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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霁翔:关于保护工业遗产的思考

admin 2006-06-19 来源:景观中国网
《中国文物报》编者按: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迅猛发展,根据城市工业布局调整规划,众多工业遗产将面临重要抉择,成为既紧迫又不可回避的现实问题,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在这一背景

    《中国文物报》编者按: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迅猛发展,根据城市工业布局调整规划,众多工业遗产将面临重要抉择,成为既紧迫又不可回避的现实问题,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在这一背景下,今年4月18日“国际古迹遗址日”主题是“聚焦工业遗产”,同时在无锡举行首届中国工业遗产保护论坛,形成《无锡建议》。近日,国家文物局又下发了通知,对各有关单位加强工业遗产保护提出了明确要求。

  我国第一个“文化遗产日”(6月10日)前夕,国家文物局局长单霁翔专门为遗产日撰写了“关注新型文化遗产——工业遗产的保护”长文,包括“工业遗产保护的国际共识”、“工业遗产的价值和保护意义”、“工业遗产保护存在的问题”、“国际工业遗产保护的探索”、“我国工业遗产保护的实践”、“关于保护工业遗产的思考”几部分,全面深入地阐述了工业遗产保护的科学内涵。本报今日摘发了“关于保护工业遗产的思考”一部分,使读者先睹为快。全文将于近期《中国文化遗产》杂志刊发。

  人类文明的进化,取决于文化的创造、保存和交流。城市是文化的载体和容器,城市的发展是循序渐进、有机更新的过程。吴良镛教授指出:“一个城市是千百万人生活和工作的有机的载体(living organism),构成城市本身组织的城市细胞总是经常不断地代谢的”。因此应按照城市内在的发展规律,顺应城市之肌理,在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探索城市的更新与发展。工业遗产保护也应遵循这一理念,实现工业遗产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平衡互动与和谐共存。既要注重工业遗产保护对于城市长远利益的重要性和不可替代性,又要注重合理利用和可持续发展,尽量发掘其在历史、社会、科技、经济和审美等诸多方面的价值,赋予工业遗产以新的内涵和功能,注入新的活力,实现与城市经济社会环境的互动发展。

  1、工业遗产的普查与认识
 
  工业遗产作为一种特殊的文化资源,它的价值认定、记录和研究首先在于发现,而普查是发现的基础和保证。我国计划启动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进一步摸清文物家底,工业遗产应列为重要普查对象。面对数量庞大的工业遗产,通过普查及时准确地掌握第一手资料,进而建立起我国的工业遗产清单。同时普查与认定、记录和研究的过程,也是宣传工业遗产重要价值和保护意义的过程,是发动企业和相关人员投入工业遗产保护的过程。《下塔吉尔宪章》突出强调了工业遗产的认定和抢救性整理工作的重要性,提出“各国必须对其需要为后代保留下来的工业遗迹予以认定、记录和保护”。“对地带和不同工业形态的调查必须确定工业遗产的范围。在这一信息的基础上,必须为所有得到认定的遗址创建编目”。同时,认定、记录和研究工作相辅相成,不可分割,互为补充和支持。

  科学认定是准确记录的前提。首先应在充分研究的基础上建立工业遗产的价值评估标准,并与国际标准具有兼容性,用以认定不同类型的工业遗产。工业遗产的认定应积极动员社会公众广泛参与,使合理、统一的认定标准得到公众的普遍认同。应注意工业遗产的认定标准与其他文化遗产,特别是古代文化遗产认定标准的差异。工业遗产应是在一个时期一个领域领先发展、具有较高水平、富有特色的工业遗存。这样界定,既注重了工业遗产的广泛性,避免因为认识不足而导致文化遗产在不经意中消失,又注重了工业遗产的代表性,避免由于界定过于宽泛而失去重点,保证把那些最具典型意义、最有价值的工业遗产保留下来。在历史价值方面,对形成年代应给予合适的尺度,如建国以来,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发挥过重要作用、有过重要贡献和影响的企业遗存,尽管历史时间不长,也应在工业遗产中占有一席之地。

