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建平代表:把湘江纳入大江大河治理计划
据星辰在线-长沙晚报3月4日报道“湘江流域地处长江中游,径流量占长江的7.5%,是长江第二大支流。湘江流域治理不仅是湖南的重大生态环境问题,还关系到长江流域的可持续发展。”全国人大代表、长沙市岳麓山建筑工程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吴建平建议,把湘江流域污染治理列入国家大江大河治理重点项目计划。
背景
母亲河不能承受之重
湘江是湖南的母亲河,是全省经济发达地区,城镇密集,人口密集,工业集中。2008年,湘江流域8市实现GDP7698亿元,占全省的73%;全省4个主营业务收入过千亿元的产业,湘江流域占3个。流域内人口4075万人,占全省的59.5%。湘江水域集饮用、灌溉、渔业、航运、纳污等多功能于一体,以湘江干流为饮用水源的人口约2000万人。因此,湘江环境十分敏感,保护湘江、治理湘江的压力很大,任务十分繁重。
声音
直接关系到长江流域生态安全
“湘江综合治理是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长株潭‘两型社会’建设试验区要解决的重大问题。”吴建平说,湘江流域治理不仅是湖南的重大生态环境问题,还关系到长江流域的可持续发展,直接关系到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成功与否。
她介绍,湘江流域治理不仅有明显的社会与生态效益,而且有潜力很大的资源和经济效益,可以拉动内需,促进地区经济的快速增长,还将使长江流域的经济得到持续协调发展,对维护长江流域生态安全有着重要意义。
建议
比照淮河治理湘江
据悉,湖南省委、省政府始终把湘江流域环境综合治理作为环境保护工作的重中之重。早在1979年就颁布了《湘江水系保护暂行条例》,这是我国第一部省级水环境保护条例;1998年,湖南省人大通过了《湘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2007年出台了《“十一五”湘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十一五”湘江流域镉污染防治条例》;2008年,湖南省政府又制定并实施了《湘江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等方案,计划用3年时间,省、市、县三级及各企业投入资金174亿元,解决湘江流域水污染突出问题。
但是,湘江生态环境问题是长期、历史积累造成的,包袱沉重,解决湘江生态环境问题,面临着很大的困难。鉴于湖南属于经济欠发达地区,财力困难,靠湖南力量难以解决湘江流域的污染治理,需要国家的大力支持。因此,吴建平建议,国务院比照淮河等“三河”“三湖”的治理办法,把湘江流域污染治理列入国家大江大河治理重点项目计划,使湘江的生态环境逐步得到改善,确保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的安全与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