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莫让文物成为“无本之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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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1-23
来源:景观中国网
周边环境是文物的母体,是文物赖以生存的根。一旦失去母体呵护,文物本体将成为无本之木,难以存活。长期以来,北京文物周边环境的保护状况深受市政协委员的关注。今年,市政协文
周边环境是文物的母体,是文物赖以生存的根。一旦失去母体呵护,文物本体将成为无本之木,难以存活。长期以来,北京文物周边环境的保护状况深受市政协委员的关注。今年,市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联合部分民主党派市委和市工商联成立专门调研组,对此进行了3个月的认真调研,调研成果经市政协第四十五次主席会议讨论通过后,形成了《关于北京文物周边环境保护的建议案》,呼吁加强文物周边环境保护——
位于东城区禄米仓胡同的智化寺,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但其周边环境却潜伏着许多安全隐患。
“周边民居紧靠古建筑私搭乱建,外墙上搭建着若干个厨房,有几十个煤气罐,而且通道狭窄,消防车根本进不去,一旦失火,后果不堪设想。”市政协委员匡国良对此十分担忧:“而且,由于民居地基高于寺院,居民用的废水流向寺内,已经侵蚀到殿藏文物,使部分文物受损。”
智化寺的情况并非个别。市政协专门调研组了解到,北京322处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中,文物及周边环境存在1项以上安全隐患的单位有180处,占总数的60%;500余处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中,存在1项以上安全隐患的单位达460余处,占总数的90%;2000余处一般古建筑群及其周边,全都不同程度地存在安全隐患。
文物保护不仅要保护文物本身,还要保护好文物的周边环境。然而,尽管本市近年来在文物周边环境保护方面做了不少工作并取得一定成效,现状依然不容乐观。文物周边环境的保护工作究竟应该如何有效推进?在送交市委、市政府的《关于北京文物周边环境保护的建议案》中,市政协委员就此积极建言献策。建议一尽快出台实施细则和标准规范
“当前,北京文物周边环境保护的政策法规不健全,现有的《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对文物周边环境的保护缺乏明确的法律界定和有针对性的保护细则。”参与调研的市政协委员戴月琴说:“即使是已有的政策法规也未能得到有效落实。”
通过对文物周边环境立法进行保护是国际上的通行做法。《建议案》提出,北京要在贯彻《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等已有的文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尽快出台北京文物周边环境保护的实施细则和相应配套的标准规范,包括文物及其周边环境的修缮、保护、利用审批程序,搬迁腾退的法律依据,责任追究和奖惩措施等。对于未列入文物保护单位的胡同、四合院等,可借鉴国外采用的登录制度进行管理和保护。
建议二:成立“首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
“由于北京地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产权单位和使用单位关系复杂,涉及到中央、军队、市属、区属等各种各类单位,现有的管理体制无法有效协调和管理这种隶属关系复杂的文物保护单位,致使许多文物保护单位周边环境的保护工作难以推进。”市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主任冯书亮说:“市文物管理职能部门对市属、区属占用单位的管理力度也不够,手段偏软,缺乏强制性监管措施。”
针对这一问题,《建议案》明确建议,北京应成立“首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统一协调北京地区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管理工作。鉴于成立上述委员会需要有个过程,建议近期在首都规划委员会设立“首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小组”,负责相关工作的调查研究、听取意见、汇报情况、提出建议、起草方案、监督落实、协调解决问题,特别是协调中央、军队、北京市有关各方面的关系。同时,在政府相关机构下设立“北京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专家咨询审议会”,负责就文物周边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问题向政府和人大提供咨询与建议,协助政府主管部门对文物本体及其周边环境的修复、利用、保护等工作进行评估和审议,并协助加强技术研究,为消除文物及其周边环境的安全隐患提供技术指导。
建议三:科学规划走可持续保护之路
调研发现,当前对文物及周边环境的“建设性破坏”相当突出。市政协委员刘绮菲说:“新的超高建筑不断出现,新建建筑和市政建设破坏文物周边环境,影响文化遗产的整体格局和历史肌理,与文物建筑风格不协调,甚至不经审批就在文物保护单位内部私搭乱建。例如,古观象台周边及南堂北面的高层建筑严重影响了文物周边整体环境。”
《建议案》认为,规划体现着城市政府对城市发展的思路,认真编制并严格执行规划是防止“建设性破坏”的最有效手段。北京市应持续运用科学规划手段,对文物周边环境进行可持续的保护和管理,还没有划定控制范围的文保单位的保护规划必须提上日程,尽快完成和细化。规划要明确保护范围、近期环境整治方案及长期的规划目标,注意历史文脉的延续性,严格控制文物周边各地块的用地性质、建筑高度、建筑体量、建筑形式和色彩、容积率、绿地率等,保证不对文物周边环境造成视觉上和空间上的侵犯,保护重要的“天际线”和“景观视线”。新建或改建建筑要与古建筑、古遗址和历史区域之间留有足够的距离,并与文物的整体风貌相协调。《建议案》还强调,应切实落实已有文物保护单位建控地带的划定和周边环境保护规划,严格对各类建设和城市开发、改造项目进行审批,实行文物管理“一票否决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坚决拆除违章建筑和与文物整体环境不协调的建筑。
此外,《建议案》呼吁“增强领导干部的文物保护意识,加强保护文物周边环境的宣传”,建议“加大文物周边环境保护资金的投入”,并希望“政府可以出台相关的政策,对主动投入资金保护文物周边环境的单位和个人,实行经济资助和优惠。”
2005年10月21日,在西安召开的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第15届大会通过了《西安宣言——关于古建筑、古遗址和历史区域周边环境的保护》,其核心内容是建议世界各国加强对古建筑、古遗址和历史区域周边环境的保护。宣言界定:“古建筑、古遗址和历史区域的周边环境指的是紧靠古建筑、古遗址和历史区域的和延伸的、影响其重要性和独特性或是其重要性和独特性组成部分的周围环境。”
近年来,北京的文物保护工作成果显著。图为整修一新的北海白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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