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注重智慧城市建设
admin
2013-10-24
来源:景观中国网
近年来,工信部、科技部、住建部、地理信息局、标准委、工程院等部门,分别从技术研发、标准制定、试点示范等不同方面开展了相关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然而,智慧城市建设涉及面广、政出多门,分别推进不利于形成支持各地建设智慧城市的合力,亟待加强统筹、加强引导。近期,部委起草智慧城市健康发展指导意见上报国务院,智慧城市建设问题得到国务院重视。
近年来,工信部、科技部、住建部、地理信息局、标准委、工程院等部门,分别从技术研发、标准制定、试点示范等不同方面开展了相关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然而,智慧城市建设涉及面广、政出多门,分别推进不利于形成支持各地建设智慧城市的合力,亟待加强统筹、加强引导。近期,部委起草智慧城市健康发展指导意见上报国务院,智慧城市建设问题得到国务院重视。
八部委起草智慧城市健康发展指导意见上报国务院
5方面工作、10领域工程、100个试点城市
7月25日举行的2013中国信息化进程报告会透露,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公安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在广泛征求有关部门和地方意见的基础上,研究起草了《关于促进智慧城市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已经于7月22日报请国务院发布。据发改委高技术司副司长顾大伟透露,《意见》明确提出了我国智慧城市的发展思路、建设原则、主要目标以及信息安全保障等要求,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汇聚力量,加强对各地智慧城市建设实践的引导。借此,我国智慧城市建设将结束政出多门、盲目建设的“乱象”,进入统筹推进的新阶段。
《意见》提出的指导思想是:坚持因地制宜,科学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坚持试点先行,有序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坚持机制创新,协同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发展目标是基础设施更加智能,公共服务更加便捷,社会管理更加精细,生态环境更加宜居,产业体系更加优化。《意见》提出要建设一批各具特色、成效显著、具有示范效应的智慧城市,在保障和改善民生、创新社会管理、保护生态环境、调整产业结构、健全政策机制等方面取得积极成效,为我国城市转型发展提供新模式。
围绕建设中国特色智慧城市这一主要目标,我国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重点推进5方面工作,启动10个领域智慧工程建设,组织100个城市开展试点示范。在中央,将建立智慧城市建设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国家发改委将会同工信部等23个相关部门建立推进智慧城市建设的跨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各部门资源,协调制定政策措施,完善智慧城市评估办法,加快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在公共服务、社会管理、城市建设等领域推广应用。在地方,将完善智慧城市投融资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城市募集资金用于智慧城市建设的地方政府债,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募集资金用于智慧城市建设的地方政府债。充分依托地方已有的投融资平台,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智慧城市建设投融资机制。鼓励各地方政府建立适宜智慧城市发展的长效机制,鼓励各城市积极创新政策保障措施,研究制定鼓励市场化投融资、信息系统服务外包、信息资源社会化开发等政策,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共同参与智慧城市建设。
智慧城市概念加速安防产业发展
相比西方发达国家,我国的安防产业起步比较晚,但随着我国经济实力逐步上升以及城市化水平不断加快,整个安防产业已经有了一定的规模和实力。
数据显示,预计2013年全球安防市场规模将超过650亿美元,增长8%以上。而到2016年这一规模将超过850亿美元。作为80年代才开始起步的中国安防产业,随着进入21世纪之后智能建筑,智能小区建设的加速推进,以及高科技电子行业,数字化网络信息技术的辅助,整个产业发展如火如荼,蓬勃之势令其他受整体经济发展拖累的领域眼红。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中国安防行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十二五”期间安防行业将实现产业规模翻一番的总体目标。根据这一目标,整个行业将有20%的年增长率,并且到2015年,总产值将达到5000亿元。
在“智慧城市”概念的加速推动下,政策扶持成为安防行业的额外福利。许多城市把建设“智慧城市”作为未来发展的重点,且给予了很高的财政经费支持。可以预测的是,以视频监控,入口识别,防盗报警,电子巡更为主的四大类安防设备将在未来“智慧城市”的建设中呈现欣欣向荣的燎原之势。
智慧城市主题催生产业链投资机会
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八部委研究起草了《关于促进智慧城市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已经于7月22日报请国务院发布。发改委牵头组织100个城市开展试点示范,由于智慧城市建设涉及面广,因此由发改委牵头可以加强统筹,加强引导,方便不同部门之间的协调整合。《意见》重点推进5方面工作,在东、中、西部选择100个不同规模和不同发展阶段的城市,开展智慧城市试点示范。试点示范工作取得一定经验后,再逐步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因地制宜地推进智慧城市建设。
启动10个领域智慧工程建设,10个领域分别是智能交通、智能电网、智能水务、智能环保等。同时,鼓励发债,既解决资金问题,又不受制于地方债务审计。《意见》鼓励有条件的城市募集用于智慧城市建设的地方政府债,充分依托地方已有的投融资平台,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智慧城市建设投融资机制。鼓励发债一方面能够解决资金问题,另一方面也说明现阶段的地方债务审计与智慧城市建设无关,不会影响进度。各个城市的细则有望尽快出台,相关公司也有望实现订单落地。7月29日辽源市人民政府与北京荣之联等15家企业进行项目合作签约,16亿元资金注入智慧城市相关项目。支持服务外包、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等建设新模式。《意见》鼓励市场化投融资、信息系统服务外包、信息资源社会化开发等,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共同参与智慧城市建设。我鼓励信息资源社会开发,未来参与建设的公司可以在保证隐私安全的前提下对数据进行合理使用,从而推出增值服务和运营服务,形成良好的商业模式和盈利模式。
关于智慧城市
