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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城划定第二批禁建区

admin 2004-08-19 来源:景观中国网
  主城区划定的第二批绿地保护禁建区昨日出炉。市园林局昨日对外公布称,第二批绿地保护绝对禁建区达117.29平方公里,且涉及多块黄金开发地段。   市园林局介绍,此次划定的
  主城区划定的第二批绿地保护禁建区昨日出炉。市园林局昨日对外公布称,第二批绿地保护绝对禁建区达117.29平方公里,且涉及多块黄金开发地段。   市园林局介绍,此次划定的绿地保护区分为绝对禁建区和控建区。绝对禁建区是指城市规划确认的,城市中具有重要生态、景观保护价值,重要地下水敏感区、城市防灾区域上已建和未建的城市园林绿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其土地使用性质,不得在其内建设与绿地规划和城市基础设施无关的项目,不能转让或变相出让。控建区是指具有重要生态、景观保护等价值,但允许有条件低密度开发建设的已建和未建的城市园林绿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任意减少原有绿地面积,不得改变绿地功能及景观效果。   此次划定的绝对禁建区112块,面积为117.29平方公里,控建区8块共54.46平方公里。划禁范围东起铜锣山,西至中梁山,北至井口、人和、唐家沱,南至小南海、钓鱼嘴、道角。绝对禁建区中有虎头岩、石板坡、歌乐山风景林地、照母山植物园、大龙山公园、南山风景名胜区等多个黄金开发地段。   据悉,此次划定的禁建保护区分为风景园林地、道路交通绿地、一期划禁遗漏的公共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居住区绿地等。   涉及到绿地保护禁建区的建设项目,必须有市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参与审查,除城市重点基础设施和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外,不得修建与风景园林无关的建设项目;控建区的绿地配套面积不得小于60%;风景名胜区内城镇规划内建设项目配套绿地面积不得小于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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