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生态保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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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1-10
来源:景观中国网
[center][img]/upload/news/20041110194756947.jpg[/img]核心区生态功能区划图(2020年)[/center] 环境功能区划分及保护目标 1.大气环境 长
[center][img]/upload/news/20041110194756947.jpg[/img]核心区生态功能区划图(2020年)[/center]
环境功能区划分及保护目标
1.大气环境
长株潭地区大气环境分为3类功能区,各功能区划分及环境保护目标是:一类功能区: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地区,如株洲的大京风景区、仙庾岭风景区,湘潭的韶山风景名胜区、湘乡东台山国家森林公园,长沙的岳麓山风景区、浏阳大围山自然保护区等。一类功能区大气环境保持一级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下同)。二类功能区:指城市规划中确定的城市居住区、商业交通居民混合区、文化区、一般工业区和农村地区。二类功能区大气环境按二级标准控制。三类功能区:指工业集中、大气污染相对严重的特定工业区,包括株洲的清水塘工业区、醴陵陶瓷工业区,湘潭的岳塘工业区。三类功能区近期按三级标准控制,远期达到二级标准。
2.水环境
长株潭地区水域环境功能分为9类,即源头水域和国家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渔业用水区、工业用水区、农业用水区、娱乐用水区、一般景观用水区、混合区、过渡区。其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一般为水厂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下游200米的水域,个别水厂为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下游100米;二级保护区为饮用水源的其他水域。
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和国家自然保护区按Ⅱ类水体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下同)控制;其余水域按Ⅲ-Ⅴ类水体标准控制。
污染物总量控制
为了缓解环境压力,必须按照国家和湖南省环境保护“十五”计划,在2000年基础上进一步削减污染物排放量,实行总量控制。
长株潭地区各类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为:
1.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
至2005年,二氧化硫控制在17.69万吨内,削减20.3%;烟尘控制在13.01万吨内,削减16.4%;工业粉尘控制在12.2万吨内,削减19.5%。各市控制量和削减率见表1。
2.水污染物总量控制
至2005年,化学需氧量(COD)控制在12.65万吨内,削减14.5%;汞控制在1.05吨内,削减50.0%;镉控制在3.66吨内,削减30.0%;铅控制在17.93吨内,削减21.3%。各市控制量和削减率见表2。
生态环境体系规划目标与生态底线的划定
1.生态环境体系目标
构建安全的生态环境体系,确保区域可持续发展的环境底线。
促进生态环境改善、资源可持续利用及城镇环境品质提高的和谐的生态环境系统。合理高效利用资源,实现合理的发展容量控制。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土地、水源、森林等重要自然资源。
加强生态恢复和环境重建,切实治理、控制和防止水、空气和噪声等环境污染。大气环境、水环境达到清洁标准,噪声得到有效控制,垃圾、废弃物的处理率和回收利用率高,排除任何超标的环境污染,环境卫生、空气新鲜、物理环境良好,实现合理的环境容量控制。
2.生态环境“底线”的划定
自然生态“底线”:防止自然生态环境继续恶化,提高森林覆盖率,为长株潭城市群区域发展提供可持续的区域性生态保障。
水环境“底线”:以长株潭各市环保局最新编制的水域功能区划为水质管理目标,以平偏枯水年的枯水期流量为河道水域水文条件,分析地表水环境容量。
空气环境“底线”:为保证人类正常生存和生态系统正常发展,除了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地区外,规划以国家二级标准为大气质量管理目标。
生态功能分区
针对长株潭区域生态格局的基本特征与土地利用现状,提出三类五区的区域生态功能分区。前两类为自然生态功能区,后两类分别为自然人文交错区、城市人文生态功能区。
1.盆地周边低山丘陵水土保持与水源涵养林生态区。该区以恢复地带性原生植被为主,建立合理的植物群落结构,提高水土保持与水源涵养能力,增强森林景观的生态环境功能,使之成为区域环境功能的增生机与保护屏障。
2.湘江河谷生态区。该区以水风景建设为主,集生态绿化、防洪堤建设、水污染治理、江心洲防护、湿地保护为一体,应综合规划、分段布局,使滨江地区成为一个环境优美,集休闲娱乐、旅游观光、自然保护为一体的景观生态源区。
3.盆地内部丘间低地与缓岗丘陵农业生产及人文生态交错过渡区。丘间低地以农业利用为主,发展生态农业经济;缓岗丘陵以发展经济园林为主,辅之以速生用材林。在树种选择上,应注意物种多样性与经济效益相结合,速生林与原生林相结合,风景林与生态林相结合;在空间布局上,应使不同林种的植被相间分布,注意相对集中与适当分散的关系、方便生产与美化居住环境的关系、人居环境建设与生态建设之间的关系,以提高抗御各种自然灾害的能力,改善生产与生活环境。
