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里程碑
时 间:2005年12月2日上午
地 点:北京陕西大厦
主办单位:国家文物局、西安市人民政府、光明日报社
童明康(国家文物局副局长、本次座谈会主持人):今年10月份由我国承办的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ICO-MOS)第15届大会暨科学研讨会在西安召开。这次会议所取得的最为重要的学术成果就是通过了由中国专家参与起草的《西安宣言》。今天,国家文物局、西安市政府和光明日报社在这里共同召开座谈会,目的是就如何正确、全面地理解《西安宣言》的内容,并将其理念和方法同我们未来一个时期的工作相结合,使我国文化遗产保护事业与国际保持同步发展。同时也希望,作为西安宣言的诞生地,中国能够在落实推广方面发挥积极的带动作用,并在实践中对其进行发展和完善。
文物保护理念的新拓展
吴良镛(两院院士、清华大学建筑学院教授):《西安宣言》的发表有两层意义:一,它是第一次从理论上比较完整地阐述和推行保护文化遗产的环境;二,它是环境意义上的发展,过去谈环境是指“环境工程”,主要着眼于工程学或是技术层面,后来进一步发展到人居环境,现在ICOMOS提出文化遗产环境的保护,包括文物环境、人文环境、自然环境等等,这是人类文明对待环境的更高认识。所以我觉得《西安宣言》中遗产环境的保护并不仅仅是对文物周边,而应该引申到是对文化提出重视,尤其是文化环境,特别对中国这样一个有五千年文化传统的国家,文化环境更是我们应该爱惜的。
另一方面,《西安宣言》展扩了文化遗产保护的理念和涉及领域,开拓了思想方式和工作方法。过去就文物论文物,把事物本身的面貌弄得比较窄,现在提出来文物保护不能局限在已有的方式、概念,还要拓宽和发展。文化遗产保护要根据中国的实际情况、具体问题、国际理念的发展。这就是动态的,发展的,而不应是教条的。
要保存包括环境在内的所有历史信息
周干峙(两院院士、建设部高级建筑师):历史给我们以智慧,历史给我们以重要的经验教训,没有经验和历史人类就没有文明。然而历史终究是历史,历史不可能重复,从科学意义上来讲,历史是不会重演的,只有靠遗物等把各种信息传递下来,因而要把尽可能多的历史信息保存下来。很明显,保存局部和片段不行,很多东西是整体的,整体性越强认识的程度越深,科学性越强,所以现在把文物保护扩大到环境概念上来讲是一大突破。
第二点,我们国家是高密度发展,城市如此,乡村如此,自然环境也是如此。由发展造成的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的破坏,我们比世界上其他国家不可避免地来得剧烈,破坏得多,只有懂得了环境和这些遗产的重要性,才有利于保护环境和文物,保护生态环境和人文环境,避免像现在这样成片成片地拆除历史街区的现象。
《西安宣言》的出台恰在好时
谢辰生(国家文物局原顾问、中国文物学会名誉会长):《西安宣言》的出台是恰在好时。为什么?因为现在非常需要这么一个宣言,这个理念的出台正是我们现在客观需要的。第二,也是一个很好的机遇。用这个宣言指导实践的很好机遇,为什么?因为现在我们正在面临着城镇化的现实,最近一再强调要走中国特色的城镇化的道路。
胡锦涛同志在9月底有一个讲话,说坚持走中国特色的城镇化发展道路,一定要坚持保护环境和资源的基本国策,要切实保护好生态环境和历史文化环境,还强调必须坚持以规划为依据。这几句话对我们今天宣传、应用、实践《西安宣言》是有利的。过去我们在城市化过程当中千城一面,现在如果城镇化当中再来个千村一面的话恐怕就更糟糕了。《西安宣言》正好赶上这个坎儿。城镇化当中怎么样把我们的理念提出来并且应用,这是很重要的。乡土建筑文化遗产很丰富,有些地方保留得很好,这里凝聚了我们祖先多少年的智慧,所以特别需要保护。在这么一个城镇化的大潮面前有宣言作为理论武器实在是太好了!
