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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

admin 2009-04-28 来源:景观中国网
  天津市生态用地格局为“三区九廊道”。三区:北部蓟县山地生态功能保护区、中部“七里海——大黄堡”湿地生态功能保护区和南部“团泊洼水库——北大港水库”湿地生态功能保护区。
  天津市生态用地格局为“三区九廊道”。三区:北部蓟县山地生态功能保护区、中部“七里海——大黄堡”湿地生态功能保护区和南部“团泊洼水库——北大港水库”湿地生态功能保护区。九廊道:滨海生态廊道、唐津高速生态廊道、引滦明渠——贝壳堤生态廊道和西部防风护沙生态廊道等四条连接三大生态功能区的纵向的生态廊;蓟运河生态廊道、潮白新河生态廊道、独流减河生态廊道、海河——北运河生态廊道、子牙新河生态廊道等横向的五条沿河生态廊道。

 

  4月27日,《天津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在国际展览中心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新《规划》提出了“两城优化调整、滨海重点发展、西部协同发展、南北适度拓展、北端生态保育”的空间战略,将天津市划分为“都市核心功能区、滨海城市重点发展区、都市功能扩展区、西部京津协同发展区、南北城乡协调发展区、北端生态涵养发展区”等六大综合分区。

 

  “两城”是指中心城区和滨海新区核心区。引导用地结构和布局优化,进行存量土地挖潜,完善城市的综合功能。“滨海”指津滨走廊带及整个滨海新区。保障各级城镇建设用地需求,促进产业发展,提升城市的综合保障能力。“西部”指中心城区西部,沿京津走廊的狭长区域及其扩展区域。保障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发挥京津之间桥梁和纽带作用。“南北”指市域中北部及南部。重点保障新城用地,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规模,保护基本农田。“北端”指蓟县北部山地丘陵地带。支持新城建设,保障旅游业发展用地需求,严格控制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的工业用地,恢复自然景观,加大环境保护。

 

  【都市核心功能区】 指中心城区——即外环线绿化带以内的区域,包括市内六区和新四区部分区域,面积371平方公里。规划至2020年,本区新增建设用地38平方公里,城镇用地规模达到326平方公里,占土地总面积的87.9%。都市核心功能区是天津市的行政文化中心和商贸服务中心,是城市发展的主中心。土地利用突出行政功能、文化功能、现代商业服务功能和旅游服务功能的载体特点,注重居住品质提升,生产功能转移及生态服务功能的平衡。

 

  【滨海城市重点发展区】 指滨海新区——规划至2020年,本区耕地保有量为222平方公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167平方公里;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620平方公里以内。新增建设用地重点向该区倾斜,新增城镇213平方公里、交通水利用地63平方公里。滨海城市重点发展区是未来天津城市建设、产业发展的重点区域。拓展新增建设用地,开发盐碱地、荒草地,综合利用盐田和填海造陆。

 

  【都市功能扩展区】 东丽区、津南区、西青区和北辰区四区,扣除划入中心城区和滨海新区的部分,面积1448平方公里。规划至2020年,本区耕地保有量为540平方公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247平方公里;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382平方公里以内。重点发展技术含量高、综合产值大的设施农业、精品农业及观光农业;治理整顿区域环境污染,做好外环线、沿河绿化带、城郊西北部防风固沙等生态绿地建设,加强东丽湖等水库湿地保护,建设城郊度假休闲景区。

 

  【西部京津协同发展区】 即武清区行政区范围面积1573平方公里。规划至2020年,本区耕地保有量为924平方公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801平方公里;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265平方公里以内。集约高效建设现代化新城,引导工业企业向园中集中,人口向新城集中。

 

  【南北城乡协调发展区】 包括市域中北部的宝坻区、宁河县和蓟县的京哈铁路以南地区以及市域南部的静海县,面积5014平方公里。规划至2020年,耕地保有量为2527平方公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2291平方公里;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671平方公里以内。重点支持新城及中心镇建设,提高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程度,促进人口向城镇集中。大力推行农业机械化和标准农田建设,加强对七里海湿地的保护,合理开展湿地生态观光旅游。

 

【北端生态涵养发展区】 蓟县京哈铁路以北的区域,土地面积981平方公里。规划至2020年,耕地保有量为160平方公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94平方公里;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35平方公里以内。以自然保护区和饮用水源保护区为重点,搞好生态环境保护和旅游开发;适当进行农业结构调查,增加经济价值较高的果林及其他经济林面积,发展生态观光农业;重点对生态价值重大的区域内农村居民点进行迁并,增大区域生态用地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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