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涨潮落:新城在迷乱中行进——对新城建设的理性观察(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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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6-15
来源:景观中国网
在最近举行的北京市规划设计工作会议上,主管城市规划的北京市副市长刘志华郑重地对几百名设计专家说:我拜托诸位在座的设计师,在设计新城时不要留下任何遗憾,能让老百姓争先
在最近举行的北京市规划设计工作会议上,主管城市规划的北京市副市长刘志华郑重地对几百名设计专家说:我拜托诸位在座的设计师,在设计新城时不要留下任何遗憾,能让老百姓争先恐后进入新城,就是你们的功劳。
虽然是希望不留下“遗憾”,但当前新城建设依然在我们的希望和存留的“遗憾”之间游荡。
[B]繁荣:等待中的“人气”[/B]
楼盘已经交房,有的售楼处也已搬空,但小区入住率极低,四周的马路上也是空空荡荡。用“空城”来形容略有过分,但不管怎么说,人气不足是显而易见的事实。——某媒体这样记录在松江新城现场调查时所看到的景象。
根据吴良镛院士的理论,卫星城和边缘集团可能起到疏散居住人口的作用,但是城市功能依旧在一个市中心里,而“新城”是新的分散集团式,它不仅分解了人口,也分散了市区压力,人们居住、工作、娱乐、购物、上学、医疗等都可以在一个区域内完成。
而现在新城建设中普遍存在人气不足的问题却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如1993年珠江新城建设方案提出后,一直因建设缓慢而被媒体称为:雷声大、雨点小,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写字楼的高空置率。
浙江台州是行政中心的迁移推动新城建设的例子,但行政中心的迁移对新城人口的直接拉动还是非常有限,所以人气不旺一直困惑着台州的建设,直至今日还是靠政府公共亮化工程来支撑着新城夜间的“兴旺”。为使台州新城尽快走出“冷落”的局面,台州市采取一系列措施来增加新城的“人气”和带动相关产业的兴旺。
据沈磊博士分析,目前的新城建设与城市各类的开发区往往处于两条各自发展道路,成为水火不能相容的状况,城市产业的发展与城市新城建设的脱节,导致城市空间发展的无序。就宁波市中心城三江片而言,上规模的开发区有4个,规划面积约82平方公里,分布在不同方位的城市建成区的外围,可谓“四面出击”,而宁波东部新城为17平方公里,核心区只有7平方公里。如果将这些开发区与新城建设有效结合起来,宁波城市空间将会更有序地扩张,新城建设也会更健康地发展。“新城建设在‘追风’与‘速效’的氛围中,在形式上很大程度地表现为好大喜功、盲目跟进;在浙江沿海地区,较多的县市、甚至建制镇都以行政中心搬迁为带动,另起一片新天地。新城的吸引力不能单靠优美的环境,而更重要的是新城的就业岗位能让居民落户于新城,新城的就业岗位更需要新城的产业支撑。”沈磊博士说。
[B]新城——“新大陆”[/B]
在新城人气不足的同时,还有新城和老城文化延续的缺失。吴良镛院士在谈到北京2004新规划时,说了一句很精辟的话:发展新城并不意味着抛弃旧城。业内人士也普遍认为,在空间上凝固的建筑、湖泊、广场等种种构成城市的元素在时间上无不延续着历史的记忆,它们共同勾勒出一幅历史文化名城景象。我们有使命、有责任在规划新城时在空间上体现时间、从而融入整体。然而在很多时候,新城的建设很难看到和老城之间的文化延续,更多的是割裂和失落。“现代新城物质空间不能是建立在一个刚被哥伦布发现的新大陆上,割裂了与历史的关系,失落了传统的精华,仿佛一切从零开始,在历史长河中,一页替代一页,或不断地在同页上擦掉重来,得到的只是一页灰色的现实。”沈磊博士说。
在他看来,城市的自然景观、地理、人文习俗、名胜古迹都会成为城市居民认同的意象点。我们在新城的规划结构中应尽量保持这种关联,深化与旧城整体文化结构背景的联系。可以通过对位、拓展、延伸等方式,加强这种延续,取得城市市民心理上的“认同”。例如,杭州利用新城建设的契机,在整体格局上重现了历史演进之脉络,运河、西湖、钱塘江“三大主角”现身前台,实现“三水”(运河、西湖、钱塘江)导向的功能布局。
沈磊博士举了宁波东部新城这样一个例子:几家境外公司在概念上有意识地引导发展宁波东部新城核心区和现有城市中心之间的城市发展建设走廊,期望其成为新老城市中心及历史和未来之间的联系纽带。但缺失“语义”上的关联与呼应,新城的建筑风格与地方性相距甚远。他说,如果就现阶段“一城双核”的角度来看,“三江交汇,日月共明”(在东部新城挖水成“日湖”,与旧城“月湖”相应)似乎是历史空间格局的自然延续,宁波厚重历史之书上再添新页的最佳选择,然而像这样注重新城老城间文化延续的例子并不多。
[B]急需改进的运作方式[/B]
沈磊博士分析了当前几种新城土地开发主体模式。在他看来,政府投资模式(政府型)使得政府土地开发投资的成功依赖于政府招商引资的力度。若开发后的土地无人问津,则不仅政府巨额的投资无法收回,而且造成了大量工地的闲置和浪费,同时容易滋生“官僚主义”和腐败行为。企业投资模式(企业型)若控制不严,可能导致土地投机,开发商可以凭借信息不对称,降低土地开发的质量。而政府和企业共同投资模式(政府+企业型)由于政府和企业所追求的目标不一致,两者在投资、经营决策以及收益分配关系的理顺和调节上容易出现不协调。
与此相对应,新城土地开发的资金管理模式中,完全政府管理模式靠划拨、或拨改贷方式形成的资金管理模式,对资金管理不成硬约束,资金使用效率不高。在开发区管委会管理模式中,由于企业存在短期行为,当企业感到无利可图时,可以采取消极态度或不合作态度(甚至撤出资金),造成土地开发资金的中断,不利于城市规划的实现.“对各种土地开发模式的分析比较,可以发现这些模式各有利弊。重要的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最适合的土地开发模式,以及如何弱化这种模式可能所造成的问题,而达到社会发展中政府与市场、效率与公平之间的平衡。”沈磊博士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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