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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公共照明规划出台 未来夜景揭开“面纱”

admin 2009-06-08 来源:景观中国网
  5日,记者从市规划局获悉,《海口市城市公共照明专项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已获市政府批复。海口中心城区景观灯光规划将按照“三横、八纵、十景、十一桥”,拓展和明晰整个海口城市空间和灯光格局,海口未来的夜景也就此揭开了面纱。

  5日,记者从市规划局获悉,《海口市城市公共照明专项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已获市政府批复。海口中心城区景观灯光规划将按照“三横、八纵、十景、十一桥”,拓展和明晰整个海口城市空间和灯光格局,海口未来的夜景也就此揭开了面纱。

  此次《规划》的范围为海口市中心城区。中心城区景观灯光规划布局为“三横、八纵、十景、十一桥”。三横是指海岸线、国兴大道―海秀路―海盛路、红城湖路―南海大道三条横向夜景景观带;八纵是指秀英大道、丘海大道、龙昆路、和平路、琼州大道、美舍河、南渡江、长流中央公园等八条纵向灯光夜景带;十景是指滨海带状公园、万绿园、世纪广场、人民公园、火山口公园、金牛岭公园、五公祠、美兰机场、火车站、长堤路南洋风格建筑群等十个城市绿地及公共观赏空间节点;十一桥是指市区11座重要桥梁灯光夜景节点。

  根据规划,海口中心城区分为五级照度区:连接城市景点及商业文化节点的生活(景观)性主干道、城市出入口重要节点、中心商贸区为一级照度区,照明标准为30LX(LX是光照度的单位);连接市区各区和各功能组团、承担快速交通为特征的快速路及城市组团内的交通性主干道、旧城保护区特色道、长流和江东组团的主干道为二级照度区,照明标准为20-30LX;一般次干道、市区公园、风景旅游区、滨河风景带道路等为三级照度区,照明标准为10-15LX;城区支路、街巷、住宅区道路为四级照度区,照明标准为8-10LX;自然保护区及森林公园为限制照度区,照明标准不低于5L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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