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宣言》能回响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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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6-28
来源:景观中国网
前 沿 本月初,在浙江绍兴举行的第二届文化遗产保护与可持续发展国际会议上,诞生了一份凝聚各方共识的《绍兴宣言》。 然而,在变化如此迅速的时代里,宣言中的话语能回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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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初,在浙江绍兴举行的第二届文化遗产保护与可持续发展国际会议上,诞生了一份凝聚各方共识的《绍兴宣言》。
然而,在变化如此迅速的时代里,宣言中的话语能回响多久?在急功近利思维的支配下,在推土机毫不留情的轰鸣声中,在老房子轰然倒地的尘埃里,城市的历史记忆、社区的传统底片还能保持多久?
答案并不乐观。
“千城一面”能否改变?
我国城市化的进程速度惊人:1980年,城市化率仅为13.6%,2000年突破30%,2005年超过40%。预计到2010年,将达到45%,2020年将超过60%。在此背景下,文化遗产保护与城市发展的矛盾也更加突出。
国家文物局局长单霁翔在绍兴会议上表达了他的忧虑:
——城市“千城一面”问题突出,“特色危机”成为城市共性问题。不少城市规划设计手法趋同,追求大体量建筑、大规模建筑群,城市面貌千篇一律,独具特色的历史性城市和历史文化街区却被杂乱无章的新建筑群淹没。
——旧城开发造成“建设性破坏”。旧城是城市记忆保持最完整的地区,又是房地产开发激烈争夺的地段,有些地方为了追求一时的经济效益,拆除历史街区,拓宽传统道路,兴建高层建筑,使文化遗产及周围环境遭到伤害。
——建筑设计缺少文化内涵。近年来,城市建筑设计刮起“欧陆风”,各种流派堆砌在一起,追求形式上的独特和怪异,很少考虑与环境的文化关系,建筑的民族传统、地方特色不断失落。
——不合理利用造成文化遗产伤害。日益增多的游人使文化遗产地不堪重负,给文物古迹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害;日益加剧的商业化、“人工化”和城镇化,严重破坏了文化遗产的原生环境。
——违法建设的现象屡禁不止。一些地区或部门的决策者守法意识不强,往往考虑眼前利益而放弃长远利益,致使历经千百年的珍贵文化遗产和历史街区被破坏。
发展和保护如何两全?
单霁翔在会上公布了中国目前的文化遗产“家底”:登记注册的不可移动文物40余万处,其中各级文物保护单位7万处;拥有世界遗产31处,其中世界文化遗产和文化与自然混合遗产27处;已公布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103座;现有各类博物馆2200余座,国有博物馆共有文物藏品1200多万件。
如何看待这些“家底”?单霁翔认为,文化遗产不是城市发展的包袱,而是城市发展的资本和动力,应将保护融入城市规划设计之中,避免文化遗产保护与工程建设的割裂。
但现实中,这些希望还只停留在纸上谈兵阶段。不少城市在选择自己发展方向时,把文物保护让位于一时的经济发展,甚至先拆真遗迹,再造假古董。一些在历史上相当有名的古城,今天只留下平庸模糊的面目。
“重新明确城市发展方向”的倡议被提了出来。会上,有专家提出,实施“保护旧城,建设新区”,以协调保护与建设的矛盾。对旧城贯彻“微循环”整治方针,实施整体保护,对历史文化街区采取小规模渐进式整治加以改善。
专家们呼吁:保护好城市独具的特色,才能保留住城市的精神世界和灵魂。各地要注重保护历史文化村镇,在城市周边建设中要致力于城郊农村的综合发展,突出乡村特色、地方特色和民族特色,避免把新农村建设视为新村建设,防止大拆大建,出现“千村一面”。
规划得当是保护的关键
专家们认为,目前,城市规划编制思路仍未摆脱旧观念桎梏,传统的“滚雪球”式城市扩张模式和单一中心规划布局,使建成区逐步扩展呈“摊大饼”趋势,造成历史性城市的中心区功能过分聚集,导致交通、环境和文化遗产保护状态愈发恶化。
