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建筑的保护和利用需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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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9-22
来源:景观中国网
民族建筑保护是“人居环境”历史延续 在现代化的浪潮中,民族建筑面临着危险的宿命,与会专家对此表现出强烈的认同。 中国民族建筑研究会会长王景慧对民族建筑精华
民族建筑保护是“人居环境”历史延续
在现代化的浪潮中,民族建筑面临着危险的宿命,与会专家对此表现出强烈的认同。
中国民族建筑研究会会长王景慧对民族建筑精华的被破坏表现了极大的痛心:一是许多有价值的民族建筑由于暂时没有定为文物保护单位而被拆毁;二是文物古迹虽在,而它的历史环境却遭破坏,大大损毁了它的价值;三是大量民居建筑群、民族村落被拆毁、被改造,这在东部发达地区十分普遍,不少地方随着旧城改造或建设新村,传统建筑已荡然无存。
来自英国的加的夫城堡结构测量师约翰·爱德华兹以加的夫城堡为例子,阐明古建筑的保护是一个广泛的概念,他说,在加的夫城堡的保护过程中,由于考虑的问题很多,遇到了许多不同的有挑战性的古建筑保护问题,包括从建筑的结构和装饰的物理保护工作,到游客参观路径、教育、解说、旅游以及与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关系等。所以古建筑保护是一个比平常所描述的要广泛得多的概念,保护不仅是干预,而且是在现存的条件下(也就是环境条件)为建筑结构和装饰创造更理想的条件。
中国民族建筑研究会秘书长肖厚忠博士认为,保护民族建筑实际上是一种“人居环境”的历史延续和保存,保护民族建筑,不仅要保护民族建筑本身的结构,更要注重保护建筑周围的环境、聚落或者街区群体的空间结构和建筑形态,一个典型的教训就是福州“三坊七巷”的保护,最初的规划只是保护其中的名人故居和著名建筑,其他的古建筑均拆除,这种做法非常不对,这样保护的民族建筑将大打折扣。
肖厚忠认为,由于对传统民族建筑的认识不够,出现了一系列的问题:一是对民族建筑的保护多局限于单个重点建筑,而不重视整个街区、古城景观的整体保护;二是一味注重经济发展,为经济利益宁可牺牲民族建筑。如1992年以来随着土地转让批租升温,许多历史文化名城出现拆迁旧城的热潮,典型的如北京四合院被拆;此外,肆意占用古建筑从事经营活动,导致破坏,典型的如湖北武当山、北京护国寺火灾;三是浮躁的心态扭曲了保护民族建筑的目的,一些地方领导直接把文化遗产视为摇钱树,轻保护重开发,经常出现“杀鸡取卵”式的利用;四是社会对民族建筑的认识水平不够,建筑师对民族建筑的精髓领悟不深,诸如“欧陆风格”的建筑席卷全国,中国传统形式被视为乡土,这是一种媚外心态在作祟。近年来,中国出现较多的仿古建筑,一类是在大楼上加小亭子的“夺风”建筑,另一类是一些打着传统文化旗号的格调低下的庸俗建筑,出现这种状况的原因在于当前建筑师对本国民族建筑的精髓体会不够,缺乏应有的传统文化功底,远不如20世纪初的建筑大师。
寻找失落的建筑传统
在研讨会上,有关专家对高句丽古城、东阳明清聚落卢宅、羌族建筑、西藏建筑、闽西客家建筑等中国传统建筑进行了分析,对其价值进行了高度的评价。
肖厚忠总结了日本、韩国、马来西亚等亚洲国家民族建筑保护的经验,认为几个国家有几点是共同的:即积极进行立法,建立民族建筑保护性法规体系;政府积极投资进行保护的同时,也吸引大量的民间资本的进入;提高全社会对传统民族建筑的认识水平;确立保护为主,开发利用为辅的保护传统民族建筑的思路,不能因过度开发,而造成民族建筑毁损。