  准确记录是深入研究的基础。对工业遗产地的各类不可移动现状遗存应进行准确勘察、测绘,对各类可移动实体档案应进行系统的发掘整理,并以文字、图纸、照片和录像等形式进行记录。不同工业领域的生产工艺流程具有多重价值,是工业遗产完整性和真实性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的科学技术与人工技艺是重要的遗产资源,一旦失传不可替代,应详细记录并加以传授。记录还应包括收集口述历史在内的信息,当事人的记忆是一种弥足珍贵的独特资源,应尽可能加以记录。同时应注意在昔日就业者中广泛征集可移动的工业历史文物,并纳入记录档案。综合上述记录成果,建立起完整的工业遗产记录档案,并将数字化及网上查询方式作为重要目标,以作为未来研究和保护工作的依据。工业遗产完整的外观特征和遗址保存状况应在受到任何破坏以前载入记录档案,因为如果在生产活动停止或者工业场所关闭之前做好记录,将可以获得并保留更为真实的信息。

  深入研究是科学认定的保证。工业遗产保护需要制定系统的研究计划,以通过对不同区域和不同类型的工业遗产调查,判别工业遗产的保护范围。有必要对工业遗产的历史沿革进行考察,我国工业化时间虽短,但是经历了复杂的发展过程,近代早期工业就有外资工业、民办工业和洋务工业等,建国以后,不少企业又先后经历过私营、公私合营、国营、中外合资、股份有限公司等丰富历程,通过分析上述演变过程,有利于工业遗产的科学认定和不同阶段的遗存和信息的保护。保护工业遗产还需要对其曾有过的用途有透彻的认识,它们往往随岁月的流逝发生过变化,因此需要对每次变更都给予关注和评价,使工业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得到充分保证。对工业遗址进行考古调查是对工业遗产开展认定、记录和研究工作的基础,其重要意义已经得到普遍承认。必须按照与其他历史时期的遗址相同的高标准来开展考古研究,包括工业废料区所具有的潜在考古价值和生态价值也应得到重视。工业遗产研究需要从事历史、建筑、工业设计等多领域专业人员的参与,同时,由于众多工业活动之间所具有的相互依赖性,需要通过不同工业领域研究成果的资源共享、协调行动实现工业遗产的综合研究。

  2、工业遗产的立法和保护规划
 
  现行文化遗产保护法规在有关工业遗产的保护方面不够明确和完善,有待在进一步研究、论证的基础上加以充实。因此应尽快开展工业遗产保护相关法规、规章的制定工作,使经认定具有重要意义的工业遗产通过法律手段得到强有力的保护。同时,鉴于工业遗产既是文化遗产的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又有其自身的特点,因此在立法保护方面应充分考虑其特殊性,以使其完整性和真实性得到切实的保护。并应设立专家顾问机构对工业遗产保护的有关问题提出独立意见。当前,工业结构调整速度加快,必须对这类调整给工业遗产带来的潜在威胁进行预测,同时制定能够快速应对的各项程序,以防止工厂关闭停产后导致重要遗产元素被拆改、损毁或破坏。在未进行认定的情况下应立刻停止正在发生和计划中的对工业遗产的拆改行为。一旦工业遗产受到威胁,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应该具备法律保障的权利加以干预、制止。
 
  在将工业遗产的保护纳入国家各项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同时,应将工业遗产保护纳入城市和地区的发展规划,调整完善工业遗产保护的各种社会关系。而制定工业遗产保护专项规划,是工业遗产保护的关键措施。西澳大利亚遗产委员会的A.麦格斯(AlisonMaggs)先生认为:“为了找寻恰当的用途,人们必须首先通过制订包括管理政策在内的保护规划确定场所的重要意义。保护规划将有助于界定场所的文化意义,并将它与未来的有关问题相联系。政策也能为某一场所的恰当用途提供建议,这些用途必须考虑诸如法规控制和经济可行性等其他因素”。编制工业遗产保护规划应注意与保护年代更为久远的文化遗产所采用的理论和方法之间的区别。特别是工业遗产在材料和结构方面的特点,为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带来新的挑战。对经认定具有重要意义的工业遗产应及时明确界定保护范围和控制地带,并应针对机械设备、地下设施、地面构筑物、综合性建筑群以及整体工业景观制定相关保护规定,针对其未来适应性改动制定修复与合理利用导则。

