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株潭两型社会试验区环保体改方案获批
admin
2010-05-06
来源:景观中国网
用3年左右的时间基本理顺长株潭环境管理体系;把环境诚信记录纳入诚信体系;对因决策失误造成重大资源浪费和环境事故的要追责……记者昨日从省两型办获悉,省政府日前正式批复《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环境保护体制机制改革专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透过《方案》中的五大机制,可以预期“两型社会”中的蓝天、碧水不再遥远。
●环境诚信记录纳入综合诚信体系
●实现生态同建污染同治执法统一
●拟发行湘江流域综治收益债券
用3年左右的时间基本理顺长株潭环境管理体系;把环境诚信记录纳入诚信体系;对因决策失误造成重大资源浪费和环境事故的要追责……记者昨日从省两型办获悉,省政府日前正式批复《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环境保护体制机制改革专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透过《方案》中的五大机制,可以预期“两型社会”中的蓝天、碧水不再遥远。
“大环保”理念理顺环保体系
在“两型社会”的12个专项方案里,“环境保护体制机制改革专项方案”日前率先获得省政府批准,将开始组织实施。
《方案》提出,将用3年左右的时间基本理顺长株潭城市群的环境管理、监察、监测管理体系,基本形成长株潭城市群环境优化、经济增长的体制机制框架,基本形成环境保护市场化机制框架,基本建立领导干部的环境资源问责制度,基本建立长株潭城市群环境同治协调机制,基本建立形成环境保护管理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机制框架。
值得注意的是,《方案》中出现了“大环保”理念,要建立决策、执行、监督相协调,责、权、利相匹配的环境保护行政体制,实现长株潭城市群“生态同建、污染同治、执法统一”,减少部门之间的行政摩擦、行政扯皮。
严重污染企业可能列入黑名单
《方案》中提出了需要建立三大体系。其一就是建立先进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建立环境质量报告和发布制度,及时发布各类环境监测信息。
二是要建立完备的环境执法监督体系。全面掌握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一类污染物产生排放单位等可能突发环境风险的企业情况,建立“黑名单”。尤其创新的是,《方案》提出把环境诚信记录纳入商业、外贸、金融机构等综合诚信体系之中,让企业的环境行为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探索建立环境友好型社会法规政策和标准体系。在产业准入退出、污染治理、循环经济等方面,探索试验有利于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地方法规、政策和标准。
将建立部省合作机制
据介绍,改革方案由省环境保护厅牵头实施,省直相关部门、长株潭城市群各市人民政府共同参与,改革任务将分解落实到相关部门、相关市。同时,还将建立由环境保护部和省政府之间的部省合作机制,研究“两型社会”建设中环境保护重大问题,指导改革试验工作。
《方案》还明确,长株潭三市作为改革试验主体,周边五个城市要围绕“两型社会”建设改革试验的主要内容,主动改革,大胆试验,做好与长株潭的衔接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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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五大机制解读
长期以来似乎存在这样一个怪现状:守法企业加大对环保设施的投入,直接造成企业运营成本上涨;可违法企业偷排污染物,即使被处罚也“划得来”。在《方案》中,对这一“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弊端找出了良方:更多地运用经济手段、通过市场化机制解决环境问题。
1.环境优化经济增长机制
根据资源禀赋和环境容量,将国土划分为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区,以此为依据制定区域产业发展规划,实施有区别的环境政策,优化产业布局。
2.环境保护市场化机制
创新环境经济政策,开展湘江流域生态补偿、排污权交易和环境污染责任险试点。实现谁污染谁治理,谁排污谁付费,谁破坏谁恢复,谁受益谁补偿,谁治污谁得利。制定鼓励政策和优惠政策,吸引国内外企业、金融机构和民间资本投入到环境保护事业中来。发行湘江流域综合治理项目收益债券,创新投融资模式。
3.环境资源问责机制
对资源环境主要指标实行目标管理,定期进行考核,公布考核结果。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实绩考核实行资源环境一票否决。建立资源环境问责制,对因决策失误造成重大资源浪费和环境事故、严重干扰正常资源环境执法的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严格追究责任。
4.长株潭环境同治协调机制
以重金属污染防治为重点,建立长株潭城市群环境同治机制。做到“五个统一协调”:制定统一协调的产业准入退出政策;制定统一协调的治污目标;制定统一协调的环境功能区划;建立统一协调的环保联动机制;建设统一协调的环保共享设施。
5.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机制
