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乡土建筑到了最后时刻
admin
2007-04-20
来源:景观中国网
以“乡土建筑保护”为主题的“中国文化遗产保护无锡论坛”日前召开,来自我国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和相关专业的近百位专家学者、有关人士及国际组织代表,共同向全社会发出倡议
以“乡土建筑保护”为主题的“中国文化遗产保护无锡论坛”日前召开,来自我国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和相关专业的近百位专家学者、有关人士及国际组织代表,共同向全社会发出倡议——保护乡土建筑。
乡土建筑以其独特的历史文化价值,一向受到国际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的广泛关注。近年来,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新农村建设的全面推开,原本已经非常脆弱的乡土建筑更加岌岌可危。
迟到20年的会议
以“乡土建筑”作为讨论的这个文化遗产保护论坛被认为是一个迟到了近20年的会议。国家文物局局长单霁翔在论坛的发言中焦虑地指出,当前乡土建筑保护面临如下严峻态势:有的地方没有对文化遗产资源进行调查就开展了大规模的村容整治,破坏了古村落的传统格局;一些地方在古村落内复建、兴建人造景观,破坏了古村落和谐的人文环境;一些地区拆旧建新,导致众多传统民居被毁。他认为,这些把新农村建设理解为新村建设的错误做法,已经威胁到中华传统文化的保护和弘扬。
为此,与会专家呼吁,必须把乡土建筑的保护纳入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规划之中,在保护的前提下对乡土建筑进行合理利用。同时鼓励、指导村民通过房屋内部设施改造,使乡土建筑内部具备现代生活的居住要求。对难以或不应改造的乡土建筑,应挽救性实行原地保护。同时,各级政府也应从新农村建设基础设施补助费中安排资金用于乡土建筑的保护,并鼓励、引导社会资金的投入等。
当务之急是摸清家底
早在上个世纪80年代末,山乡发生巨变之初,以民居为代表的中国乡土建筑保护细则就应该着手制定。“然而,时至今日,有关乡土建筑的保护几乎还是一笔糊涂账,我们甚至连一张有关全国乡土建筑分布的信息图都无处可寻!这不能不令人震惊”。北京大学遗产研究中心主任谢凝高表示。
近20年来,推土机的声音隆隆作响,遗存在“秀丽山水”中的中国乡土建筑,早已被辞旧迎新的巨轮“碾”落成泥。即便幸存下来,有些已经处于风雨飘摇之中,有些像“周庄”式的过度和不合理开发。“人不在,物亦非,村落成为大集市”是今日乡土建筑形落神失的尴尬写照。有专家呼吁,中国乡土建筑保护的“当务之急是摸清家底”。
尴尬来自我们在建设中的粗暴武断上,这是家底被败落的始作俑者。没错,建设与发展是历史的客观进步,它让老百姓得到了生活品质提高的实惠。但是,在历史信息的永久丧失、文化遗产价值的不可估量与眼前利益、局部利益的抉择中,一些地方长官显然作出了片面和错误的答案。无论是把两者关系截然对立,还是把两者过度结合,都是同样的短见行为。
尴尬同样来自学者和专家在科学精神面前的患得患失上。学术调查研究的严重缺席,在一定程度上并没挽救中国乡土建筑大面积消亡的命运。这些年,关于文物保护和文化遗产研究的学术投入不可谓不多,专业队伍不可谓不大,但具体到中国乡土建筑保护上却没有基本的把握,更谈不上具体保护的细节,甚至于对一些基本概念比如古民居的定位都还模棱两可,学术调研的缺失可想而知。可能存在经费短缺问题,也可能存在有些建议不被地方政府重视,但无论出于何种理由,学术调查研究的整体缺席,不仅意味着话语权的自动放弃,也反映了学术眼光的急功近利。
亡羊补牢为时不晚
在一个文明大国,在一个建筑文物大国,在一个饱含着乡土文化的国家,学术的调查研究应该是常态的,是自觉的,是坚持的。这些知识传播和文化普及,只有建立在调查研究基础上,才有价值和说服力;只有通过不断的说服和专业解释,乡土建筑的历史文化价值才能不间断地传播,进而对决策产生影响力。
建筑是凝固的音乐,在农业文明悠久、农民占人口主体的中国,不仅要叫停“第一祖龙”之类的伪文物,更应该关注那些阅读社会变革、经受风雨考验的历史遗存的命运,因为她们是我们文明的载体。
据笔者了解,乡土建筑面临的危机已经引起全社会的关注。据国家文物局有关部门介绍,乡土建筑已纳入今年开始的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重点内容。各级文物行政部门将通过普查准确掌握乡土建筑的资源分布和保护现状,并对其登记认定,公布为不可移动文物,其中具有重要价值者公布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从这个意义上,尽管“乡土建筑”论坛是一个迟到的会议,但在令人痛心的背后,也有一点点欣慰。我们不曾未雨绸缪,但至少是在亡羊补牢。本报通讯员 张冰姿 曲志红