  鉴于工业遗产保护具有的公益事业性质,保护目标往往需要通过资金援助和税收激励来实现。要将工业遗产保护纳入各级政府的财政预算,确保基本保护资金的落实。除国家拨款支持外,还可以通过相关政策和奖励等手段对保护措施予以鼓励,同时出台有利于社会捐赠和赞助的政策措施,通过各种渠道,筹集资金,促进工业遗产保护事业的发展。还应出台税收、财政、土地使用等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工业遗产保护的经济文化政策,引导社会团体、企业和个人参与工业遗产的保护与合理利用。如美国“1976年制定的《税收改革法》,激励了人们改建历史建筑的意识。20世纪70—80年代,美国公众对于老工业建筑的态度也发生了根本转变。根据最近的一项调查表明,美国建筑业70%以上的工程与历史建筑的再利用有关。这反映了发达国家的建筑行业对于能源、经济、建筑功用和历史特色所持的慎重态度”。

  3、工业遗产的抢救性保护

  具有重要价值和意义的工业遗产一经认定,应当及时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通过强有力的手段使其切实得到保护。工业遗产同其他文化遗产一样,具有不可再生性,只有认定和保护工作先行,才能防止对其随意废弃和盲目拆毁。因此,由各级政府按照法律程序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有利于使工业遗产的价值得到社会各界和广大民众的确认。工业遗产也应根据其价值大小和重要程度明确不同保护级别,列入相应级别的文物保护单位。国家则选择价值特别重大者列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按照最高级别进行保护和管理。在公布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基础上,逐渐形成一个以全国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为骨干的各个时期和各种工业门类较为齐全的工业遗产保护体系。
 
  对于列入文物保护单位的具有重要意义的工业遗产,应最大限度地维护其功能和景观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原状保护必须始终得到优先考虑。特别是在考虑适应性改动的过程中,要慎重对待工业建筑或机械设备的每一个组成部分。“在制定保护规划过程中应解决如下问题:预期的用途将会产生何种影响?将会出现的变化是否会影响该场所的文化价值?变化是否达到最小或可逆?”必须认识到,为满足当前需要而对其实施的任何拆改,或对某些附属成分或辅助设施的随意处置,都可能影响其整体风格和质量,使工业遗产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受到伤害。在一般情况下干预行为应具备可逆性,产生的影响必须降到最低程度。必须实施的任何更改都应得到记录,被拆卸的重要元素也必须得到妥善保存。
 
  当前应尽快甄别和抢救濒危工业遗产,以便采取措施降低其继续破坏的风险。对已面临危险的工业遗产,应迅速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制定相应的保护修缮以及合理利用的方案。必须注意到近现代工业遗产所用材料相对于历经风雨的古代文化遗产,往往性能寿命更短,老化的速度更快。没有适当的保护措施,体现工业遗产重要价值的一些因素就得不到妥善的保护。目前,在发现问题和寻求可行的解决方案方面我们还缺乏经验,在一些领域至今还没有研究出能够实现长期保护目标的维护或修复技术。如在工业建筑中广泛使用的钢铁、混凝土、马赛克,以及化学材料等,在工业档案文献中广泛使用的纸质材料、感光材料、电磁材料和电子信息材料等多种物质载体的保护问题方面,还缺乏知识和技能加以解决,这对于工业遗产的保护来说无疑是严重的问题。因此,在保护工业遗产方面,我们同时需要应对实践和技术两方面的问题,需要组织跨学科、跨领域、跨部门的力量,分类研究保护工业遗产的办法。
 
  4、工业遗产的保护性再利用

  工业遗产不是城市发展的历史包袱,而是宝贵财富。只有把它当作文化资源,人们才能珍惜它、善待它。更重要的是通过持续性和适应性的合理利用来证明它的价值,进而使人们自觉地投入保护行列,并引导社会力量、社会资金进入工业遗产保护领域。“城市中所谓‘衰败地区’(blightedarea),由于地区物质环境的衰败等导致地方税收之减少与市政补贴之增加,作好城市更新,有助于提高地区的经济活力,复苏经济,增加城市的繁荣”。工业遗产保护只有融入经济社会发展之中,融入城市建设之中,才能焕发生机和活力,才能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拓宽工业遗产保护的路子,继续发挥其积极作用并得到有效保护。
 