对此,建设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教授王景慧呼吁,城市规划要研究文物的历史功能和建造者设计意图,现在对文物环境的界定范围还在扩大,城市规划需要研究周边的自然环境、文物的人文环境等更进一步的概念。尤其是,城市规划要为文物古迹的展示利用作好设计、留出余地,建筑师、规划师在设计中要突出文物古迹的主题地位,自己的设计要甘当配角——许多人做不到这点,不经意间站到了文物保护的对立面。
古城保护是把一个城市作为保护对象,其方法和保护单个文物建筑显然不同。据介绍,现在我国的不可移动文化遗产保护可分成“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文化名城”三个层次。其中,“历史文化名城”是中国特有的概念。
我国不少古城不但有丰富的文物古迹和历史地区,同时还保存有整体规划格局和历史风貌。但并非“历史文化名城”的全部都需保护,它的保护内容和范围可以通过城市规划来确定。专家认为,保护内容有三方面:一是保护文物古迹和历史地区;二是保护和延续古城格局和风貌特色;三是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如传统工艺、戏曲音乐、民间艺术、民俗精华、名人轶事、传统产业等。这些内容的范围很广,不只是文物和城市规划部门的事,而需要全社会共同关注。
《绍兴宣言》探讨保护新路
在探索多渠道古城保护方面,中国显然还需要更多探索。例如,绍兴1996年以古城保护名义向世界银行申请贷款,这在国内同类城市中还是第一次。8年后,终于获得了世行4412万美元贷款,取得文化遗产保护融资模式的突破。与国外相比,国内的遗产保护融资方式还太过单一,融资理念也相对落后。
此次会议演示的中国文物遗产保护成功案例中,绝大部分资金都来自财政或国有公司,这与国外多渠道的融资方式形成了反差。国外专家还提出,人们对遗产保护融资的概念也要相应扩大。“融资不仅仅是指钱,还有土地、建筑物等实物资源,甚至专家的建言献策也是一种资源。”
事实上,国内外专家在交流中迸发出不少智慧的火花。“对会上的许多发言我们深有同感,我很同意莎伦·萨利文女士关于遗产价值管理的论述,正是由于对遗产价值认识的深化,使我们扩大了遗产保护的范围,也是由于认识到价值上的差别,我们采取了不同的保护方法。我们也注意到威林先生所说的文化旅游应追求的目标。我们正在作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中也有关于旅游的章节,规划的原则和目标和您所说是一致的,但在研究深度上还大可改进……”王景慧教授的总结发言,道出了中方专家的感受。
“绍兴会议最重要的成果,或者说绍兴会议带给世界最大的贡献,是通过了《绍兴宣言》。”会议结束时,世界银行东亚及太平洋城市发展部主任卡沙夫·瓦玛说。《绍兴宣言》的主要内容有三:成功进行遗产保护、管理和监测的战略;作为遗产保护手段之一的负责任旅游;遗产融资和收入产生。卡沙夫·瓦玛认为,这份宣言将成为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文化遗产保护的行动纲领,影响十分深远。
本月初,在浙江绍兴举行的第二届文化遗产保护与可持续发展国际会议上,诞生了一份凝聚各方共识的《绍兴宣言》。
然而,在变化如此迅速的时代里,宣言中的话语能回响多久?在急功近利思维的支配下,在推土机毫不留情的轰鸣声中,在老房子轰然倒地的尘埃里,城市的历史记忆、社区的传统底片还能保持多久?
答案并不乐观。
“千城一面”能否改变?
我国城市化的进程速度惊人:1980年,城市化率仅为13.6%,2000年突破30%,2005年超过40%。预计到2010年,将达到45%,2020年将超过60%。在此背景下,文化遗产保护与城市发展的矛盾也更加突出。
国家文物局局长单霁翔在绍兴会议上表达了他的忧虑:
——城市“千城一面”问题突出,“特色危机”成为城市共性问题。不少城市规划设计手法趋同,追求大体量建筑、大规模建筑群,城市面貌千篇一律,独具特色的历史性城市和历史文化街区却被杂乱无章的新建筑群淹没。
——旧城开发造成“建设性破坏”。旧城是城市记忆保持最完整的地区,又是房地产开发激烈争夺的地段,有些地方为了追求一时的经济效益,拆除历史街区,拓宽传统道路,兴建高层建筑,使文化遗产及周围环境遭到伤害。
——建筑设计缺少文化内涵。近年来,城市建筑设计刮起“欧陆风”,各种流派堆砌在一起,追求形式上的独特和怪异,很少考虑与环境的文化关系,建筑的民族传统、地方特色不断失落。
——不合理利用造成文化遗产伤害。日益增多的游人使文化遗产地不堪重负,给文物古迹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害;日益加剧的商业化、“人工化”和城镇化,严重破坏了文化遗产的原生环境。
——违法建设的现象屡禁不止。一些地区或部门的决策者守法意识不强,往往考虑眼前利益而放弃长远利益,致使历经千百年的珍贵文化遗产和历史街区被破坏。
发展和保护如何两全?
