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影响我国森林公园发展的十件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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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1-11
来源:景观中国网
2011年,可谓是森林公园的发展之年,我国森林公园建设和森林旅游发展步入了一个快速发展的通道,站在了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如我国首个省级“中国森林旅游试验示范区”落户海南,国家林业局组织编制《全国森林旅游发展规划(2011-2020)》 等等
2011年,可谓是森林公园的发展之年。连连喜事,不仅让我国森林公园建设和森林旅游发展步入了一个快速发展的通道,还让其站在了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
那么,是怎样的合作让历史永久定格在这一瞬?是哪些目标为森林公园发展指明了前进的方向?现在,就让我们一起来梳理、总结一下。
1 我国首个省级“中国森林旅游试验示范区”落户海南
2月25日,国家林业局与海南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海南森林生态旅游建设战略合作协议》签字仪式在海南省海口市举行。协议的签订,标志着我国首个省级“中国森林旅游试验示范区”正式落户海南。
根据协议,国家林业局将发挥林业行业和森林资源管理优势、大力支持海南省发展热带森林生态旅游,同意将海南作为“中国森林旅游试验示范区”,支持和指导海南编制全省森林生态旅游发展规划,支持海南打造森林生态旅游精品景区,支持海南国家级森林公园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统筹和保障森林生态旅游开发的用地需求,支持海南打造森林生态旅游品牌、全面提升森林生态旅游经营水平,支持海南森林生态旅游科技文化建设、全面提升海南森林生态旅游的档次和水平。
2 《关于推进森林旅游发展的合作框架协议》在京签署
5月11日,国家林业局和国家旅游局在京签署了《关于推进森林旅游发展的合作框架协议》。作为两部门的首次“牵手”,此举标志着双方合作发展森林旅游、共同推动生态文明迈出了历史性步伐。
根据协议,双方将共同设立“全国森林旅游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指导全国森林旅游发展的相关工作。
3 《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正式发布
6月,我国首个全国性国土空间开发规划《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正式发布。
《规划》包括规划背景、指导思想与规划目标、国家层面主体功能区、能源与资源、规划实施等6篇共13章。《规划》还收录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名录、国家禁止开发区域名录等3个附件。其中国家层面禁止开发区域,包括国家森林公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世界文化自然遗产等。根据规划要求,在“十二五”期间,将对现有国家禁止开发区域进行规范,对位置相同、保护对象相同,但名称不同、多头管理的,要重新界定功能定位,明确统一的管理主体。今后新设立的各类禁止开发区域的范围,原则上不得重叠交叉。
4 国家林业局组织编制《全国森林旅游发展规划(2011-2020)》
为加快森林旅游建设步伐,提升森林旅游产业地位,全面促进森林旅游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国家林业局决定组织编制《全国森林旅游发展规划(2011-2020)》。
《通知》指出,编制规划对于全面发展森林旅游产业,实现森林旅游资源保护和开发并举,加强森林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推进重点森林旅游区、森林旅游线路建设,推动森林旅游产品多样化发展,完善森林旅游服务体系,提高森林旅游服务质量具有重要意义。其中所指的森林旅游开展的范围和主体包括:森林公园、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区、国有林场、沙漠景观旅游区等适宜开展森林旅游活动的区域。
5《国家级森林公园管理办法》正式施行
8月1日,《国家级森林公园管理办法》正式施行。
作为国家级森林公园管理的专门性部门规章,该办法的出台对于进一步加强国家级森林公园管理,切实规范国家级森林公园的建设和经营,充分发挥国家级森林公园的龙头示范作用,有效带动我国森林公园事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6 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园保护与发展中心成立
7月18日,经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复,同意在国家林业局国有林场和林木种苗工作总站加挂“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园保护与发展中心”牌子,其管理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该中心的设立,不仅是对国家林业局主管全国森林公园工作职能的确认,也表明我国的森林公园建设得到了国家层面的充分肯定,同时明确了森林公园以保护为首要任务的发展管理目标。
7 全国森林旅游工作领导小组成立
8月9日,国家林业局、国家旅游局共同下发了《关于成立“全国森林旅游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通知》中明确了领导小组的职责是:协调和制定两局关于推进森林旅游发展的相关政策,争取相关项目资金支持,研究部署重大活动和工作措施等。
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园管理办公室、国家旅游局规划财务司具体负责。
8 2011中国森林旅游博览会开幕
11月18日,2011中国森林旅游博览会在海南省海口市隆重开幕。本届森博会以“森林生态旅游,人类健康选择”为主题,以“森林让生活更多彩”为口号。展览分两大部分,第一部分为森博会综合、海南及温州三大展区,综合展区以展示全国特色森林旅游资源为主,体现全国森林旅游产业发展的最新成就。第二部分为各省(区、市)和各大森工集团等参展单位按地理区域划分为8个参展组团,以及森林旅游企业参展区,展示全国各地精彩纷呈的森林旅游风光和特色旅游产品,开展森林旅游招商引资和业务洽谈等。
9 全国森林旅游工作会议召开
11月18日,国家林业局和国家旅游局首次联合召开了全国森林旅游工作会议。这是两部门自2011年5月共同签署《关于推进森林旅游发展的合作框架协议》后,携手举办的第一次盛会。国家林业局局长贾治邦在会上指出,加快发展森林旅游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加快区域经济发展、促进群众就业增收的重要途径,是建设生态文明、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重要内容。要以世界眼光和战略思维来看待森林旅游的发展,深刻认识加快发展森林旅游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会上,10单位获批“全国森林旅游示范区”试点单位。
10 《国家林业局、国家旅游局关于加快发展森林旅游的意见》发布