为遗产搭建起保护屏障
单霁翔(国家文物局局长):《西安宣言》表明了现代社会对文化遗产保护应该从文物本体扩大到对其环境及环境所包含的一切历史的、社会的、精神的、习俗的、经济的和文化的活动。当保护的理念和保护范围得到科学拓宽的时候,对文化遗产本体的保护就将更加有效,这就像在遗产周围搭建了一个牢固的保护屏障,其作用不仅是更好地保护文物本体,而且有利于保护遗产环境中的动态物质和非物质遗产,从而巩固和增强遗产本身的历史价值和文化价值。
近年来无论是文化遗产保护部门还是建设部门都在文化遗产环境保护方面做出了很多的努力,比如在文化遗产周围设立保护区,设立缓冲区,设立建设控制地带,取得了一些初步成效,今后应该借宣传和推广《西安宣言》之机更加重视文化遗产保护的发展性内涵,将环境纳入遗产保护的范围,综合考虑有效的保护。
我有三点初步设想:一是继续健全文化遗产及其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体系,在“十一五”期间重点安排涉及文化遗产和环境保护方面的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的编制。二是加强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的研究编制。三是努力创造条件,确保大遗址等重大文物和世界文化遗产保护项目的实施,近期争取通过启动和实施重点项目,完成一批重要的文化遗产示范工程,通过这些示范工程对《西安宣言》进行宣传。
作为一个拥有众多文化遗产的文物大国,我们文物环境的保护涉及的地理范围广、部门多,环境也极为复杂,经费需求很大,受社会发展、经济增长、人口膨胀、资源分配等因素的影响也大,因此我觉得贯彻《西安宣扬》应该更加着力于在实际推动方面。
科学的遗产保护是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
苟天林(光明日报总编辑):我们特别注意到在《西安宣言》这份历史性的国际文件中,出现频率最高的是“环境”一词,它使我们看到了中国的文物保护工作对人类文化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这个贡献就是保护文化遗产的历史环境、现实环境、文化环境、人文环境、自然环境等等。我国文物保护工作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受到国际同仁的关注、赞扬,现在这些经验用一份带有重大意义的宣言——《西安宣言》凝聚起来,这是我们的骄傲。
发展是当前党和国家各项工作的主题。我们从“发展是硬道理”、“发展是第一要务”逐步走入了“科学发展”、“又快又好的发展”这样一种高层次的境界和道路。作为在党中央直接领导下的立足知识界、面向全社会的媒体,作为当代中国的文化日记、学术日记,光明日报理所应当对党和政府就文化遗产保护所作的巨大努力予以宣传,对我国文化遗产保护事业所取得的成就予以关注,对国际社会的高度评价予以报道,这是光明日报的性质、职责和特色所决定的。
《西安宣言》具有强烈的时代性和实践性
张柏(国家文物局副局长、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主席):进入21世纪,城市化进程的迅猛发展给古迹遗址及文化景观的保护带来了巨大的冲击。各类新兴建筑和工业设施无法遏制的膨胀和扩张使得文化遗产,特别是遗产环境所承担的压力和风险日益加大。随着周围空间不断被吞噬和破坏,遗产所代表的历史价值也日渐剥离。面对这种情况,人们不约而同地意识到保护遗产周边环境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及以往对遗产环境概念认识的局限性。因此,近些年来,不管是在发达国家,还是在发展中国家;不管是在西方,还是在东方,都在研讨和实践文化遗产环境的保护。众多的经验教训使人们深深认识到,文化遗产保护在全球范围已经进入了一个新的时期,《西安宣言》正是这种时代要求的产物。
为世界保存中华文明的历史记忆
