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城首部光污染限定标准9月起实施
admin
2004-07-16
来源:景观中国网
上海一直有着不夜城美誉。但过亮的城市灯光也带来了光污染,不仅影响视觉环境,也给市民夜间休息带来了影响。昨天记者从上海市容环卫部门获悉,申城首部对灯光污染作出限定的
上海一直有着不夜城美誉。但过亮的城市灯光也带来了光污染,不仅影响视觉环境,也给市民夜间休息带来了影响。昨天记者从上海市容环卫部门获悉,申城首部对灯光污染作出限定的地方标准——《城市环境(装饰)照明规范》已经于近日颁布,并将于今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处理灯光污染扰民将有法可依。
市容环卫局灯光广告管理处处长郭骅告诉记者,灯光不可射入居民窗。该规范将“居住区照明的规范”放在了第一位,明确所有面对住房的灯具必须采取措施,避免其外溢光、杂散光射入临近住宅的窗户,干扰居民休息;规定居民窗户面上的光照强度22时前不得超过25勒克司,23时后则不能超过4勒克司。同时居住建筑的主体部分不应采用建筑立面泛光照明。
在公共活动区尤其是一些大绿地、路旁树木,照明要符合花草生长规律。该规范将针对植物的生长规范原有的灯光设置。比如避免光线对于乔木、灌木和其他花卉生长的影响,降低夜空亮度,不干扰候鸟夜间的飞行,对花卉照明的光线宜自上而下,绿夜乔木和灌木的照明则宜用冷白色光源,不应采用彩色光源等。
据了解,上海企业楼宇灯光发展主要集中在近10年,目前环卫部门依据的管理条例是《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由于对城市各类景观灯没有统一标准规范,让管理部门只能通过“责令整改”的方法来解决一些扰民投诉。但从9月1日起如有灯光不符合规范将有法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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