链接:乡土建筑保护历史回眸
20世纪40年代初,中国营造学社梁思成、刘敦桢、刘致平等建筑大师和学者就对四川、云南地区的乡土建筑做了大量调查研究。但由于乡土建筑年代较晚,多为明清时期建筑,又分布于较为偏僻的乡村地区,这项工作在当时并未受到太多关注和重视。
20世纪80年代起,这项工作进入实质性阶段,最有标志价值的是,清华大学建筑学院乡土建筑小组、华南理工大学建筑系等单位按照梁老的思路,对我国乡土建筑、传统民居开展了一系列实地调查和研究,取得了显著成果,有力推动了我国乡土建筑研究和保护工作。同时,也使越来越多的人开始逐渐认识到乡土建筑作为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宝藏的独特性和重要性。
1988年以来,在国务院先后公布的第三至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中,乡土建筑的数量不断增长。这包括:第三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东阳卢宅、祥集弄民宅、增冲鼓楼;第四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丁氏故宅、老屋阁与绿绕亭、夕佳山民居;第五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直波碉楼、郎德上寨古建筑群、云山屯古建筑群;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柳氏民居、砥洎城、马头寨古建筑群。
2003年、2005年,建设部、国家文物局先后公布了第一批和第二批共80处中国历史文化名村、名镇。各级地方政府也陆续将一批具有重要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乡土建筑和古村镇公布为相应级别的文物保护单位和历史文化名村、名镇,这一系列保护措施,为乡土建筑的有效保护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保障。建设部、国家文物局还为第一批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授牌。
2006年底,国家文物局公布的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中也列入多个乡土建筑项目。其中包括:晋商大院(乔家大院)、山陕民居(丁村民宅)、山陕民居(党家村古建筑群)、江南水乡古镇(乌镇、周庄)、皖南古村落(棠樾)等。最近,我国又将开平碉楼及村落、福建土楼分别列为2007年、2008年世界文化遗产申报项目。
乡土建筑以其独特的历史文化价值,一向受到国际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的广泛关注。近年来,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新农村建设的全面推开,原本已经非常脆弱的乡土建筑更加岌岌可危。
迟到20年的会议
以“乡土建筑”作为讨论的这个文化遗产保护论坛被认为是一个迟到了近20年的会议。国家文物局局长单霁翔在论坛的发言中焦虑地指出,当前乡土建筑保护面临如下严峻态势:有的地方没有对文化遗产资源进行调查就开展了大规模的村容整治,破坏了古村落的传统格局;一些地方在古村落内复建、兴建人造景观,破坏了古村落和谐的人文环境;一些地区拆旧建新,导致众多传统民居被毁。他认为,这些把新农村建设理解为新村建设的错误做法,已经威胁到中华传统文化的保护和弘扬。
为此,与会专家呼吁,必须把乡土建筑的保护纳入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规划之中,在保护的前提下对乡土建筑进行合理利用。同时鼓励、指导村民通过房屋内部设施改造,使乡土建筑内部具备现代生活的居住要求。对难以或不应改造的乡土建筑,应挽救性实行原地保护。同时,各级政府也应从新农村建设基础设施补助费中安排资金用于乡土建筑的保护,并鼓励、引导社会资金的投入等。
当务之急是摸清家底
早在上个世纪80年代末,山乡发生巨变之初,以民居为代表的中国乡土建筑保护细则就应该着手制定。“然而,时至今日,有关乡土建筑的保护几乎还是一笔糊涂账,我们甚至连一张有关全国乡土建筑分布的信息图都无处可寻!这不能不令人震惊”。北京大学遗产研究中心主任谢凝高表示。
近20年来,推土机的声音隆隆作响,遗存在“秀丽山水”中的中国乡土建筑,早已被辞旧迎新的巨轮“碾”落成泥。即便幸存下来,有些已经处于风雨飘摇之中,有些像“周庄”式的过度和不合理开发。“人不在,物亦非,村落成为大集市”是今日乡土建筑形落神失的尴尬写照。有专家呼吁,中国乡土建筑保护的“当务之急是摸清家底”。