在肖厚忠看来,民族建筑保护有两层意思,一是直接保护现存的古建筑;另一层就是继承民族建筑的“文脉”。因此他建议要正确认识和处理保护和发展的关系,对文化遗产,应发展“可持续的旅游业”而非传统的“大众旅游业”,具体做法如使用当地原有的建筑物作为家庭式旅店,通过小范围的使用传统建筑,既保留原有特色又为居民创造收入来源。同时要进一步加强有关古建筑保护的立法和相关规范的制定工作,如针对古建筑的防火,目前只有1984年由公安部、文化部制定的《古建筑消防管理条例》,而这些标准大多数是针对现代建筑而言,在古建筑的适用性上有很大的局限。
肖厚忠认为,中国目前民族建筑保护不力,很大问题源自国民对民族传统文化的认识和理解不足,片面追求“现代化”和“西方化”,那种认为把旧建筑拆光,盖起高楼大厦就是现代化的观点仍有很大市场。日本之所以能在20世纪60年代末爆发有广大群众基础的市民保护历史街区运动,根本就在于日本国民对民族文化有着极深的感情,因此,培养国民的民族感情,让国民认识到民族建筑是记载我们文化、历史的录影机,让国民热爱我们的民族建筑,才是保护民族建筑的根本之路。
谈到对传统民族建筑的继承,北京建筑工程学院的秦红岭副教授认为,中国建筑师在如何正确继承传统的问题上面临两大难题:第一,如何发掘、提炼并完整叙述传统建筑文化中那些具有现代价值的“看不见的东西”,或者说准确捕捉中国传统建筑的灵魂;第二,在此基础上如何将那些“看不见的东西”用抽象的方法(即不是简单形式上的模仿与符号借用)加以表现,或者说应当用怎样的方法将传统建筑的精华转化为足以支持与指导中国当代建筑实践的文化资源。如果这两大难题解决不好,中国建筑界谈正确继承与创新传统就只能是一句空话。
观点释放:
马来西亚建筑学会原会长 林倬生
保护是涵盖多方面的一个宽泛的概念——技术的应用与调查、工艺、建筑材料的使用和传统民居的革新。以下是关于保护的一些建议:1.明确什么是保护中不应该做的;2.保护的方法和途径;3.保护是作为一个历史记录和档案库;4.聚集专家和文化遗产的朋友使其成为一个专家库;5.创立保护和遗产意识团体;6.积累传统建筑材料;7.保护文化遗产的立法介绍;8.保护的目标是使当地生活方式与建筑的统一;9.传统建筑物的再利用;10.适用于再利用的保护;11.恢复的和保护的建筑物的可持续发展;12.保护不仅是建筑物,还有城市环境与自然环境的协调;13.建立一套关于保护的思想体系和可采用的指南;14.怎样建立一个现代与历史并存、生态环境与民族特色共享的居住区?
甘孜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阿多
在民族建筑上,一是要突出规划。规划要具有特色,要符合自然地理环境和民俗文化特点。规划一经审定,必须严格执行。二是要突出特点。建筑要体现民族特色和文化内涵,不要盲目求洋、求新,否则将丧失个性,将割断历史的延续,将影响吸引力。三是要突出历史文化。民族建筑承载着一定的文化和历史积淀。要把那些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东西保留下来,融入时代精神风貌之中。四是要突出重点。一方面对民族建筑进行调研,确定保护对象。另一方面,对具有保护价值的民族建筑要有针对性地进行有效保护。比如:对保留的部分进行修缮,保留原有形象、特征;对现存的保护较好、规模较大、价值突出的建筑物(群),通过申报文化遗产、重点文物等方式,提高知名度,增加保护价值,引起全社会的重视,加大保护力度。同时,在城市建设中,要合理建设给排水、消防通道等公共设施。
吉林省建设厅厅长 柳青
对于建筑艺术的传承,我们应该在尊重历史、尊重城市肌理的基础上,从单细胞的复制走向有机体的和谐,创造有根的建筑、有机的社区、有生命力的文化,创造城市独有的“气场”。通过提取和升华传统建筑符号,使之更富象征作用和民族风格。
重庆大学建筑城规学院 余卓群
古代建立城市,把周围的山川形胜看得非常重要。要因山就势,顺应自然,按照这一原则选择建筑的基址,有利于形成优越的小气候和良性的生态环境。在这种自然环境中安家落户,必然有利于人的生存与健康。考察现存的古老城市、山寨、聚落,人口繁衍,生生不息,无不与所选取地址具有“人杰地灵”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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