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北京城市总体规划》:小心珍藏历史名城
新北京小心珍藏历史名城
北京是世界著名古都和历史文化名城,北京将充分认识保护历史文化名城的重大历史意义和世界意义。重点保护北京市域范围内各个历史时期珍贵的文物古迹、优秀近现代建筑、历史文化保护区、旧城整体和传统风貌特色、风景名胜及其环境,继承和发扬北京优秀的历史文化传统。
珍藏10类旧城风貌
明清北京城是在辽、金、元时期北京城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是中国古代都市计划的杰作,是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重点地区。旧城的范围为明清时期北京护城河及其遗址以内(含护城河及其遗址)的城市区域。应进一步加强旧城的整体保护,制定旧城保护规划,加强旧城城市设计,重点保护旧城的传统空间格局与风貌。
按照《北京城市总体规划》,10类旧城风貌将被珍藏:保护从永定门至钟鼓楼7.8公里长的明清北京城中轴线的传统风貌特色;保护明清北京城“凸”字形城廓,保护由宫城、皇城、内城、外城四重城廓构成的独特城市格局;整体保护皇城;保护旧城内的历史河湖水系,部分恢复具有重要历史价值的河湖,形成一个完整的系统;保护旧城原有的棋盘式道路网骨架和街巷、胡同格局;保护北京特有的“胡同-四合院”传统的建筑形态;分区域严格控制建筑高度,保持旧城平缓开阔的空间形态;保护重要景观线和街道对景,景观线和街道对景保护范围内的建设,应通过城市设计提出高度、体量和建筑形态控制要求,严禁插建对景观保护有影响的建筑;保持旧城内青灰色民居烘托红墙、黄瓦的宫殿建筑群的传统色调。旧城内新建建筑的形态与色彩应与旧城整体风貌相协调;保护古树名木及大树,保持和延续旧城传统特有的街道、胡同绿化和院落绿化,突出旧城以绿树衬托建筑和城市的传统特色。
旧城要有与之相称的产业
《北京城市总体规划》还明确了旧城保护和复兴的步调:
统筹考虑旧城保护、中心城调整优化和新城发展,合理确定旧城的功能和容量,疏导不适合在旧城内发展的城市职能和产业,鼓励发展适合旧城传统空间特色的文化事业和文化、旅游产业。
积极疏散旧城的居住人口。综合考虑人口结构、社会网络的改善与延续问题,提升旧城的就业人口和居住人口的素质。
积极探索适合旧城保护和复兴的危房改造模式,停止大拆大建。制定科学合理的房屋质量评判和保护修缮标准,逐步改造危房,消除安全隐患,提高生活质量。严格控制旧城的建设总量和开发强度。逐步拆除违法建设及严重影响历史文化风貌的建筑物和构筑物。
在保持旧城传统街道肌理和尺度前提下,制定旧城的交通政策和道路网规划,建立并完善适合旧城保护和复兴的综合交通体系。
在保护旧城整体风貌、保存真实历史遗存的前提下,制定旧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技术标准和实施办法,积极探索适合旧城保护和复兴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模式。
保护历史的真实性
各级文物保护单位是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重要内容。在未来的15年里,北京文物保护单位的核心工作就是要保护历史的真实性:要进一步做好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继续划定世界文化遗产缓冲区,制定明确的管理和控制措施,逐步整治、改建或拆除不符合保护控制要求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做好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工作,继续公布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根据文物资源的布局和特色,分类进行保护和利用;从保护文物周围历史环境和传统风貌出发,继续划定和完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逐步整治、改建或拆除建设控制地带内不符合保护控制要求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加强城市考古及对地下文物的调查、勘探、鉴定和保护工作,继续划定并公布地下文物埋藏区;加强挂牌保护院落的保护和修缮,继续调查并公布保护院落名单,制定和完善挂牌保护院落的保护措施;加强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各类不可移动文物的普查与管理,继续做好登记、公布工作。
此外,历史文化保护区保存文物古迹丰富,具有某一历史时期的传统风貌、民族地方特色的街区、建筑群、村镇等,是历史文化名城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坚持保护历史信息的真实性、保护传统风貌的整体性、历史建筑保护与利用相结合的原则,加强历史文化保护区的保护。这要求除了继续做好历史文化保护区的普查、划定、公布工作外,还要对已公布的历史文化保护区实施规划管理,并进一步扩大旧城历史文化保护区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