  保护性再利用是赋予工业遗产新的生存环境的一种可行途径。对于未列入文物保护单位的一般性工业遗产,在严格保护好外观及主要特征的前提下,审慎适度地对其用途进行适应性改变通常是比较经济可行的保护手段,可以为社会所接受和理解。在制定保护性再利用方案时,对于工业遗产中的每一区域和每栋建筑都应经过仔细甄别和单独评估,并在考虑它与整个遗址联系的基础上,确定其最恰当的用途。同时,保护性再利用方案应对不同工业遗产地段和工业建筑设立明确的限制要求,新的用途必须尊重工业遗产的原有格局、结构和材料特色,维护原始的人流活动,并且尽可能与初始或主要用途兼容。当保护性再利用方案中的利用功能与工业建筑和用地的遗产价值明显不相适应时,应重新进行调整。并应创造条件保留一定能够记录和解释原始功能的生产区域,用于展示和解说曾有的工业生产用途。
 
  工业遗产保护性再利用不应作为商业性房地产开发项目,重点应用于文化设施建设。根据工业遗产原有产业及产品性质,设立各种门类的工业技术博物馆、厂史展示馆、企业纪念馆或专题博物馆是工业遗产保护利用的重要途径。如利用纺织厂房建设成为展示古代服饰,民族服装和国际时装的专题类服装博物馆等。但是A.麦格斯先生提醒我们:“而事实上,任何一个地区能够保持活力的博物馆数量都是有限的,愿意参观博物馆的旅游者数量也是有限的”。因此,设立各种类型的博物馆只是保护工业遗产的方法之一。要保护大量工业遗产,就必须根据不同工业遗产的性质,探索更为合理而广泛的利用方式,如美术馆、展览馆、社区文化中心等,也可以针对工业遗产建筑所特有的历史底蕴、想像空间和文化内涵,使之成为激发创意灵感、吸引创意人才、集聚创意产业的文化产业园区,开展美术创作、产品研发设计、科学普及教育等,既体现工业遗产特色,又使公众得到游憩、观赏和娱乐。
 
  工业遗产旅游是一种从工业考古、工业遗产保护而发展起来的新的旅游形式。其特点为在废弃的工业旧址上,通过保护性再利用原有的工业机器、生产设备、厂房建筑等,形成能够吸引现代人们了解工业文明,同时具有独特的观光、休闲功能的新的文化旅游方式。首要目标是在展示与工业遗产资源相关的服务项目过程中,为参观者提供高质量的旅游产品,营造一个开放、富有创意和活力的旅游氛围。通过寻求工业遗产与环境相融合,成为工业遗产保护的积极因素,从而促进对工业发展历史上所遗留下来的文化价值的保护、整合和发扬。在工业遗产分布密集的地区,可以通过建立工业遗产旅游线路,形成规模效益。在旅游者为工业遗产地带来利润的同时,工业遗产管理部门也必须平衡每年大量游客给工业遗产带来的一些负面影响。
 
  对于大型和特大型工业遗产的保护,设立工业遗址公园可以成功地将旧的工业建筑群保存于新的环境之中,从而达到整体保护的目的。要对工业遗址公园及其环境进行统一设计,努力创造和设计出既属于现在和未来、同时也记录和体现过去工业成就的空间形态,在传统中融入新的形式和功能,使工业遗址公园充满浓厚的文化气息。工业遗址公园内几乎所有的景观都可以向公众开放,通过引导式通道、视听同步装置、位置图、出版物和光盘逐步进行讲解和说明。由于在南方传统工业区往往依托天然河流或运河形成规模布局,因此,可以结合这些地区的整治,依托其人文资源,以穿城而过的河道为轴线,修复沿岸厂房、仓库、商铺和其他历史遗存,再现河道两岸传统风貌,形成工业景观与河岸风光交相辉映的文化景观带。
 
