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西湖总体规划通审 扩大约3平方公里
admin
2006-06-21
来源:景观中国网
惠州西湖终于要变大了,6月16日,省建设厅和市政府联合举行《惠州西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以下简称《规划》)评审会。《规划》通过专家评审,经进一步修改完善后
惠州西湖终于要变大了,6月16日,省建设厅和市政府联合举行《惠州西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以下简称《规划》)评审会。《规划》通过专家评审,经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将按程序上报省政府审批,最后报国务院审批。
新增和恢复多处景点
据悉,《规划》是在1992版西湖总体规划的基础上,按照新的国家标准和要求修编的。《规划》确定西湖风景名胜区的性质为:以素雅幽深的山水为特征、以历史文化为底蕴、以观光和休闲为主要功能的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
《规划》按照严格保护、统一管理、合理开发、永续利用的指导思想,在保护培育、风景游赏、文物古迹保护与利用、植物景观与风景林改造、游览设施、水环境保护、防灾、社会居民调控、经济发展引导、土地利用协调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划。
《规划》将西湖风景名胜区划分为六个景区,分别为:平湖景区、丰湖景区、南湖景区、菱湖景区、鳄湖景区、高榜山-红花湖景区。
《规划》提出惠州西湖包括原有、拟新增和恢复的景点共有101处。届时,市民不仅可以重温古熙春台、桃源日暖、桃花源等景观,还可以看到孤山东坡园、龙塘挹丽等新的景点。
面积扩大周边建筑将搬迁
《规划》划定的西湖风景名胜区总面积22.86平方公里,比2004年的19.7平方公里增加约3平方公里。范围是东起环城西路,至下角东路交叉口处向北至东江堤、从惠州大桥向西南沿慈云路、含现中医医院用地:沿菱湖二路及三路外侧25米,含太保山东麓;西以城市西三环和铁路为界,绕古榕山、紫薇山、小鳄湖;沿新联路、含高榜山、石芽山等红花湖外围山体,绕螺山至花岛;沿鹅岭北路、鹅岭东路、南湖横路,含市一中第二操场至南湖路、环城西路。
按照规划,目前对西湖保护产生负面影响的一些建筑,如惠州学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和中心医院等都将在规划期内搬迁。
外围200米内建筑限高12米以下
数据显示,西湖湖面面积只有1.2平方公里,比40年前缩小了0.5平方公里。而且目前西湖周边高楼林立,严重影响了西湖的景观效果。如何减少城市发展对西湖风景区的挤压是人们关注的焦点。《规划》提出了西湖对城市景观控制要求,重点对周边建筑高度进行控制,高度控制以几个过渡带的扇面控制为主。
一级过渡带:西湖风景名胜区范围外围200米范围内的城市建设区,新建或改造建筑高度应控制在12米以下,建筑层数小于等于3层。
二级过渡带:一级过渡带外围200米范围内的城市建设区,新建或改造建筑高度应控制在30米以下,建筑层小于10层。三级过渡带:外围控制地带内,非一、二级过渡带的地区为三级过渡带,新建或改造建筑高度应控制在50米以下,建筑层数小于等于15层。
《规划》获得通过
听取规划编制单位的汇报后,评审组一致认为《规划》明确了不同分区的功能区划和空间管治,较好地处理了保护和利用的关系、近期建设与远期发展的关系,较合理地配置了各项服务设施和市政设施,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评审组还就进一步完善《规划》提出建议:《规划》要进一步论述风景名胜区与城市总体规划及城市绿地系统等各类专项规划之间的关系,促进风景名胜区与城市的和谐发展;深化、细化社会调控规划的内容;科学划定风景名胜区的范围及外围保护地带;明确和完善风景名胜资源保护的强制性内容;补充实施规划的措施建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等章节内容。
新增和恢复多处景点
据悉,《规划》是在1992版西湖总体规划的基础上,按照新的国家标准和要求修编的。《规划》确定西湖风景名胜区的性质为:以素雅幽深的山水为特征、以历史文化为底蕴、以观光和休闲为主要功能的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
《规划》按照严格保护、统一管理、合理开发、永续利用的指导思想,在保护培育、风景游赏、文物古迹保护与利用、植物景观与风景林改造、游览设施、水环境保护、防灾、社会居民调控、经济发展引导、土地利用协调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划。
《规划》将西湖风景名胜区划分为六个景区,分别为:平湖景区、丰湖景区、南湖景区、菱湖景区、鳄湖景区、高榜山-红花湖景区。
《规划》提出惠州西湖包括原有、拟新增和恢复的景点共有101处。届时,市民不仅可以重温古熙春台、桃源日暖、桃花源等景观,还可以看到孤山东坡园、龙塘挹丽等新的景点。
面积扩大周边建筑将搬迁
《规划》划定的西湖风景名胜区总面积22.86平方公里,比2004年的19.7平方公里增加约3平方公里。范围是东起环城西路,至下角东路交叉口处向北至东江堤、从惠州大桥向西南沿慈云路、含现中医医院用地:沿菱湖二路及三路外侧25米,含太保山东麓;西以城市西三环和铁路为界,绕古榕山、紫薇山、小鳄湖;沿新联路、含高榜山、石芽山等红花湖外围山体,绕螺山至花岛;沿鹅岭北路、鹅岭东路、南湖横路,含市一中第二操场至南湖路、环城西路。
按照规划,目前对西湖保护产生负面影响的一些建筑,如惠州学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和中心医院等都将在规划期内搬迁。
外围200米内建筑限高12米以下
数据显示,西湖湖面面积只有1.2平方公里,比40年前缩小了0.5平方公里。而且目前西湖周边高楼林立,严重影响了西湖的景观效果。如何减少城市发展对西湖风景区的挤压是人们关注的焦点。《规划》提出了西湖对城市景观控制要求,重点对周边建筑高度进行控制,高度控制以几个过渡带的扇面控制为主。
一级过渡带:西湖风景名胜区范围外围200米范围内的城市建设区,新建或改造建筑高度应控制在12米以下,建筑层数小于等于3层。
二级过渡带:一级过渡带外围200米范围内的城市建设区,新建或改造建筑高度应控制在30米以下,建筑层小于10层。三级过渡带:外围控制地带内,非一、二级过渡带的地区为三级过渡带,新建或改造建筑高度应控制在50米以下,建筑层数小于等于15层。
《规划》获得通过
听取规划编制单位的汇报后,评审组一致认为《规划》明确了不同分区的功能区划和空间管治,较好地处理了保护和利用的关系、近期建设与远期发展的关系,较合理地配置了各项服务设施和市政设施,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评审组还就进一步完善《规划》提出建议:《规划》要进一步论述风景名胜区与城市总体规划及城市绿地系统等各类专项规划之间的关系,促进风景名胜区与城市的和谐发展;深化、细化社会调控规划的内容;科学划定风景名胜区的范围及外围保护地带;明确和完善风景名胜资源保护的强制性内容;补充实施规划的措施建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等章节内容。
发表评论
您好,登录后才可以评论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