乔征(西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西安宣言》以西安命名,是国际组织对西安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充分肯定,是对西安市委市政府和西安人民半个世纪以来所付出巨大代价的高度赞扬,更体现出各方面对西安今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充满了信心,寄予了厚望。
西安是中国的西安,也是世界的西安,保护好西安丰富的历史文化遗产就是保存中华文明发展最重要的历史记忆,就是保护人类可持续发展的共同物质和文化基础。西安半个世纪以来的一些成功实践,基本形成了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西安模式,那就是社会进步、经济发展与遗产保护和谐相处的模式。这个模式坚持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推动保护与发展的和谐统一,文化本体与周边环境和谐共生,自然景观与历史景观和谐映衬。西安将以《西安宣言》的发布为契机,加大对西安古城的保护。
实现从躯体的保护到灵魂的保护
石兴邦(陕西省考古研究所研究员、陕西省考古学会会长):《西安宣言》解决了世界范围内古迹遗址保护的理念问题。从《威尼斯宪章》发表到今天的《西安宣言》,这一共识的取得经历了40年,来之不易啊。它是时间成熟、认识成熟、形势成熟的产物,适应了全世界的需要。文化遗产保护的实质不仅是对遗产本体的维护、保护、修复,更重要是对文化进行了保护,是对有形的实物的保护扩展到对无形的文化保护,也就是从短期保护延伸到长期保护,只能这样,才能实现从躯体的保护到灵魂的保护,才能彻底解决文化遗产保护的问题。
保护遗产环境中国有传统和经验
王景慧(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顾问、原总规划师):《西安宣言》将文物更加完整地定义,除了文物本体的保护之外,还扩大到了它和自然之间的关系,和一些非物质遗产、社会文化环境方面的关系。在这方面中国有丰富的经验和体会。比如,中国的历史建筑都非常注意与环境的结合,而且充分利用环境表达原来建筑的设计功能和设计意图,像北京的颐和园、天坛,其设计就是和环境一体,颐和园借景西山和玉泉山,显然是被环境充分吸纳,这是中国园林里面借景的重要概念。在天坛街上看到的只是天坛非常雄伟的屋顶,然后就是蓝色的琼楼,表现了人和天之间的关系。而我们保护天坛和颐和园的时候,都对周围环境给予了充分的重视,严格划定了缓冲区。
在文化遗产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关系上,中国有很多历史建筑都有著名的文章描绘,很多文章是根据楼的存在而继续流传,很多楼也恰恰是因文章而名声大作,这些都是需要保护的。
实施《西安宣言》是一个严峻的问题
郭黛姮(清华大学建筑学院教授):听到《西安宣言》这个名字的时候就很振奋,因为过去国际宪章中没有用中国城市命名的。同时确实觉得这是里程碑式的文件,是对于国际文物保护的一次推进。下一步是我们能不能力争成为实施《西安宣言》的典范国家,这对我们来说是很严峻的问题。因为我在具体工作当中感觉到很多东西听起来非常莫名其妙,但是它就被写进了某一个城市的规划大纲。比如,听说恭王府北边规划要开一条穿过什刹海的大路,因此就要把什刹海填掉一些。简直不能想象,这个历史环境就这样随便地改变了!这是在北京呀,如果连首都的遗产环境都保护不好的话,还怎么实施《西安宣言》?另外我们应该制定相应的法规,强制性的东西,来制止这种不合理的对于环境破坏的规划实施。今天到会的人以文物界为主,还有规划界的,当然在座的在这方面很注意,但是很多实施规划的人不像他们,应该有针对性地向具体做规划或者指导规划的人宣传,比如办规划局长学习班和市长学习班之类。
遗产环境保护理念源于东方哲学
韩骥(西安市规划委员会总规划师):《西安宣言》关于环境保护的理念应该说是源于东方哲学。往近了说,上世纪50年代的时候梁思成先生就提出来北京的保护应该是古今兼顾,新旧两立。西安环城工程的建设从1983年开始,一直到现在,也是非常注重文物本身的保护和文物周边的保护以及文化环境的保护。上世纪80年代的《文物法》的实施细则里明确地规定在建筑控制地带所要搞的建筑,其性质、规模、高度、风格、色彩都要与文物相协调。就我所见,在国家级的规定里有这样内容的,世界上并不多。有一些西方国家建筑思想不是强调协调,而是强调冲突。我认为,《西安宣言》是东方哲理对世界文化的一次重大贡献,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将越来越看到它的深远影响。
