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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级景区少总规

admin 2006-01-11 来源:景观中国网
  福建省35处省级风景名胜区,至今还有18处没有编制总体规划。这是从近日召开的福建省风景名胜区综合整治工作座谈会上传出的消息。   据介绍,由于规划滞后,不少景区的建设
  福建省35处省级风景名胜区,至今还有18处没有编制总体规划。这是从近日召开的福建省风景名胜区综合整治工作座谈会上传出的消息。 

  据介绍,由于规划滞后,不少景区的建设走向“城市化”、“公园化”和“广场化”的误区,一些建设项目没有报批就盲目开发,损害了原生景观和自然生态。一些地方随意出让转让风景名胜区经营权和管理权,将风景名胜区门票收费权和整个景区经营权捆绑出让30~40年,导致不可再生的国有资源流失和风景名胜资源遭破坏。 

  福建省建设厅强调,在风景名胜区核心区内,除了建设必需的保护性设施外,不得建设其他工程项目;未经批准不得在风景名胜区内新建、复建各类宗教建筑和露天佛像;不得在风景名胜区内建设游乐园、人造景观和龙宫鬼城;不得与风景名胜区重叠或交叉设立开发区、度假区、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 

  福建省建设厅起草的《福建省风景名胜区内项目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已上报省政府,有望近期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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