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专家探讨城乡发展统筹与规划
admin
2011-06-19
来源:景观中国网
作为国际中国规划学会(IACP) 第五届年会主论坛的“统筹城乡发展与规划论坛”,18日在中国人民大学举行,与会的国内外专家就中国的城市规划以及城乡统筹进行探讨。
作为国际中国规划学会(IACP) 第五届年会主论坛的“统筹城乡发展与规划论坛”,18日在中国人民大学举行,与会的国内外专家就中国的城市规划以及城乡统筹进行探讨。
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杨伟民从国家战略规划的宏观层面出发,对国家主体功能区规划的战略背景和主要内容做了阐释。他指出,我国人口、土地分布不均,城乡发展不协调,生态环境承受能力存在差异等现状都要求国家实行主体功能区规划,根据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确立其发展的主要方向。
据介绍,目前我国按照开发方式将主体功能区分为优化开发区域、重点开发区域、限制开发区域、禁止开发区域四类,分别承担提供工业和服务产品、提供农业产品、提供生态产品等功能。在此基础上,城市下属的县、乡镇也要相应的建立符合现状的功能规划,最终构成覆盖全部国土空间、上下衔接、各有侧重的空间规划体系。
荷兰格罗宁根大学空间学院规划与环境系主任基特通过总结荷兰城市规划中的经验与教训提出了对中国城市规划的建议。他表示,荷兰从13世纪以来就开始规划城市建设,各个城市均呈现整齐划一的面貌,但这种线性的规划目前已经远远赶不上经济发展的速度,城市污染和拥堵日益严重。因此他提出,城市发展的规划者应该有非线性、跳跃的眼光,在规划中不断适应城市未来的发展方向,努力成为空间变化趋势的观察者和管理者。
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杨伟民从国家战略规划的宏观层面出发,对国家主体功能区规划的战略背景和主要内容做了阐释。他指出,我国人口、土地分布不均,城乡发展不协调,生态环境承受能力存在差异等现状都要求国家实行主体功能区规划,根据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确立其发展的主要方向。
据介绍,目前我国按照开发方式将主体功能区分为优化开发区域、重点开发区域、限制开发区域、禁止开发区域四类,分别承担提供工业和服务产品、提供农业产品、提供生态产品等功能。在此基础上,城市下属的县、乡镇也要相应的建立符合现状的功能规划,最终构成覆盖全部国土空间、上下衔接、各有侧重的空间规划体系。
荷兰格罗宁根大学空间学院规划与环境系主任基特通过总结荷兰城市规划中的经验与教训提出了对中国城市规划的建议。他表示,荷兰从13世纪以来就开始规划城市建设,各个城市均呈现整齐划一的面貌,但这种线性的规划目前已经远远赶不上经济发展的速度,城市污染和拥堵日益严重。因此他提出,城市发展的规划者应该有非线性、跳跃的眼光,在规划中不断适应城市未来的发展方向,努力成为空间变化趋势的观察者和管理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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