4.城市人文生态区。该区分别位于长沙、株洲、湘潭盆地的中部,濒临湘江两岸,是人口高度集中、社会经济发达的人文景观区。该区生态建设的重点是,充分利用区内自然地物的结构特征,合理规划布局公共绿地系统,增加市区绿地面积,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应避免“摊大饼”式的城市发展模式,在合理调整城市功能分区的同时,以合理的生活圈为组织框架,走“组团”式发展道路。
区域绿地系统的控制
以区域绿地的构建实现长株潭的生态结构。
区域绿地空间结构主要包括城市群外围绿环、城市内部绿环、线形湘江生态走廊、T形城市间隔绿带。
综合绿地体系主要包括了防护绿带、农田绿地、生产绿地、城市公共绿地、景区绿地、特殊地类绿地。
城市区域公共绿地是城市的绿肺,在城市景观生态中起着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提高社区人居环境质量、维系居民生态安全的重要作用。
构建区域绿地管理机制,建立综合决策机制,促进环境与经济的协调发展;建立实效、公正、公开的公众参与机制;建立稳定的绿地建设投资、融资体制。
根据城市绿化的现状与绿地系统结构特征,应重点做好如下规划布局:
1.以城市总体规划方案和城市林业生态圈规划为蓝图,建立市域防护林体系。
2.在长沙市外环、内环线和各中心副城之间建立绿化隔离带;湘潭市和株洲市按双核一体化布局方式,建立环城区域绿化带,在两核之间沿公路线建立绿化隔离带;在长沙城区与株潭城区之间的金三角之间也要建立绿色隔离带,规划森林覆盖率控制在80%以上,城镇功能区的绿化覆盖率至少在50%以上。
3.重点建设好市区范围内湘江两岸的绿化体系,使之成为株洲市的河东组团与河西组团之间、湘潭市的河东组团与河西组团之间的绿色共享空间;长沙市区河段则成为中心城区域河西组团群之间的生态绿色长廊。
4.沿京珠高速路、京广铁路和长潭公路、规划中的河西连城公路建立绿色长廊,使之成为沟通长株潭地区南北的绿色生态通道。
5.建设文物古迹周边的绿化体系,重点是长沙市的马王堆古墓和株洲市的炎帝广场的绿化建设。
6.城市道路绿化体系,重点是选育绿化树种,拓宽绿化面积,使之与城市景观已有的绿色板块连成一个整体,共同构成城市内部的绿地系统。
湿地布局
湿地作为区域景观生态结构中的重要类型,是构建区域景观生态功能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不仅是区域景观生态重要的汇集区,也是重要的动植物栖息场所。根据长株潭区域景观生态格局的基本特征,本着多样性与生态安全原则,应重点规划建设好如下两处湿地保护区:
1.岳麓山南缘、湘江西岸低漫滩地段。
2.浏阳河、捞刀河下游、湘江东岸低漫滩地段。
森林公园布局
森林公园的主体是森林。考虑到长株潭地区现有林地的空间分布,区域景观生态格局的基本特征,以及森林公园的建设目的与功能特征,依据区域景观生态规划的基本原则,对长株潭地区森林公园作如下的空间布局规划:
1.乌山森林公园:规划为休闲娱乐、旅游观光的胜地。
2.黑麋峰森林公园:规划作为长沙市北方的绿色形象。
3.天际岭国家森林公园:规划作为城市景观生态功能源区。同时作为湖南省森林植物园,也是从事科学文化活动的重要场所。
4.桃源洞国家森林公园:规划同时作为自然保护区。
5.天竹寺森林公园:作为岳麓山风景名胜区向西南的自然延伸,既是长沙市河西组团的南缘绿色屏障,也是重要的城市景观生态功能源区。
6.大昭山森林公园:位于长沙、湘潭、株洲三市交界处,以丘陵林地景观为主。主要包括昭山景区、石燕湖景区、天鹅池景区、龙王岭—凿头岭景区、玉屏岭景区、法华山景区,是极有潜力的风景旅游度假区。
此外,还有莲花山森林公园、象鼻窝森林公园、谷山森林公园、株洲石峰区九郎山森林公园、天元区龙门寺森林公园、荷塘区婆仙森林公园、醴陵市的仙岳山森林公园、芦淞区的天池森林公园。
风景名胜区布局
长株潭地区自然景物变化多样,地文人脉历史悠久,各种风景名胜丰富多样,地区分布较为广泛。现有和要重点建设的风景名胜区主要布局如下:
1.岳麓山风景区,国家级重点风景名胜区。
2.韶山风景名胜区,国家级重点风景名胜区。
3.昭山省级风景名胜区,炎帝陵省级风景名胜区,大京水库省级风景名胜区,大围山省级风景名胜区。
风景区内建设应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风景区保护条例与规定。
重要生态旅游区
主要包括水府庙生态旅游区等,区内不得建设破坏景观、污染环境、妨碍游览的设施;在游人集中的游览区内,不得建设宾馆、招待所以及休疗养机构;在珍贵景物周围和重点景点,除必须的保护和附属设施外,不得增设其他工程设施。此外,还包括洪山旅游区。
重要生态脆弱地区布局
按照因地制宜、综合布局的原则,以长株潭地区生态格局的基本特征为基础,区域生态异质性分区和生态功能分区为框架,作为严格保护的区域生态功能重要源区,重点建设保护好以下地段:
1.区域周边的低山丘陵森林。应将其纳入到水土保持与水源涵养的体系中进行统一规划,建成长株潭地区外围的绿色屏障。
2.城市周边的丘陵岗地森林。切实保护好城市周边的森林景观,避免城市“摊大饼”式膨胀,同时改善城市生态环境质量。
3.河流水域。河流是区域景观生态中的重要廊道,担负着连接景观生态地段、畅通景观地球化学过程的重要作用。保护好河流水域的环境质量,也是构建区域景观的需要。
4.基本农田。农业景观作为区域的主要景观生态类型,既是主要的农业生产区,也是区域绿色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持稳定且符合生态农业要求的农业景观,也是规划地区社会发展的需要。
[center][img]/upload/news/2004111019497301.jpg[/img]表12005年长株潭地区大气污染物控制
[img]/upload/news/20041110194913428.jpg[/img]表22005年长株潭地区水污染控制[/cen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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