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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公厕与大规划(城市闲话)

admin 2004-09-29 来源:景观中国网
  城市建设日新月异,公厕的模样也在变化着。但是,不少城市公厕的规划、建设、维护、管理矛盾突出,尤其是常常想不起将公厕纳入城市整体规划,建或拆随意性很大。  按规定,在城
  城市建设日新月异,公厕的模样也在变化着。但是,不少城市公厕的规划、建设、维护、管理矛盾突出,尤其是常常想不起将公厕纳入城市整体规划,建或拆随意性很大。   按规定,在城区繁华街道,公厕相距以三五百米为宜;流动人口高度密集街道的公厕相距不大于300米;一般街道公厕相距约750—1000米。一些城市出于地价或环境卫生的考虑,人口稠密、商业繁华区的公厕数量远远不足,有的甚至几千米找不到公厕。而为了城区公厕总量达标,在城郊结合部等偏僻地方建了不少公厕,利用率较低。   居民住宅小区,据要求每2000—3000人需建1座公厕,可实际上许多万人住宅小区没有一座公厕,路人“内急”只好找墙角、树丛方便。   公厕应按方便行人的原则临街(道)而建,一般建在街道向里20米左右,在街道要设明确标示牌,可大多中小城市的公厕建在深巷里,街道上不见公厕标示牌,路人很难寻找。只有北京、上海、重庆等极少数大城市于最近将公厕标上了城区公交地图外,还没见其它城市这样做。   厕所问题虽算不上什么大事,但从一个侧面反映一个城市规划建设的水平。这和住宅的建设、设计差不多。以前,人们建造住宅,总是把厕所作为次要部分考虑。客厅要大、要整齐,卧室要通风且阳光充足,至于厕所,大抵是规划图上填空的地方。现在,人们知道,如何合理分割包括厕所在内的室内单元,是考察一栋住宅楼房型好与坏、设计是否科学完善的重要内容。一个城市的公厕建造是否规范有序,是否“以人为本”,也折射了一个城市的规划理念。   有的城市,造成“方便难”的原因,不是规划部门不懂行规,而是长官意志在作怪。一些领导不懂规划设计,又不听专家意见,凭感觉行事,规划部门则不坚持原则,领导怎么说就怎么建。   更为糟糕的是屈从于眼前利益。旧城改造、新区建设,公厕在规划图纸上是有的,可到了实际开发建设中,有的房地产开发商因商业利益驱动,为了节约土地,牟取更大利润,无视公众公益利益,“疏忽”了公厕的新建、复建,而质检部门在工程竣工验收时也同样犯了“疏忽病”,或碍于“既成事实”、情面关系,眼开眼闭,得过且过。有调查发现,某市近年旧城改造共拆公厕20多座,却没有复建1座,政府、市民也没有得到一分补偿。   要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笔者认为办法有三:一是建设部门对在城市改造中拆除的公厕等环卫设施,必须严格执行“谁拆除,谁复建,谁补偿”的原则;二是在旧城改造、小区开发、道路建设中,公厕等环卫设施必须坚持“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的原则,否则竣工后不予验收、不准出售、不得交付使用;三是在城市开发建设中,克服“建管两张皮”的弊端,从规划立项、施工建设到竣工验收,城管部门从城市管理的角度,实行全程参与、监控,从源头上堵住城市开发建设中环卫设施不全、违章建筑较多、绿化面积不足等漏洞。   小公厕有大学问,2001年11月,世界厕所高峰会议在新加坡召开,会上明确提出“不重视厕所卫生的国家(城市)没有文化和未来”,这话是很有道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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