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舸:炸了三峡明珠塔 有“新塔”折腾4万亿吗
admin
2009-01-07
来源:景观中国网
1月5日,随着一声巨响和一阵地动山摇的震动,昔日设计总投资3500余万元、建筑面积近5000平方米、主塔高92米、连同塔尖共135米、顶部有旋转观光厅、能俯瞰万州城全景、有万州形象工程之称的 “三峡明珠观光塔”,轰然“谢幕”。
1月5日,随着一声巨响和一阵地动山摇的震动,昔日设计总投资3500余万元、建筑面积近5000平方米、主塔高92米、连同塔尖共135米、顶部有旋转观光厅、能俯瞰万州城全景、有万州形象工程之称的 “三峡明珠观光塔”,轰然“谢幕”。
看到这一幕,相信许多人,包括当地居民都难现笑容。“三峡明珠观光塔”的倒下,不过是一段暂时失败的政绩工程史,却无法掩盖其背后的体制痼疾与复杂现实。一个“三峡明珠观光塔”的倒下,也难保未来不会有更多的“三峡明珠观光塔”继续屹立起来,尤其在中央及地方要投资数十万亿拉动内需的情况下,会不会催生新政绩工程热值得人们关注。
据报道,作为三峡库区移民任务最重的万州,一直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的移民区县之一。三峡明珠观光塔,曾是2004年国家财政部批复对万州25个产业发展进行贴息的4个旅游开发项目之一。这说明,建“三峡明珠塔”的决策,经过了自下而上的审批,无违规或盲目决策可言,也就不必提追究相关策划者、决策者的责任。
从建到拆,“三峡明珠观光塔”无端地让纳税人1000余万元血汗钱付诸东流,那是“劳民伤财工程”的瞎折腾。更可悲的是,建这座塔是合法的,我们找不到问责对象。找不到问责对象,就更能说明我们的政绩问责制度不健全,我们的体制有某些方面的问题。特别是在国家扩大内需的宏观经济语境下,各地投资建设的激情已经被点燃。国家4万亿的投资计划,已经引来近20万亿的投资规模响应。这里面是否蕴含着一些不切实际、盲目投资的项目呢?还有多少形象工程在各地在扩大内需的政策设计过程中 “折腾”呢?我们不能不防啊。
政绩问责制的彻底建立,首先要明晰问责主体。“三峡明珠观光塔”的倒下,仿佛是问责对象的乾坤大挪移,问责的是 “三峡明珠观光塔”而非制造这一公共悲剧的人。问责主体的虚化 (从活生生的人变成了无辜的钢筋水泥)、泛化(所谓法不责众),使得高高举起的问责大棒无从下手,或只是轻轻落下。
政绩问责制的彻底建立,同样需要技术层面的工具量化支持——问责程序的公开透明、问责权力的多元授予、保证舆论监督、人大和政协行使否决质询权力、民间监督力量发动与参与等,是问责程序能否保持民意渠道通畅、形成权力制衡的关键所在。否则,问责效力更多还是取决于各级地方政府的行政意志。此外,从建“三峡明珠塔”的决策合法、现在找不到问责对象的角度上来说,我们必须反思我们的决策制度,在决策过程中是否公开透明?是否充分听取了各方面的意见?
显然,比“三峡明珠观光塔”倒下更应急切解决的问题是,政府应彻底调查政绩工程中所蕴涵的非理性考核弊端、由GDP崇拜及政绩单传递所引发的利益诱导、公共财政约束机制的改进。这些问题不得以解决,政绩思路没变,管理体制和模式没变,新的“明珠塔”就还会出现。这也正是许多人担忧当下中央及地方20多万亿投资催生新政绩工程热的理由。
看到这一幕,相信许多人,包括当地居民都难现笑容。“三峡明珠观光塔”的倒下,不过是一段暂时失败的政绩工程史,却无法掩盖其背后的体制痼疾与复杂现实。一个“三峡明珠观光塔”的倒下,也难保未来不会有更多的“三峡明珠观光塔”继续屹立起来,尤其在中央及地方要投资数十万亿拉动内需的情况下,会不会催生新政绩工程热值得人们关注。
据报道,作为三峡库区移民任务最重的万州,一直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的移民区县之一。三峡明珠观光塔,曾是2004年国家财政部批复对万州25个产业发展进行贴息的4个旅游开发项目之一。这说明,建“三峡明珠塔”的决策,经过了自下而上的审批,无违规或盲目决策可言,也就不必提追究相关策划者、决策者的责任。
从建到拆,“三峡明珠观光塔”无端地让纳税人1000余万元血汗钱付诸东流,那是“劳民伤财工程”的瞎折腾。更可悲的是,建这座塔是合法的,我们找不到问责对象。找不到问责对象,就更能说明我们的政绩问责制度不健全,我们的体制有某些方面的问题。特别是在国家扩大内需的宏观经济语境下,各地投资建设的激情已经被点燃。国家4万亿的投资计划,已经引来近20万亿的投资规模响应。这里面是否蕴含着一些不切实际、盲目投资的项目呢?还有多少形象工程在各地在扩大内需的政策设计过程中 “折腾”呢?我们不能不防啊。
政绩问责制的彻底建立,首先要明晰问责主体。“三峡明珠观光塔”的倒下,仿佛是问责对象的乾坤大挪移,问责的是 “三峡明珠观光塔”而非制造这一公共悲剧的人。问责主体的虚化 (从活生生的人变成了无辜的钢筋水泥)、泛化(所谓法不责众),使得高高举起的问责大棒无从下手,或只是轻轻落下。
政绩问责制的彻底建立,同样需要技术层面的工具量化支持——问责程序的公开透明、问责权力的多元授予、保证舆论监督、人大和政协行使否决质询权力、民间监督力量发动与参与等,是问责程序能否保持民意渠道通畅、形成权力制衡的关键所在。否则,问责效力更多还是取决于各级地方政府的行政意志。此外,从建“三峡明珠塔”的决策合法、现在找不到问责对象的角度上来说,我们必须反思我们的决策制度,在决策过程中是否公开透明?是否充分听取了各方面的意见?
显然,比“三峡明珠观光塔”倒下更应急切解决的问题是,政府应彻底调查政绩工程中所蕴涵的非理性考核弊端、由GDP崇拜及政绩单传递所引发的利益诱导、公共财政约束机制的改进。这些问题不得以解决,政绩思路没变,管理体制和模式没变,新的“明珠塔”就还会出现。这也正是许多人担忧当下中央及地方20多万亿投资催生新政绩工程热的理由。
发表评论
您好,登录后才可以评论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