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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城改造别忘保护文物 广州2000多老地名消失

admin 2010-04-20 来源:景观中国网
“这几年广州的老地名就消失了2000多个,新地名把广州搞混了!”昨日,市政协委员、文博专家黄淼章谈到广州老地名逐渐消失时非常痛心,他希望政府可对文物保护兑现,加快开辟南海神庙海事博物馆、北京路大小马站书院群。下组参与讨论的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张桂芳也表示认同,“关键是政府要拿钱出来解决”。

  “这几年广州的老地名就消失了2000多个,新地名把广州搞混了!”昨日,市政协委员、文博专家黄淼章谈到广州老地名逐渐消失时非常痛心,他希望政府可对文物保护兑现,加快开辟南海神庙海事博物馆、北京路大小马站书院群。下组参与讨论的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张桂芳也表示认同,“关键是政府要拿钱出来解决”。 

  启动地名文化遗产保护 

  广州有着2000多年的历史,是岭南第一名城。根据地名办的统计,随着历史的变化与市区扩建,这座城市有2000多个老地名已经消失。据了解,消失的地名路名中不少在历史上是家喻户晓的,虽然已经不存在,但仍存在于老一辈广州人、老华侨、老香港、澳门市民的记忆中。 

  黄淼章非常痛心这些饱含历史底蕴的地名路名被抛弃,他说,旧地名没有了,新地名又起得不好,有些新地名把广州给搞混了,在地图上都找不到地方。 

  黄淼章说,自从2007年开始,民政部就发起了“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工程”。据了解,这个目的是将有丰富历史文化内涵的地名像古建筑一样,列入文化遗产保护名单。他说,北京、上海、深圳等地也相继采纳了这个建议。建议广州也启动地名文化遗产保护,一方面广州的地名要有自己的特色;此外领导、市民也有保护老地名的意识,对老地名的撤销要相当审慎。此外也可以参照一些城市,设老地名的评选。 

  政协副主席郭锡龄同意,他说:“以前的老地名很有味道,每个地名都有一段故事在里头,就算没文化,知道这段历史就知道这个地方。” 

  保护老街推到城管身上? 

  黄淼章也谈到历史文化名城的投入不足、“无王管”的尴尬局面。他说,多年前广州有“名城办”的机构,这几年没有了。“我那天拿着一沓材料,想问一下广州的三旧改造,历史老街违法建设怎么办?我先问文广新局,可是文物处处长刘晓明说,‘大部制’之后,有关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和规划,已经交给规划局。文广新局没有执法权。于是我又挤到规划局询问。规划局总工程师叶浩军告诉我,‘三旧改造的方案’还没有下来,规划局暂不具备对‘广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职能。违法建设的问题,让我找城管。” 

  黄淼章对这种“三不管”十分恼火。“城管懂吗?要是历史文化名城让城管来搞,这在全国来说可能真是个创新!”他戏谑道。 

  它们已经成为记忆 

  新填地 

  在沿江中路,今儿童图书馆门前一带。原为海珠岛,1932年,人工填河,形成马路,通长堤及靖海路。广州人称之为新填地。儿童图书馆原称永安堂,为虎标万金油创制人胡文虎、八封丹创制人胡文豹昆仲之药业大厦。门前曾立有民国海军总长程璧光铜像。 

  移民市(后称宜民市) 

  如今西华路以东,由第一津起至路尾。因清政府强迫番禺、新安(宝安)、香山(中山)等县沿海居民迁此而得名,1933年扩路,定名为西华路,与东华路相对。 

  归德门 

  如今大德路通往大南路、解放中路交界处一带,原有城门名归德门,1921年拆建为马路,定名大德路。过去是个鸟市,十分著名,养鸟、售鸟人均来此“买卖雀仔”。


  半山亭 

  现在海珠区南田路怡龙大厦附近。上世纪60年代,在现在的南田路位置有个叫“半山亭”的亭子,传说是邓世昌时期留下的,后来的内环路穿过这里,半山亭就消失了。 

  水月宫街 

  在越秀区新儿童公园附近。分为水月宫后街和水月宫前街,就在现在的新儿童公园的位置,可以从仁济西路一直通到仁济路,据说是以前这里有个叫水月宫的观音庙,因而得名,到1998有发展商征到这块地。这条街就没了。 

  关帝右巷 

  在越秀区五月花广场这条巷在中山五路的北面,现在变成了五月花广场,清朝的时候这里有座关帝庙。后来1994年修地铁要征用这里,这条巷子就一同拆了。 

  忧虑“三旧”改造部分施工单位以“不知情”为由破坏文物建筑 

  致公党呼吁拨款保护文物 

  “建议在北京路一带,尽快复建大小马站的书院群。清代书院数量广州是最多的,全省集中出现的书院群都聚集在大小马站,这在全国都少有。事实上,在2004年底,政府就说要保护书院群,媒体也呼吁书院别走。当时政府要求让文化局牵头保护,但是6年过去都没有动静,到目前为止没有复建的迹象。北京路是黄金地带啊,书院群烂在广州这最宝贵的地方多么可惜!—— 市政协委员黄淼章” 

  市政府去年颁布《关于加快推进“三旧”改造工作的意见》,部署用10年时间基本完成广州“三旧”改造工作。昨日,致公党广州市委员会向大会提交提案,建议将文物保护经费纳入经济预算,严防“三旧”改造引发文物建筑的损毁,尤其严防建设、施工单位以“不知情”为由损毁文物建筑。 

  广州在文物维修方面投入较少 

  三旧改造中,市旧城更新改造规划首先划定的旧城区是建成时间超过30年的历史旧城,范围包括广州市越秀区、荔湾区、海珠区三区的合围地段共约54平方公里的面积,涉及人口达60万人。 

  提案中提到,在近几十年的城市建设过程中,广州作为一个有两千多年的历史文化名城,已经有不少文物建筑(包括遗迹)遭到破坏,甚至湮灭。如中共“三大”的春园(也是当年的中共中央局),新业主将原有地面全部打碎重铺;明园的一栋红楼装修几成“烂尾”;沙面第一楼遭遇“毁容”;黄埔军校同学会旧址变酒吧…… 

  据了解,目前,广州只有花都区、番禺区和荔湾区有文物保管所,南沙、萝岗、黄埔、白云等区都没有。同时,广州在文物维修方面投入比较少,政府并没有把文物保护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范围,不少文物单位都要自行解决文物维修费用。 

  “不知情”不能作为损毁文物理由 

  “三旧”要改,怎么改才可避免文物被破坏?据了解,香港在协调城市建设与文物保护方面可谓“佼佼者”,对法定古迹(相当于我国的文保单位)的修葺,不管是公有财产还是私有财产,都提供全额资助。对评级的历史建筑,只要是合理利用,非盈利地服务于社会,政府也会资助数量可观的修葺资金。 

  提案建议,市、区政府把文物保护经费纳入经济预算,并划拨一定数额的文物维修经费。政府公布文物建筑保护单位后,文物建筑所有权不论公私,政府都应负起保护和指导保护的责任,包括提供经费保障、严格开展行政执法等。 

  文物主管部门要重视施工前的审批程序,严格把关,特别是在报批前,相关的建设行政机构要进行区域性的文物建筑全面调查,与文物建设行政部门密切沟通,并规定施工单位必须提出可行的文物建筑保护方案,经文物主管部门批准才能进行施工。严防任何建设、施工单位在“三旧”改造中以“不知情”为由损毁文物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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