  5、工业遗产的宣传与教育

  公众的关注和兴趣是做好工业遗产保护工作最可靠的保证。如果没有全社会对于保护工业遗产重要意义的广泛共识,说服公众认可工业遗产的多重价值是很困难的,工业遗产将依然面临危险。一些国家和地区的成功经验显示,要想获得所期望的公众支持,就要使人们分享对工业遗产认定、记录和研究方面的知识和兴趣,因此,宣传和教育非常必要。所有业经认定的工业遗产清单,均应及时向社会公布。文化遗产保护机构要经常举办论坛、讲座等学术活动,对工业遗产的意义和价值进行积极地介绍,使公众更多地了解工业遗产的丰富内涵。工业企业的在职或离退人员在工业遗产的认定和保护中可以发挥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是工业遗产保护中不可或缺的力量。他们对企业和职业的忠诚与眷念将使工业遗产的形象更加鲜活,他们的现身解说可以帮助更多的人参与工业遗产的保护行动,形成保护工业遗产的良好社会氛围。
 
  专业性工业技术博物馆和处于妥善保护和开放状态下的工业遗产地都是宣传工业遗产价值和保护事业的重要场所。要保证社区居民和参观者方便地接近工业遗产,利用各种类型的工业建筑和丰富的工业文物精心设计各类专题展览,提高博物馆的展示水平,使学术性、知识性、趣味性、观赏性相统一,在具有独特氛围的场所中向观众直接形象地展示相关工业的发展历程,展示企业和产业工人的历史贡献,展示工业社会生活的某一个方面。这些工业遗址和工业文物可以用自身的独特方式向观众述说历史,使工业遗产的形象更加生动活泼,从而吸引更多的观众前来,起到更好地教育展示作用。当今社会,随着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工业遗产宣传展示的途径和手段获得极大的丰富。要借助各种现代传播手段,采取多渠道的形式来展示、宣传工业发明创造,使不同年龄、学历背景、职业背景的人群都能通过电子出版物、互联网以及其他媒体方式获得工业遗产的知识。

  要使全社会的每一个人都了解保护工业遗产的意义,教育部门负有重要责任。应将有关内容纳入教学计划,从小学、中学开始传播关于工业历史和保护工业遗产的知识,针对中小学校教育为学生编写具体教材。近代以来,我国涌现出大批富于创业精神的优秀企业和杰出企业家,孕育了具有鲜明地方特色的工商文化,凝聚为一种尚德守信、务实创新的人文精神,这些都应进行深入挖掘和整理后纳入教材。学校应组织工业遗产参观学习活动,通过工业遗产中蕴含的伟大智慧和创造力,激发青少年的爱国热情,增强民族自豪感和自信心。高等教育则应在技术学院和综合大学中开设关于工业遗产保护方法、理论和历史方面专业教育的课程。如美国密歇根理工大学社会科学系建有工业考古学专业,设置了工业考古学硕士和博士课程,受到青年人的欢迎。工业企业应该是工业遗产的保护主体和重要力量,因此有必要增强工业遗产保有者和使用者对这类特殊遗产的保护意识。

  6、“为了明天保护今天”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正在经历着前所未有的深刻变革,新兴工业迅猛发展,新技术、新材料在生产和工程领域广泛应用,不断实现前所未有的业绩,尤其在一些大型国家重点工程项目中,取得举世瞩目的成果。如当今世界最大的水利枢纽工程——三峡工程,其建设规模、施工难度、发电量和防洪效益等多项指标都突破了世界水利工程的纪录;如迄今为止世界上最远距离、跨流域调水工程——南水北调工程,贯通长江、黄河、淮河、海河,兼有调水、防洪和生态环境等多种效益;如我国目前线路最长、管径最大的天然气管道工程——西气东输工程,途经10个省市区,干线全长4000公里,输气量大、施工条件复杂,实现了多方面的技术突破;如世界上海拔最高、线路最长的高原铁路——青藏铁路,全长1956公里,克服了常年冻土、高寒缺氧、生态脆弱的严峻挑战。这些举世瞩目的大型工程都堪称为人类的奇迹,应当与阿斯旺水库、苏伊士运河、塞默灵铁路等一样成为标志一个时代的工业遗产。
 
