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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存在与“圆明园”商标的侵权问题

admin 2008-02-29 来源:景观中国网
  “1860年之前的圆明园,现在已经不复存在,北京的圆明园遗址,只能说是曾经被叫做‘圆明园’的一堆废墟。圆明新园要重现1860年之前圆明园的盛景,即将创造的是一座园林艺术的经
  “1860年之前的圆明园,现在已经不复存在,北京的圆明园遗址,只能说是曾经被叫做‘圆明园’的一堆废墟。圆明新园要重现1860年之前圆明园的盛景,即将创造的是一座园林艺术的经典。”近一段时间饱受争议的横店圆明新园项目的发起方,浙江横店共创共富共有共享工作委员会一位主要负责人昨天(2月28日)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采访时告诉记者,上述观点是北京一位建筑专家昨天在横店当地发表的对圆明园和圆明新园之间区别的看法,而横店四共委方面则认为“这种定位非常准确”。

  27日,北京圆明园管理处突然表态,称圆明园“不能也不可能”重建,也“没有必要”进行异地重建,矛头直指此前不久已启动的,号称将按照1:1的比例异地重现圆明园盛景的横店圆明新园项目。

  记者注意到,圆明园管理处在通过圆明园官方网站发布的声明当中,列举了多条与文物保护有关的法律法规。北京圆明园管理处新闻发言人宗天亮昨日告诉《每日经济新闻》,横店圆明新园所谓的“重建”只能算作“仿建”,“重建”只能在原地点、采用原工艺、使用原材料进行,对于横店“重建圆明园、重现圆明园盛时景观”的说法他们不能认同。同时,圆明园管理处已对“圆明园”进行过商标注册,其他机构不得随便使用否则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对于北京圆明园方面的上述表态,圆明新园方面回应称圆明新园项目的一切操作都是合法的,而且已经通过了相关部门的审批。“比如说商标的问题,我们的‘圆明新园’商标早在去年下半年已经成功注册,不存在与‘圆明园’商标的侵权问题”。

  至于圆明园方面以“即使将目前国内外所能掌握的全部资料汇集到一起,最多也只能占圆明园原有全部资料的70%左右,依据这些资料根本就没法完成重建”为理由,认为圆明新园不可能实现“重建圆明园”的宏愿,圆明新园方面也认为这种看法“是没有道理的”。横店四共委上述主要负责人告诉记者,圆明新园项目的筹备工作已经进行了十五年,圆明新园的设计团队到相关档案部门进行了大量图纸、史料的搜集工作,也到圆明园遗址进行过实地丈量,一切工作都是非常谨慎的,而且得到了专家们的认可。

  “虽然目前我们不敢说掌握了圆明园原有资料的百分之百,但他们(北京圆明园管理处)的70%之说也并不可信,这个数值来源于哪里?我们一直都是在尽可能多、尽可能准确地搜集资料,以尽量重现1860年之前的那个圆明园的盛景。”

  横店四共委方面表示,面对近期以来各界对圆明新园的质疑,作为这个项目的发起方,“我们也比较疲惫了,希望社会各界给予我们更多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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