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印发支持青海省进一步加强生态保护建设意见
国家林业局日前印发《关于支持青海省进一步加强生态保护和建设的意见》。意见提出,“十二五”期间,国家林业局将采取更加有力措施,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从林业生态安全体系建设、林业产业体系建设、林业生态文化体系建设、林业生态系统的监测和评价体系建设、林业基础能力建设、对口支援县林业建设6个方面给予重点支持,努力把高原现代林业建设全面推向科学发展的新阶段。
“十二五”期间,国家林业局支持青海省进一步加强生态保护和建设的总体思路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中央5号文件精神的要求,紧紧围绕青海“生态立省”战略,确立发展高原现代林业、建设生态文明、推动科学发展的总体思路,通过三江源、祁连山、柴达木、青海湖“四大生态圈”建设,构建 “一屏两带”生态安全格局,推动生态、民生、创新、文化、和谐“五大林业发展”方向,形成比较完善的林业生态体系、较为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和繁荣的林业生态文化体系,为青海实现“四个发展”提供坚实的生态安全屏障,把高原现代林业建设全面推向科学发展的新阶段。
《意见》提出,从6个方面对青海省进一步加强生态保护和建设予以重点支持。
一是林业生态安全体系建设。协调国家有关部门和单位,在青海省生态脆弱地区、水土流失和荒漠化严重的地区继续实施退耕还林工程,加大退耕还林成果巩固专项资金投入。加快推进“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湟水河流域百万亩人工造林基地建设;加强柴达木盆地防沙治沙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将青海省国际重要湿地、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及国家级湿地公园逐步纳入湿地保护补助范围,建立湿地生态效益补偿机制。对青海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野生动植物保护,在资金投入上给予倾斜和支持。
二是林业产业体系建设。在东部河湟谷地建设以核桃为主的木本粮油基地和沙棘产业基地;西部建设以人工营造枸杞、白刺为重点的枸杞产业基地。扩大培育面积,实行集约经营、标准化管理,实现沙棘、枸杞和木本粮油经济林高产稳产,做大做强林业产业。在培育和扶持林业产业龙头企业上努力创造融资条件。同时积极支持花卉苗木产业、森林生态旅游产业、林下经济产业、中藏药种植等林业产业的发展。
三是林业生态文化体系建设。支持青海省积极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加大科普宣传教育力度,全面展示青海生态文明建设成果,引导全社会树立生态文明观念。以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森林城市等建设为依托,大力支持国家级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和省级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创建工作,积极构建内涵丰富的生态文化体系。
四是林业生态系统的监测和评价体系建设。切实加大对青海省监测和评价体系建设支持力度。一是逐步建立健全资源监测体系,完善森林、荒漠化及湿地监测体系;二是结合国家在青海省已建的三江源湿地生态站、共和荒漠生态站,根据不同地类建立陆地生态系统定位研究站,开展动态监测;三是通过生态定位长期监测、连续观测的研究,评估全省陆地生态系统的服务功能和生态价值,同时向全社会宣传林业的生态、经济和社会功能,为高原现代林业工程建设提供科技支撑,强化林业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五是林业基础能力建设。大力支持青海林业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改善林区职工居住和生产生活条件;加强森林火险预警和林火监测、森林防火通信和信息管理、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建设;加强基层林业站建设,加大林业科技推广力度,提高高原林业建设的科技含量;加快林业有害生物的监测预警、检疫御灾、防治减灾和支撑保障体系建设;加强沙尘暴灾害监测和应急能力建设;加强林木种苗质量监测能力建设;完善信息技术在林业资源监测、评价、规划、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等各个环节的应用,建成省、市、县三级上下互联互通的全省林业电子政务传输网络,建立健全林业信息化标准规范体系,促进青海林业信息化与全国同步发展。
六是对口支援县林业建设。加强对果洛州班玛县公益林建设、种苗建设、森林公安及森林防火基本建设、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林业产业发展、林业基础设施建设、林业科技培训的支持和指导。
青海省地处青藏高原东北部,地理位置独特,跨越黄土高原和青藏高原两大区域,是长江、黄河、澜沧江的发源地,资源优势明显,被誉为“中华水塔”和“亚洲水源”,是我国淡水资源的重要补给地、水资源安全战略基地和水能资源接续基地;生物多样性具有独特的高原性和珍稀性,属于世界上高海拔地区生物多样性最集中的地区,是我国乃至全球重要的生物物种基因库。目前,青海的森林覆盖率仅有4.57%,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且分布不均匀,生态保护和建设的任务十分繁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