建立完善环保决策听证制度、环保信访制度、公众参与环保监督机制和制度,建立完善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影响评价有效性的评价体系。健全环保举报奖励制度,保障“12369”电话等举报渠道畅通。
●实现生态同建污染同治执法统一
●拟发行湘江流域综治收益债券
用3年左右的时间基本理顺长株潭环境管理体系;把环境诚信记录纳入诚信体系;对因决策失误造成重大资源浪费和环境事故的要追责……记者昨日从省两型办获悉,省政府日前正式批复《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环境保护体制机制改革专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透过《方案》中的五大机制,可以预期“两型社会”中的蓝天、碧水不再遥远。
“大环保”理念理顺环保体系
在“两型社会”的12个专项方案里,“环境保护体制机制改革专项方案”日前率先获得省政府批准,将开始组织实施。
《方案》提出,将用3年左右的时间基本理顺长株潭城市群的环境管理、监察、监测管理体系,基本形成长株潭城市群环境优化、经济增长的体制机制框架,基本形成环境保护市场化机制框架,基本建立领导干部的环境资源问责制度,基本建立长株潭城市群环境同治协调机制,基本建立形成环境保护管理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机制框架。
值得注意的是,《方案》中出现了“大环保”理念,要建立决策、执行、监督相协调,责、权、利相匹配的环境保护行政体制,实现长株潭城市群“生态同建、污染同治、执法统一”,减少部门之间的行政摩擦、行政扯皮。
严重污染企业可能列入黑名单
《方案》中提出了需要建立三大体系。其一就是建立先进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建立环境质量报告和发布制度,及时发布各类环境监测信息。
二是要建立完备的环境执法监督体系。全面掌握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一类污染物产生排放单位等可能突发环境风险的企业情况,建立“黑名单”。尤其创新的是,《方案》提出把环境诚信记录纳入商业、外贸、金融机构等综合诚信体系之中,让企业的环境行为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探索建立环境友好型社会法规政策和标准体系。在产业准入退出、污染治理、循环经济等方面,探索试验有利于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地方法规、政策和标准。
将建立部省合作机制
据介绍,改革方案由省环境保护厅牵头实施,省直相关部门、长株潭城市群各市人民政府共同参与,改革任务将分解落实到相关部门、相关市。同时,还将建立由环境保护部和省政府之间的部省合作机制,研究“两型社会”建设中环境保护重大问题,指导改革试验工作。
《方案》还明确,长株潭三市作为改革试验主体,周边五个城市要围绕“两型社会”建设改革试验的主要内容,主动改革,大胆试验,做好与长株潭的衔接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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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五大机制解读
长期以来似乎存在这样一个怪现状:守法企业加大对环保设施的投入,直接造成企业运营成本上涨;可违法企业偷排污染物,即使被处罚也“划得来”。在《方案》中,对这一“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弊端找出了良方:更多地运用经济手段、通过市场化机制解决环境问题。
1.环境优化经济增长机制
根据资源禀赋和环境容量,将国土划分为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区,以此为依据制定区域产业发展规划,实施有区别的环境政策,优化产业布局。
2.环境保护市场化机制
创新环境经济政策,开展湘江流域生态补偿、排污权交易和环境污染责任险试点。实现谁污染谁治理,谁排污谁付费,谁破坏谁恢复,谁受益谁补偿,谁治污谁得利。制定鼓励政策和优惠政策,吸引国内外企业、金融机构和民间资本投入到环境保护事业中来。发行湘江流域综合治理项目收益债券,创新投融资模式。
3.环境资源问责机制
对资源环境主要指标实行目标管理,定期进行考核,公布考核结果。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实绩考核实行资源环境一票否决。建立资源环境问责制,对因决策失误造成重大资源浪费和环境事故、严重干扰正常资源环境执法的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严格追究责任。
4.长株潭环境同治协调机制
以重金属污染防治为重点,建立长株潭城市群环境同治机制。做到“五个统一协调”:制定统一协调的产业准入退出政策;制定统一协调的治污目标;制定统一协调的环境功能区划;建立统一协调的环保联动机制;建设统一协调的环保共享设施。
5.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机制
建立完善环保决策听证制度、环保信访制度、公众参与环保监督机制和制度,建立完善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影响评价有效性的评价体系。健全环保举报奖励制度,保障“12369”电话等举报渠道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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