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城乡建设规划设计院成旅游规划甲级资质单位
2013年8月12日,辽宁省首家旅游设计甲级资质揭牌仪式在辽宁省城乡建设规划设计院举行。辽宁省城乡建设规划设计院于2013年7月中旬荣膺了旅游规划甲级资质,它是由国家旅游局批准的沈阳市乃至辽宁省第一家(也是唯一一家)旅游规划的甲级资质单位。
目前,旅游业的迅猛发展为旅游规划设计单位队伍的壮大提供了广阔的成长空间。经过改革开放三十多年的发展,旅游正逐渐成为我国居民日常生活的刚性需求,沈阳市也拥有规模庞大的国内旅游市场,旅游规划和资源开发的广泛空间,特别是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明确提出要把旅游业培育成我国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旅游规划设计单位作为一支专业技术力量和旅游业智囊,承载着提高规划设计水平、创新建设旅游产品、促进旅游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历史使命。
按照《旅游规划设计单位资质等级认定管理办法》的规定,沈阳市旅游局对申报甲级资质的辽宁省城乡建设规划设计院的设立情况、经营管理、专家团队、规划成果等内容进行了初步的逐项评审,该设计院基本符合旅游规划设计甲级资质单位的标准,于2012年中正式向辽宁省旅游局推荐辽宁省城乡建设规划设计院为旅游规划设计甲级资质单位。
辽宁省城乡建设规划设计院旅游规划甲级资质的取得,改变了沈阳市作为辽宁省的省会城市没有甲级资质的旅游规划设计单位的局面,提升了沈阳市旅游规划工作水平和规划编制单位的资质。在某种程度上也推进了《旅游法》中关于旅游规划工作要求的贯彻落实,树立高等级规划单位形象,鼓励规划单位积极投身旅游规划工作中来。
多年来,沈阳市旅游局高度重视旅游规划设计单位资质等级评定工作,把支持旅游规划设计单位加快发展作为旅游规划领域的重点工作之一。其目的就是让信誉优、技术强、发展好的旅游规划设计单位升级到甲级,充分发挥甲级旅游规划设计单位的领头和示范作用,积极改善城市旅游规划设计单位环境,切实提高旅游规划设计水平,促进旅游业又好又快发展。
附:旅游规划甲级资质
申报甲级资质条件:(1)获得乙级资质一年以上,且从事旅游规划设计三年以上。(2)规划设计机构为企业法人的,其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规划设计机构为非企业法人的,其开办资金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3)具备旅游经济、市场营销、文化历史、资源与环境、城市规划、建筑设计等方面的专职规划设计人员,其中至少有5名从业经历不低于3年。(4)完成过省级以上(含省级)旅游发展规划,或至少完成5个具有影响的其他旅游规划设计项目。(5)项目委托方对其成果和信誉普遍评价优秀。
截至目前,全国共有各等级旅游规划设计单位420多家,其中甲级单位65家,乙级单位235家,丙级单位120多家;每年完成各级各类旅游规划设计项目5000多个,项目总产值近7亿元,旅游规划设计专业人员近4万人。甲级旅游规划设计单位总体来说是信誉优、技术强、发展好的单位,在切实提高旅游规划设计水平,促进旅游业又好又快发展等方面起到领头和示范作用。
此前,东北地区的甲级资质单位只在吉林省有1家,辽宁省暨沈阳市还是空白,辽宁省城乡建设规划设计院此次填补了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