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将评水环境治理优秀范例城市
admin
2006-07-26
来源:景观中国网
为进一步促进人水和谐生活环境的创建,充分展示各地在争创“中国人居环境奖”活动中治理城市水环境的优秀成果,提高水环境治理水平,建设部近日下发了《关于推荐中国人居环境
为进一步促进人水和谐生活环境的创建,充分展示各地在争创“中国人居环境奖”活动中治理城市水环境的优秀成果,提高水环境治理水平,建设部近日下发了《关于推荐中国人居环境奖(水环境治理优秀范例城市)的通知》,将对近年来在水环境治理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城市进行表彰,授予“中国人居环境奖(水环境治理优秀范例城市)”称号。
《通知》中说,“中国人居环境奖(水环境治理优秀范例城市)”属于“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范畴的专门奖项。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在已获得“中国人居环境奖”和以“水环境治理”为主题的“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的城市中予以推荐。
《通知》要求,推荐城市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建有科学、完善的城市排水系统;重视城市污水综合防治技术的应用,有效控制城市污水的排放量,实行达标排放;加大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力度,城市污水处理能力明显提高,城市污水处理厂负荷率达到国家有关要求;全面实行污水处理收费政策,并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收费标准,运行资金解决较好;规划区内的河、湖、渠已全面整治改造;水体沿岸绿化良好、具有特色,已形成绿化景观和较好的生态效应。
《通知》中说,“中国人居环境奖(水环境治理优秀范例城市)”属于“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范畴的专门奖项。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在已获得“中国人居环境奖”和以“水环境治理”为主题的“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的城市中予以推荐。
《通知》要求,推荐城市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建有科学、完善的城市排水系统;重视城市污水综合防治技术的应用,有效控制城市污水的排放量,实行达标排放;加大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力度,城市污水处理能力明显提高,城市污水处理厂负荷率达到国家有关要求;全面实行污水处理收费政策,并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收费标准,运行资金解决较好;规划区内的河、湖、渠已全面整治改造;水体沿岸绿化良好、具有特色,已形成绿化景观和较好的生态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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