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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划定生态红线加大红树林湿地保护力度

admin 2014-04-10 来源:景观中国网
海南省海口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近日全票表决通过《关于加强东寨港红树林湿地保护管理的决定》。这将为红树林划定生态保护红线,从制度保障上加强对东寨港红树林湿地的保护和管理,维护自然资源与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安全,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海南省海口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近日全票表决通过《关于加强东寨港红树林湿地保护管理的决定》。这将为红树林划定生态保护红线,从制度保障上加强对东寨港红树林湿地的保护和管理,维护自然资源与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安全,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保护修复利用三位一体

  青山绿水、碧海蓝天是海南建设国际旅游岛的最大本钱。红树林是海南热带绿色生态的一个重要标志。这就需要更有力的监督管理、更多的投入去将其保护好、建设好、利用好。

  决定要求,红树林湿地保护管理遵循“保护优先、科学修复、合理利用、持续发展”的原则。在东寨港红树林湿地保护管理与利用上体现了三个方面的精神,即“立法保护、科学修复、合理利用”。所谓“立法保护”,就是用人大立法的方式对海南东寨港红树林湿地实施长远根本性制度保护。

  决定要求,着力于通过改善湿地水质、修复湿地功能,使湿地生态系统得以修复,生物多样性进一步显现。“科学修复”要求政府应当采取综合措施,加强科学研究,对红树林湿地脆弱、退化及敏感生态区域进行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恢复湿地功能和生物多样性,提高湿地净化功能,优化湿地生态系统。

  决定规定,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及保护区管理机构应当开展红树林湿地动态监测,并在对红树林湿地资源调查和监测的基础上,建立和更新红树林湿地资源档案。

  决定还规定,外围保护水域、三江湿地公园和红树林湿地景观控制区内的开发建设活动,应当坚持生态效益为主,在全面保护的基础上进行合理开发利用,禁止建设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项目和设施。所有开发建设活动不得损害东寨港保护区内自然资源和自然环境质量;已造成损害的,应当限期进行治理和恢复。这突出了利用东寨港红树林湿地开展生态保护和科普活动的教育功能,以及充分利用湿地的景观价值和文化属性开展旅游休闲等活动的社会功能。

  增加湿地面积分区管理

  决定要求,依法划定东寨港保护区外围保护水域、三江湿地公园和红树林湿地景观控制区,其中保护水域面积1236.52公顷(18547.80亩),三江湿地公园面积634.47公顷(9517.04亩),景观控制区面积2723.02公顷(40845.30亩)。

  与此前国家规定的红树林保护区范围相比,海口市此次对红树林的保护范围进一步扩大,由原来的5万多亩增至12万多亩。决定在原来国家批复的5万亩红树林保护区范围外,扩大保护水面2万亩,新增湿地公园近1万亩,这将为海口市新增一个“万绿园”,打造了全国最大的红树林湿地,被誉为“海南之肾”。

  决定规定,政府应当对红树林湿地实行分区管理。东寨港保护区分为核心区、缓冲区和实验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功能区划进行保护管理。

  决定要求,对红树林湿地实行普遍保护,禁止侵占、破坏红树林湿地资源。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红树林湿地内开垦和围垦,不得擅自改变红树林湿地的用途。政府应当在东寨港保护区的范围划界立碑,设置保护标志,并向社会公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或者擅自移动东寨港保护区界碑和保护标志。

  构建生态综合补偿机制

  生态环境是一种公共品,一个区域生态环境的积极变化会给相邻区域带来生态利益。因此,必须建立有效的生态补偿机制,合理体现生态环境这一公共品的价值,统筹区域协调发展。

  决定要求,政府应当统筹协调东寨港保护区周边居民的转产、就业和安置,建立生态综合补偿机制。

  决定明确,海口市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红树林湿地保护管理体制机制,加强保护管理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加快组织编制《东寨港红树林湿地保护管理总体规划》和《三江湿地公园总体规划》,将红树林湿地保护管理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提供政策支持,加大资金投入。鼓励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以资助、捐赠等方式参与红树林湿地保护,提供志愿服务。

  决定还要求,政府要加强对红树林湿地保护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公众的湿地保护意识,建立公众参与机制,保障公众对湿地保护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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