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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在湿地履约中扮演重要角色

admin 2011-01-21 来源:景观中国网
记者在日前北京召开的中国履行《湿地公约》国家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了解到,过去的一年,我国在国家履约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的通力协作下,在湿地履约工作中扮演了重要角色,维护了国家权益,在湿地保护工作中取得了突出成果。
  记者在日前北京召开的中国履行《湿地公约》国家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了解到,过去的一年,我国在国家履约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的通力协作下,在湿地履约工作中扮演了重要角色,维护了国家权益,在湿地保护工作中取得了突出成果。

  积极履约并参与公约事务的讨论和决策。在格鲁吉亚召开的《湿地公约》第四十一次常委会上,对会议有关议题所提建议均被会议采纳,特别是通过主动宣传我国湿地保护成就,争取了在“喜马拉雅区域动议”等重大问题上的主动权,维护了国家权益。公约秘书长对2009年以来全球履约有关情况的报告中特别肯定了中国在履行《湿地公约》中开展的工作及取得的成绩。

  大力开展国际重要湿地建设和管理。部署开展36块国际重要湿地日常监测活动,完善并向全社会公布了《中国国际重要湿地生态状况公报》;及时妥善处理鄱阳湖、达赉湖、崇明东滩等国际重要湿地的相关敏感问题。

  广泛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分别与湿地国际、世界自然基金会、美国大自然协会等国际组织签署了合作年度备忘录并开展项目合作;与世界自然基金会合作推进建立长江湿地网络建设,并于2010年与湖北省和世界自然基金会共同举办了长江网络年会,《湿地公约》秘书处及一些国际组织对中国的长江湿地网络建设给予了高度赞扬;与澳大利亚政府合作的“中澳湿地保护政策和能力建设项目”获得了批准;中美经济与战略对话中-中美能源和环境合作框架下的“中美湿地合作十年行动计划”项目取得积极进展;中德“中国湿地生物多样性保护合作项目”也已签署了项目执行协议;成功争取了“亚洲湿地论坛”的举办权。

  积极开展宣传教育营造湿地保护社会氛围。组织有关媒体大力开展湿地保护的宣传教育,并组织举办各种群众性湿地保护宣传活动。由国家林业局、交通运输部、国家海洋局联合举办了“2010沿海湿地万里行”采访活动,先后组织刊发了40多篇文章,取得了较好的社会影响。

  《湿地公约》国家委员会第四次会议还研究部署了2011年我国履约工作和湿地保护工作的重点,将以编制全国湿地保护工程“十二五”规划为依托,不断构建和完善全国湿地保护网络体系;积极配合财政部开展湿地生态补偿试点工作,探讨建立湿地生态补偿制度的具体办法;积极推进《湿地保护条例》的立法工作;继续加强湿地公约履约工作。积极参与公约重大事务的讨论与决策,积极参加公约常委会、亚洲区域等会议,认真编写中国履行《湿地公约》国家报告,为第十一届湿地公约缔约方大会召开做好相关筹备工作。同时,主导和处理好《喜马拉雅区域动议》议题;完成指定新的国际重要湿地,加强对已指定国际重要湿地的指导和监督。

  进一步深化跨部门履约协调机制,形成更好的多部门共同保护局面等。

  据了解,该国家履约委员会由16个部门组成,国家林业局为主任委员单位,外交部、环保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海洋局为副主任委员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国家旅游局、中国科学院、中国气象局为委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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