尴尬来自我们在建设中的粗暴武断上,这是家底被败落的始作俑者。没错,建设与发展是历史的客观进步,它让老百姓得到了生活品质提高的实惠。但是,在历史信息的永久丧失、文化遗产价值的不可估量与眼前利益、局部利益的抉择中,一些地方长官显然作出了片面和错误的答案。无论是把两者关系截然对立,还是把两者过度结合,都是同样的短见行为。
尴尬同样来自学者和专家在科学精神面前的患得患失上。学术调查研究的严重缺席,在一定程度上并没挽救中国乡土建筑大面积消亡的命运。这些年,关于文物保护和文化遗产研究的学术投入不可谓不多,专业队伍不可谓不大,但具体到中国乡土建筑保护上却没有基本的把握,更谈不上具体保护的细节,甚至于对一些基本概念比如古民居的定位都还模棱两可,学术调研的缺失可想而知。可能存在经费短缺问题,也可能存在有些建议不被地方政府重视,但无论出于何种理由,学术调查研究的整体缺席,不仅意味着话语权的自动放弃,也反映了学术眼光的急功近利。
亡羊补牢为时不晚
在一个文明大国,在一个建筑文物大国,在一个饱含着乡土文化的国家,学术的调查研究应该是常态的,是自觉的,是坚持的。这些知识传播和文化普及,只有建立在调查研究基础上,才有价值和说服力;只有通过不断的说服和专业解释,乡土建筑的历史文化价值才能不间断地传播,进而对决策产生影响力。
建筑是凝固的音乐,在农业文明悠久、农民占人口主体的中国,不仅要叫停“第一祖龙”之类的伪文物,更应该关注那些阅读社会变革、经受风雨考验的历史遗存的命运,因为她们是我们文明的载体。
据笔者了解,乡土建筑面临的危机已经引起全社会的关注。据国家文物局有关部门介绍,乡土建筑已纳入今年开始的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重点内容。各级文物行政部门将通过普查准确掌握乡土建筑的资源分布和保护现状,并对其登记认定,公布为不可移动文物,其中具有重要价值者公布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从这个意义上,尽管“乡土建筑”论坛是一个迟到的会议,但在令人痛心的背后,也有一点点欣慰。我们不曾未雨绸缪,但至少是在亡羊补牢。本报通讯员 张冰姿 曲志红
链接:乡土建筑保护历史回眸
20世纪40年代初,中国营造学社梁思成、刘敦桢、刘致平等建筑大师和学者就对四川、云南地区的乡土建筑做了大量调查研究。但由于乡土建筑年代较晚,多为明清时期建筑,又分布于较为偏僻的乡村地区,这项工作在当时并未受到太多关注和重视。
20世纪80年代起,这项工作进入实质性阶段,最有标志价值的是,清华大学建筑学院乡土建筑小组、华南理工大学建筑系等单位按照梁老的思路,对我国乡土建筑、传统民居开展了一系列实地调查和研究,取得了显著成果,有力推动了我国乡土建筑研究和保护工作。同时,也使越来越多的人开始逐渐认识到乡土建筑作为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宝藏的独特性和重要性。
1988年以来,在国务院先后公布的第三至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中,乡土建筑的数量不断增长。这包括:第三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东阳卢宅、祥集弄民宅、增冲鼓楼;第四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丁氏故宅、老屋阁与绿绕亭、夕佳山民居;第五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直波碉楼、郎德上寨古建筑群、云山屯古建筑群;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柳氏民居、砥洎城、马头寨古建筑群。
2003年、2005年,建设部、国家文物局先后公布了第一批和第二批共80处中国历史文化名村、名镇。各级地方政府也陆续将一批具有重要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乡土建筑和古村镇公布为相应级别的文物保护单位和历史文化名村、名镇,这一系列保护措施,为乡土建筑的有效保护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保障。建设部、国家文物局还为第一批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授牌。
2006年底,国家文物局公布的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中也列入多个乡土建筑项目。其中包括:晋商大院(乔家大院)、山陕民居(丁村民宅)、山陕民居(党家村古建筑群)、江南水乡古镇(乌镇、周庄)、皖南古村落(棠樾)等。最近,我国又将开平碉楼及村落、福建土楼分别列为2007年、2008年世界文化遗产申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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