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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100万处罚”保护不了历史名城

admin 2007-08-06 来源:景观中国网
  日前国务院法制办公布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将改变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缺乏立法保护的状况,对擅自迁移、拆除历史建筑造成严重后果的行
  日前国务院法制办公布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将改变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缺乏立法保护的状况,对擅自迁移、拆除历史建筑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拟处最高100万的罚款。 

  100万的罚款是重是轻?也许仁者见仁,但笔者以为,这样的处罚力度难以奏效,而应该课以取消“历史文化名城”的处罚,这样才有可能产生釜底抽薪式的效果。 

  这是因为,历史文化名城历来是各地招商引资和项目开发的好卖点,是赢得巨大财富的金招牌。如果失去了“历史文化名城”的称号,附加其上的商业利益也将同时失去,而没有了商业利益,地方官员拆旧建新的积极性也会大为降低。 

  而且,历史文化名城的桂冠如果不再是“不动产”,有可能让后来居上者摘走,这无形中使得在已成为历史文化名城的地方和有可能成为历史文化名城的地方之间,形成相互竞争的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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