11月9日,《国家林业局、国家旅游局关于加快发展森林旅游的意见》发布。国家林业局、国家旅游局决定加强战略合作,共同把发展森林旅游上升为国家战略,作为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任务,实现兴林富民的战略支撑点,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重点领域,促进旅游业发展的新的增长极。同时,《意见》提出了加快发展森林旅游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及政策和保障措施。
那么,是怎样的合作让历史永久定格在这一瞬?是哪些目标为森林公园发展指明了前进的方向?现在,就让我们一起来梳理、总结一下。
1 我国首个省级“中国森林旅游试验示范区”落户海南
2月25日,国家林业局与海南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海南森林生态旅游建设战略合作协议》签字仪式在海南省海口市举行。协议的签订,标志着我国首个省级“中国森林旅游试验示范区”正式落户海南。
根据协议,国家林业局将发挥林业行业和森林资源管理优势、大力支持海南省发展热带森林生态旅游,同意将海南作为“中国森林旅游试验示范区”,支持和指导海南编制全省森林生态旅游发展规划,支持海南打造森林生态旅游精品景区,支持海南国家级森林公园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统筹和保障森林生态旅游开发的用地需求,支持海南打造森林生态旅游品牌、全面提升森林生态旅游经营水平,支持海南森林生态旅游科技文化建设、全面提升海南森林生态旅游的档次和水平。
2 《关于推进森林旅游发展的合作框架协议》在京签署
5月11日,国家林业局和国家旅游局在京签署了《关于推进森林旅游发展的合作框架协议》。作为两部门的首次“牵手”,此举标志着双方合作发展森林旅游、共同推动生态文明迈出了历史性步伐。
根据协议,双方将共同设立“全国森林旅游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指导全国森林旅游发展的相关工作。
3 《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正式发布
6月,我国首个全国性国土空间开发规划《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正式发布。
《规划》包括规划背景、指导思想与规划目标、国家层面主体功能区、能源与资源、规划实施等6篇共13章。《规划》还收录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名录、国家禁止开发区域名录等3个附件。其中国家层面禁止开发区域,包括国家森林公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世界文化自然遗产等。根据规划要求,在“十二五”期间,将对现有国家禁止开发区域进行规范,对位置相同、保护对象相同,但名称不同、多头管理的,要重新界定功能定位,明确统一的管理主体。今后新设立的各类禁止开发区域的范围,原则上不得重叠交叉。
4 国家林业局组织编制《全国森林旅游发展规划(2011-2020)》
为加快森林旅游建设步伐,提升森林旅游产业地位,全面促进森林旅游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国家林业局决定组织编制《全国森林旅游发展规划(2011-2020)》。
《通知》指出,编制规划对于全面发展森林旅游产业,实现森林旅游资源保护和开发并举,加强森林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推进重点森林旅游区、森林旅游线路建设,推动森林旅游产品多样化发展,完善森林旅游服务体系,提高森林旅游服务质量具有重要意义。其中所指的森林旅游开展的范围和主体包括:森林公园、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区、国有林场、沙漠景观旅游区等适宜开展森林旅游活动的区域。
5《国家级森林公园管理办法》正式施行
8月1日,《国家级森林公园管理办法》正式施行。
作为国家级森林公园管理的专门性部门规章,该办法的出台对于进一步加强国家级森林公园管理,切实规范国家级森林公园的建设和经营,充分发挥国家级森林公园的龙头示范作用,有效带动我国森林公园事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6 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园保护与发展中心成立
7月18日,经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复,同意在国家林业局国有林场和林木种苗工作总站加挂“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园保护与发展中心”牌子,其管理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该中心的设立,不仅是对国家林业局主管全国森林公园工作职能的确认,也表明我国的森林公园建设得到了国家层面的充分肯定,同时明确了森林公园以保护为首要任务的发展管理目标。
7 全国森林旅游工作领导小组成立
8月9日,国家林业局、国家旅游局共同下发了《关于成立“全国森林旅游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通知》中明确了领导小组的职责是:协调和制定两局关于推进森林旅游发展的相关政策,争取相关项目资金支持,研究部署重大活动和工作措施等。
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园管理办公室、国家旅游局规划财务司具体负责。
8 2011中国森林旅游博览会开幕
11月18日,2011中国森林旅游博览会在海南省海口市隆重开幕。本届森博会以“森林生态旅游,人类健康选择”为主题,以“森林让生活更多彩”为口号。展览分两大部分,第一部分为森博会综合、海南及温州三大展区,综合展区以展示全国特色森林旅游资源为主,体现全国森林旅游产业发展的最新成就。第二部分为各省(区、市)和各大森工集团等参展单位按地理区域划分为8个参展组团,以及森林旅游企业参展区,展示全国各地精彩纷呈的森林旅游风光和特色旅游产品,开展森林旅游招商引资和业务洽谈等。
9 全国森林旅游工作会议召开
11月18日,国家林业局和国家旅游局首次联合召开了全国森林旅游工作会议。这是两部门自2011年5月共同签署《关于推进森林旅游发展的合作框架协议》后,携手举办的第一次盛会。国家林业局局长贾治邦在会上指出,加快发展森林旅游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加快区域经济发展、促进群众就业增收的重要途径,是建设生态文明、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重要内容。要以世界眼光和战略思维来看待森林旅游的发展,深刻认识加快发展森林旅游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会上,10单位获批“全国森林旅游示范区”试点单位。
10 《国家林业局、国家旅游局关于加快发展森林旅游的意见》发布
11月9日,《国家林业局、国家旅游局关于加快发展森林旅游的意见》发布。国家林业局、国家旅游局决定加强战略合作,共同把发展森林旅游上升为国家战略,作为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任务,实现兴林富民的战略支撑点,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重点领域,促进旅游业发展的新的增长极。同时,《意见》提出了加快发展森林旅游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及政策和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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