单霁翔在会上公布了中国目前的文化遗产“家底”:登记注册的不可移动文物40余万处,其中各级文物保护单位7万处;拥有世界遗产31处,其中世界文化遗产和文化与自然混合遗产27处;已公布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103座;现有各类博物馆2200余座,国有博物馆共有文物藏品1200多万件。
如何看待这些“家底”?单霁翔认为,文化遗产不是城市发展的包袱,而是城市发展的资本和动力,应将保护融入城市规划设计之中,避免文化遗产保护与工程建设的割裂。
但现实中,这些希望还只停留在纸上谈兵阶段。不少城市在选择自己发展方向时,把文物保护让位于一时的经济发展,甚至先拆真遗迹,再造假古董。一些在历史上相当有名的古城,今天只留下平庸模糊的面目。
“重新明确城市发展方向”的倡议被提了出来。会上,有专家提出,实施“保护旧城,建设新区”,以协调保护与建设的矛盾。对旧城贯彻“微循环”整治方针,实施整体保护,对历史文化街区采取小规模渐进式整治加以改善。
专家们呼吁:保护好城市独具的特色,才能保留住城市的精神世界和灵魂。各地要注重保护历史文化村镇,在城市周边建设中要致力于城郊农村的综合发展,突出乡村特色、地方特色和民族特色,避免把新农村建设视为新村建设,防止大拆大建,出现“千村一面”。
规划得当是保护的关键
专家们认为,目前,城市规划编制思路仍未摆脱旧观念桎梏,传统的“滚雪球”式城市扩张模式和单一中心规划布局,使建成区逐步扩展呈“摊大饼”趋势,造成历史性城市的中心区功能过分聚集,导致交通、环境和文化遗产保护状态愈发恶化。
对此,建设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教授王景慧呼吁,城市规划要研究文物的历史功能和建造者设计意图,现在对文物环境的界定范围还在扩大,城市规划需要研究周边的自然环境、文物的人文环境等更进一步的概念。尤其是,城市规划要为文物古迹的展示利用作好设计、留出余地,建筑师、规划师在设计中要突出文物古迹的主题地位,自己的设计要甘当配角——许多人做不到这点,不经意间站到了文物保护的对立面。
古城保护是把一个城市作为保护对象,其方法和保护单个文物建筑显然不同。据介绍,现在我国的不可移动文化遗产保护可分成“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文化名城”三个层次。其中,“历史文化名城”是中国特有的概念。
我国不少古城不但有丰富的文物古迹和历史地区,同时还保存有整体规划格局和历史风貌。但并非“历史文化名城”的全部都需保护,它的保护内容和范围可以通过城市规划来确定。专家认为,保护内容有三方面:一是保护文物古迹和历史地区;二是保护和延续古城格局和风貌特色;三是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如传统工艺、戏曲音乐、民间艺术、民俗精华、名人轶事、传统产业等。这些内容的范围很广,不只是文物和城市规划部门的事,而需要全社会共同关注。
《绍兴宣言》探讨保护新路
在探索多渠道古城保护方面,中国显然还需要更多探索。例如,绍兴1996年以古城保护名义向世界银行申请贷款,这在国内同类城市中还是第一次。8年后,终于获得了世行4412万美元贷款,取得文化遗产保护融资模式的突破。与国外相比,国内的遗产保护融资方式还太过单一,融资理念也相对落后。
此次会议演示的中国文物遗产保护成功案例中,绝大部分资金都来自财政或国有公司,这与国外多渠道的融资方式形成了反差。国外专家还提出,人们对遗产保护融资的概念也要相应扩大。“融资不仅仅是指钱,还有土地、建筑物等实物资源,甚至专家的建言献策也是一种资源。”
事实上,国内外专家在交流中迸发出不少智慧的火花。“对会上的许多发言我们深有同感,我很同意莎伦·萨利文女士关于遗产价值管理的论述,正是由于对遗产价值认识的深化,使我们扩大了遗产保护的范围,也是由于认识到价值上的差别,我们采取了不同的保护方法。我们也注意到威林先生所说的文化旅游应追求的目标。我们正在作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中也有关于旅游的章节,规划的原则和目标和您所说是一致的,但在研究深度上还大可改进……”王景慧教授的总结发言,道出了中方专家的感受。
“绍兴会议最重要的成果,或者说绍兴会议带给世界最大的贡献,是通过了《绍兴宣言》。”会议结束时,世界银行东亚及太平洋城市发展部主任卡沙夫·瓦玛说。《绍兴宣言》的主要内容有三:成功进行遗产保护、管理和监测的战略;作为遗产保护手段之一的负责任旅游;遗产融资和收入产生。卡沙夫·瓦玛认为,这份宣言将成为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文化遗产保护的行动纲领,影响十分深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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