智慧城市是新一代信息技术支撑、知识社会下一代创新环境下的城市形态。智慧城市基于物联网、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以及维基、社交网络、FabLab、LivingLab、综合集成法等工具和方法的应用,营造有利于创新涌现的生态,实现全面透彻的感知、宽带泛在的互联、智能融合的应用以及以用户创新、开放创新、大众创新、协同创新为特征的可持续创新。
八部委起草智慧城市健康发展指导意见上报国务院
5方面工作、10领域工程、100个试点城市
7月25日举行的2013中国信息化进程报告会透露,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公安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在广泛征求有关部门和地方意见的基础上,研究起草了《关于促进智慧城市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已经于7月22日报请国务院发布。据发改委高技术司副司长顾大伟透露,《意见》明确提出了我国智慧城市的发展思路、建设原则、主要目标以及信息安全保障等要求,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汇聚力量,加强对各地智慧城市建设实践的引导。借此,我国智慧城市建设将结束政出多门、盲目建设的“乱象”,进入统筹推进的新阶段。
《意见》提出的指导思想是:坚持因地制宜,科学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坚持试点先行,有序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坚持机制创新,协同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发展目标是基础设施更加智能,公共服务更加便捷,社会管理更加精细,生态环境更加宜居,产业体系更加优化。《意见》提出要建设一批各具特色、成效显著、具有示范效应的智慧城市,在保障和改善民生、创新社会管理、保护生态环境、调整产业结构、健全政策机制等方面取得积极成效,为我国城市转型发展提供新模式。
围绕建设中国特色智慧城市这一主要目标,我国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重点推进5方面工作,启动10个领域智慧工程建设,组织100个城市开展试点示范。在中央,将建立智慧城市建设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国家发改委将会同工信部等23个相关部门建立推进智慧城市建设的跨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各部门资源,协调制定政策措施,完善智慧城市评估办法,加快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在公共服务、社会管理、城市建设等领域推广应用。在地方,将完善智慧城市投融资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城市募集资金用于智慧城市建设的地方政府债,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募集资金用于智慧城市建设的地方政府债。充分依托地方已有的投融资平台,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智慧城市建设投融资机制。鼓励各地方政府建立适宜智慧城市发展的长效机制,鼓励各城市积极创新政策保障措施,研究制定鼓励市场化投融资、信息系统服务外包、信息资源社会化开发等政策,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共同参与智慧城市建设。
智慧城市概念加速安防产业发展
相比西方发达国家,我国的安防产业起步比较晚,但随着我国经济实力逐步上升以及城市化水平不断加快,整个安防产业已经有了一定的规模和实力。
数据显示,预计2013年全球安防市场规模将超过650亿美元,增长8%以上。而到2016年这一规模将超过850亿美元。作为80年代才开始起步的中国安防产业,随着进入21世纪之后智能建筑,智能小区建设的加速推进,以及高科技电子行业,数字化网络信息技术的辅助,整个产业发展如火如荼,蓬勃之势令其他受整体经济发展拖累的领域眼红。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中国安防行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十二五”期间安防行业将实现产业规模翻一番的总体目标。根据这一目标,整个行业将有20%的年增长率,并且到2015年,总产值将达到5000亿元。
在“智慧城市”概念的加速推动下,政策扶持成为安防行业的额外福利。许多城市把建设“智慧城市”作为未来发展的重点,且给予了很高的财政经费支持。可以预测的是,以视频监控,入口识别,防盗报警,电子巡更为主的四大类安防设备将在未来“智慧城市”的建设中呈现欣欣向荣的燎原之势。
智慧城市主题催生产业链投资机会
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八部委研究起草了《关于促进智慧城市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已经于7月22日报请国务院发布。发改委牵头组织100个城市开展试点示范,由于智慧城市建设涉及面广,因此由发改委牵头可以加强统筹,加强引导,方便不同部门之间的协调整合。《意见》重点推进5方面工作,在东、中、西部选择100个不同规模和不同发展阶段的城市,开展智慧城市试点示范。试点示范工作取得一定经验后,再逐步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因地制宜地推进智慧城市建设。
启动10个领域智慧工程建设,10个领域分别是智能交通、智能电网、智能水务、智能环保等。同时,鼓励发债,既解决资金问题,又不受制于地方债务审计。《意见》鼓励有条件的城市募集用于智慧城市建设的地方政府债,充分依托地方已有的投融资平台,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智慧城市建设投融资机制。鼓励发债一方面能够解决资金问题,另一方面也说明现阶段的地方债务审计与智慧城市建设无关,不会影响进度。各个城市的细则有望尽快出台,相关公司也有望实现订单落地。7月29日辽源市人民政府与北京荣之联等15家企业进行项目合作签约,16亿元资金注入智慧城市相关项目。支持服务外包、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等建设新模式。《意见》鼓励市场化投融资、信息系统服务外包、信息资源社会化开发等,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共同参与智慧城市建设。我鼓励信息资源社会开发,未来参与建设的公司可以在保证隐私安全的前提下对数据进行合理使用,从而推出增值服务和运营服务,形成良好的商业模式和盈利模式。
关于智慧城市
智慧城市是新一代信息技术支撑、知识社会下一代创新环境下的城市形态。智慧城市基于物联网、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以及维基、社交网络、FabLab、LivingLab、综合集成法等工具和方法的应用,营造有利于创新涌现的生态,实现全面透彻的感知、宽带泛在的互联、智能融合的应用以及以用户创新、开放创新、大众创新、协同创新为特征的可持续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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