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全面推行新的城市规划管理体制
admin
2004-03-29
来源:景观中国网
为了让城市规划真正成为城市建设的“龙头”,适应全省加快推进城镇化进程的需要,贵州省从今年起,将在全省范围内推行新的城市规划管理体制。 贵州省建设厅规划处处长宋丽丽说
为了让城市规划真正成为城市建设的“龙头”,适应全省加快推进城镇化进程的需要,贵州省从今年起,将在全省范围内推行新的城市规划管理体制。
贵州省建设厅规划处处长宋丽丽说,城市规划是城市发展的“蓝图”,其中往往不仅融合了当地社会、经济、文化等成分,也包含了相关人文、地理等内容。作为城市建设的指导性、纲领性文件,城市规划有着极强的严肃性、权威性,也正因为如此,国家早在上世纪90年代初,就专门出台了《城市规划法》进行规范。
宋丽丽说,但实际执行中,由于管理体制不顺,个别领导急于出政绩,开发商利益驱动以及监督、责任追究制度不健全等多方面原因,“规划规划,纸上画画,墙上挂挂,最后不如领导一句话”的现象,近年来在贵州不少地方日益突出。
贵州省城市规划目前基本形成的是由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详细规划三个层次组成的规划编制体系。由于地级以上城市总体规划由国务院审批,因此省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审批除省会贵阳市、市辖县以外的县城以上城市总体规划和除贵阳市以外的其他地(州、市)的城镇体系规划,各市、县(县级市、特区)政府则负责审批本辖区内的近期建设规划和详细规划。
宋丽丽说,这种省、地(州、市)、县(市、特区)分级负责,以设市城市和县为主的规划管理体制,随着近年贵州城镇化进程加快,其弊端也开始显露出来,一是省、州(地)两级人民政府(行署)对城市规划的指导、协调、监督职能缺位,对城市重点地段的重要详细规划缺乏前置性审查,城市建设统一调控和有效监督难以实施;二是省、州(地)两级人民政府(行署)对城市规划实施的事前、事中监督缺位,对违法违规建设,难以依法实施有效监督和及时查处;三是城市规划管理机构不健全,规划管理人才严重缺乏,全省注册规划师仅100多人,难以适应加强城市规划管理,加快城镇化步伐的要求。
宋丽丽说,为了防止个别地方“‘首长'频频换,规划跟着变”,“人民城市一人建”,大广场、宽马路、高楼群成风,或者开发区“开”而不“发”,大量土地被闲置,最终却无人负责等现象发生,切实解决城市规划管理中省、市(州、地)两级人民政府(行署)职能缺位问题,贵州省今年推行的新规划管理体制,主要有以下几项重大调整:
一是在省地两级设立城市规划管理委员会,重点对设市城市近期建设规划、重点地段的城市设计和详细规划进行批前审查;二是建立派驻规划督察员制度,随时掌握各地动态;三是设区城市实行垂直管理,防止再出现新的“独立王国”;四是进一步完善城市规划管理体系和规划执法体系。
据了解,通过进行以上几项改革,贵州将力争在3至5年内,在全省基本形成规划管理体系比较完善,管理权限划分比较合理,管理方式比较科学,管理运作机制比较规范,并有相应规划管理人才支撑,与全省城市规划管理和建设任务相适应的城市规划管理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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