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为圆明园防渗工程“埋单”?
admin
2005-04-06
来源:景观中国网
圆明园的事闹大了。这可能是当事方决没有料到的。现在的问题已经不光是湖底防渗膜铺设会不会带来“生态灾难”,也不是该项工程花费1.5亿元还是3000万元。这些都很重要,但
圆明园的事闹大了。这可能是当事方决没有料到的。现在的问题已经不光是湖底防渗膜铺设会不会带来“生态灾难”,也不是该项工程花费1.5亿元还是3000万元。这些都很重要,但已不是最重要。更重要的是,在圆明园这样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之地实施如此大的改观工程之前,我们的制度设置起什么作用?相关职能部门干什么去了?
如果没有公民以个人身份披露,或许这个明显欠缺程序合法性的工程会就此完工,并按设计发挥它“应有的”效应,事实上,它的确已接近完工。
说到法律,我们有“环境影响评价法”、“文物保护法”。它们还都有一套由条例和地方配套法规组成的法制体系;说到制度,我们有环保“一票否决”制,有重大项目专家论证制,很多时候还有社会听证制;说到管理,我们有各级文物局、环保局等职能部门各司其职……所有这些预设的体制之网相当完备,但就是挡不住违规者一次次地漏过:前些天的国家重点工程违法毁林案尚未了结,今天又轮到圆明园遭殃,明天呢?
“有法不依,不如无法”。这话有些偏激,却道出了问题的根本。制度之禁屡遭突破,有时在于制度本身的漏洞;但现在更多情况是没有漏洞下的“强行突破”或是视若无睹。这种对法律和制度的公然漠视和挑战如此之多地见诸体制内行为,关键在于临了总是找不到责任人。从目前已知的信息,还未看出谁该为圆明园防渗工程“埋单”;这1.5亿 元或是3000万元如仍就此打了水漂,下一个、无数个“圆明园”就会近在眼前。
如果没有公民以个人身份披露,或许这个明显欠缺程序合法性的工程会就此完工,并按设计发挥它“应有的”效应,事实上,它的确已接近完工。
说到法律,我们有“环境影响评价法”、“文物保护法”。它们还都有一套由条例和地方配套法规组成的法制体系;说到制度,我们有环保“一票否决”制,有重大项目专家论证制,很多时候还有社会听证制;说到管理,我们有各级文物局、环保局等职能部门各司其职……所有这些预设的体制之网相当完备,但就是挡不住违规者一次次地漏过:前些天的国家重点工程违法毁林案尚未了结,今天又轮到圆明园遭殃,明天呢?
“有法不依,不如无法”。这话有些偏激,却道出了问题的根本。制度之禁屡遭突破,有时在于制度本身的漏洞;但现在更多情况是没有漏洞下的“强行突破”或是视若无睹。这种对法律和制度的公然漠视和挑战如此之多地见诸体制内行为,关键在于临了总是找不到责任人。从目前已知的信息,还未看出谁该为圆明园防渗工程“埋单”;这1.5亿 元或是3000万元如仍就此打了水漂,下一个、无数个“圆明园”就会近在眼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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