注册的中方都应承认;同样中国的注册建筑师该国也承认,可这个国家的市场我们能进去几个人?我们的市场这样开放恐怕是不行的。到底以一个什么样的尺度开放,是很值得研究的。我想互认是必然的,有有利的地方,但一定要掌握一个度,不能一下把国内市场冲垮了。再有,即使是已经互认的建筑师来中国执业,我们还要不要设置其他限制?
还有,我们国内设计力量已经过剩,而一些城市却在不惜巨资盲目地请一批水平并不见得多高的外国公司来搞环境设计、小区设计,有这个必要吗?我们要花力气研究如何“修门槛”,既不违反“非歧视原则”,又能保护自己,政府要健全市场规则。我们目前对国外情况了解很不够,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做法,先要有比较全面的了解,然后再有选择,有比较地借鉴。
培育专业设计公司
郑一军还说,应对WTO最根本的还是要按照设计咨询业的规律,来调整结构、深化改革。现在应该把调控规模、优化行业结构提到重要日程上来,政府将把引导和培育专业的设计公司作为今后调整结构的一个重点。我们现在的企业大多是综合型的,大家在一个平台上竞争,行业结构不合理,不仅造成过度竞争,制约质量的提高,而且也是行业整体实力不强的一种表现,它缺乏合理的专业化的社会分工。今后将培养一批“专、精、新、特”的设计企业,对优化结构有利,也减轻设计市场的过度竞争。
概念招标将出炉
2000年建设部出台《建设工程设计招投标管理办法》之后,实施至今,各地有不少的意见反馈,主要原因在于建筑设计行业的特殊性,不同于施工招标。因此建设部及有些地方比如上海,一直在研究“概念招标”等有关设计招投标的问题,希望能更切实际,更好地进行设计承发包。
王素卿副司长提到,建设部将分别制订《建筑设计招标投标实施细则》和《专业工程设计招标投标实施细则》。主要精神,一是建筑工程可试行概念设计招投标(即简化的方案设计招标),重要、大型建筑工程实行方案设计招标;二是专业工程设计招标重在选单位、选人和选择工艺技术方案,提倡可行性研究阶段招标,不宜搞初步设计招标;三是无论是建筑工程还是专业工程,其设计招标均不得以设计费高低作为评标的主要依据;四是经批准对一些有纪念意义的建筑物可直接委托有名望的大师、知名人士进行方案设计;五是“政府采购”不在WTO的多边协议之列,因此可以参照其他成员的经验,给予本土行业适当保护。可制定相关政策限制这类项目的国际招标和境外公司投标。
设计事务所取消名额,降低门槛
日前,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副司长王素卿在设计行业应对WTO的报告中提到,管理部门将放开专业设计事务所的指标限制,特批名人不脱离原单位,申办自己的事务所。专业建筑设计事务所可以做总包。
王素卿提到,支持现有国有建筑设计大院改革,鼓励、培育建立一些大师级“名人”、“明星”设计事务所。目前我国国内设计体制和有关的法规规定,客观上限制了名人事务所的产生,其中最核心的一条规定是:提请建立设计事务所的发起人,必须从原单位辞职或离职,这从根本上限制了一些名家大师、院士申办个人事务所的可能性。这些人在行业和单位大多是学术带头人,他们中不少人也有追求有特色的创作风格的愿望,想自己能办个事务所,但又不想离开原单位,原单位也不愿放走这些重要人物。我们的政策应扶优扶强,充分发挥设计大院的综合实力和发挥名人的作用,采取“特批”的方式,允许他们不脱离原单位,同时申请以个人命名挂牌的设计事务所,资质要求可以放宽,不强求人数。现有国有设计院主要在内部机制上进行改革,调整内部结构,做精做强主业,走为建筑工程全过程提供服务的设计咨询顾问公司的路子。
在建筑设计资质方面,放开专业设计事务所的指标限制,鼓励成立一批专业事务所,对建筑专业设计公司(事务所)包括建筑专业设计咨询公司的经营范围适当放宽,即允许建筑专业设计公司,可以有设计总包的经营资质,而不像现在规定,只能做方案设计和前期工作。这也有利于与国际设计市场接轨,体现建筑师牵头,负总责的作用。否则,外国的建筑专业设计公司(事务所)来中国参与投标中标后,以总包方式承接设计任务,而国内的专业建筑事务所(公司)反而不能自已总包,有违公平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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