  文化遗产的内涵不断发展变化,每个时代人们的文化建树都应在历史的长河中留下印记,不断创造新时代的文化遗产。随着时光的流逝,曾经在我们生命中所亲身经历和感受的一些事物也将成为珍贵的文化遗产而传之后世,其中工业遗产无疑也是具有标志性的时代记忆。充分考虑创造和保护未来的工业遗产,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因此,在三峡水库、南水北调、西气东输和青藏铁路等工程项目的建设和使用过程中,不仅要重视其经济价值,更要充分认识到其现实和潜在的文化价值。在注重工程的建设质量和运行效益的同时,注重收集和保存这些工程项目建设和使用过程中的重要信息和实物,提高工程的文化含量,延续和发展历史文脉,使它们成为未来全人类共同的文化遗产,这也是我们这一代人的文化责任。
 
  目前正在生产的一些大型工业企业,为了改善城市环境和获得更广阔的发展空间等原因,也即将搬离原址,其中首钢和江南造船厂的搬迁和原址规划格外引人注目。首钢前身为石景山炼铁厂,始建于1919年,经历了几十年坎坷曲折的发展历程。改革开放以后,“首都钢铁公司在中国经济体制改革中,率先在全国工业企业中进行企业承包试点、创造了10年共为国家贡献96亿元,相当于10年增值了9个首钢的奇迹,轰动了国内外”。“2005年2月18日,国务院批准了首钢实施搬迁、结构调整和环境整治方案,由此首钢搬迁成为举世瞩目的大事”。当这座钢铁之城成为历史,炼钢的锤声渐渐远去,熔炉的烈焰慢慢熄灭,如何面对天空下的大片工业遗迹,保存这些反映时代特征、承载历史信息的工业遗产成为我们必须认真面对和着力解决的重大课题。

  近日,笔者访问了有“中国第一厂”之称的江南造船厂。该厂的前身是始建于1865年的江南机器制造总局,距今已有140多年的历史,是我国民族工业的发祥地和摇篮。这里创办了我国最早和规模最大的近代民族工业企业;这里出现了近代中国工业文明的第一缕曙光;这里见证了中国民族工业从弱到强的全过程;这里架起了我国引进近代西方科技的桥梁;这里诞生了百余项堪称“中国第一”的工业成果;这里培育了我国近代意义上的第一代科学家和工程专家;这里凝结了“爱国奉献、求实创新”的江南精神;这里造就了上海作为我国经济中心的地位;这里也树立了中国工业发展史上的里程碑。所有这一切都表明,江南造船厂旧址理应作为我国最重要的工业遗产列入保护之列。可以说一部江南造船厂的发展史,就是一部中国民族工业史和科技史。厂区内至今保存有江南机器制造总局初创时期的建筑,还有建于1872年的船坞,建于1931年的指挥楼和飞机车间等。目前,为了进一步的发展,江南造船厂即将乔迁。在走访的过程中无论是企业领导,还是普通员工都对江南造船厂的辉煌历史充满自豪。他们认为保护江南造船厂的工业史迹是数万“江南人”的期盼,是对百余年“江南人”情感的慰藉。为此建议:保留江南造船厂旧址,在此基础上建设“中国工业博物馆”和大型工业遗址园区。如此,将使这一价值极高的工业遗产得到保护,为上海留下看得见摸得着的完整记忆,延续我国最大工业城市的历史文脉。

  工业遗产保护对于我国而言是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的新课题,是具有理性认知、科学探索、广泛合作、公众参与的保护事业,是充满前瞻性、挑战性、创新精神和活力的保护行动。虽然我国总体上还处于工业化的中期,但是沿海城市和中心城市以及一些传统工业城市的经济社会结构正在发生着根本性的变化。这些城市中的工业发展,必将由制造业为主体开始向服务业转型,管理方式从政府为主体向市场和公众管理转型,增长方式从数量扩张向质量内涵提升转型,发展内容从注重经济向注重文化和服务社会方面转型等,在这一转型过程中,必将伴随产业类型、空间结构、社会形态、意识行为等方面的变化。在这一迅速转型和激烈变化的形势下,如何使更多的优秀工业遗产得到妥善保护,如何形成我国工业遗产保护的整体思路和方法,是需要不断思考和实践的重要课题。 

    《中国文物报》 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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