《西安宣言》在中国需要宣传,最好第一个实施细则应该在中国诞生,我们在这方面应该说已经有很丰富的经验,这样一是对我们自己的宣扬是有力的支撑,另外对国际文物保护也是很好的贡献。
遗产保护正深化为人类大环境保护
郭旃(《西安宣言》起草小组成员、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副主席):对于《西安宣言》的认识,参与起草的人有一个共识——这是自《威尼斯宪章》以来一次重大的发展。《威尼斯宪章》主要涉及的是文物本体,或者更准确地说,不是遗产完整概念的全部,主要是指物质的人工建造物和古遗迹,《西安宣言》主要涉及环境专题,指的是复合体的环境,不是仅指物质存在,包括物质的和非物质的,就是有形的和无形的,内在的和外部的,是综合的环境概念。这里提出了环境是遗产价值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在起草宣言的过程当中大家反复明确这一点。
从环境问题的提出,感到遗产保护正在真正深化为人类大环境保护,而不是简单狭义的环境保护。曾经有外国专家看到我们的历史中心区或者遗产地,说过两句很生动的话,他说看到我们遗产里面美极了,看到遗产和遗产之间丑极了。他的评论还是指外部周边物理层面,还没有涉及非物质层面。所以我们想通过进一步宣传理解和贯彻《宣言》精神,使遗产保护事业进一步深化、扩展,更好地服务于和谐社会、可持续发展。
加强中国遗产保护的宣传
安家瑶(中国社科院考古研究所研究员):在国际遗产保护领域中中国的声音还是太少,外国专家对中国文化非常感兴趣、研究很深入,但是他们研究的其实都是几十年前的中国,对于现代中国了解的还是不够。因此不管是文化遗产还是自然遗产的保护,我们都非常有必要在国际舞台上进行宣传。遗产保护对于中国这样一个和平崛起的大国来说是非常正面、良好的国际形象。我们做了大量的工作,有教训也有丰富的经验,应该好好宣传。所以希望媒体大量宣传我们国家在遗产保护上的进展,对于《西安宣言》的宣传就是一个契机。
尽快完善相关政策、法规和标准
李晓东(中国文物学会副会长、国家文物局研究员):以《西安宣言》所确立的原则和提出的建议来观察,以我国《文物保护法》和相关法律规定为准绳来检查,我国文化遗产及其环境的保护现状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比如:一些地方由于城镇和旅游业的迅速发展,在一些遗产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修建了许多新的建筑,包括一些体量大和超高度的建筑,其中有的地方已经城镇化了。还有一些地方拆除了与遗产的文化内涵和价值融为一体的早期建筑或者是历史街区,这些行为都破坏了文化遗产的环境和它的历史风貌,破坏了它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我们应以学习、宣传《西安宣言》为契机,进一步增强文物环境保护意识,完善相关政策、法规和标准,加强对历史建筑、古遗址和历史地区及其环境保护的监测和执法,使经济社会发展与文化遗产环境保护相协调,为贯彻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做出我们的贡献。
《西安宣言》具有里程碑意义
陈同滨(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建筑历史研究所研究员、所长):《西安宣言》是专门针对遗产环境保护的国际文献,这是中国第一次在国际品牌上崭露头角,在我们国家文化遗产保护事业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结合我们国家的国情来看,在人口众多、资源紧缺、城镇化建设高速发展的背景下,遗产环境的保护远比遗产保护艰巨得多,《西安宣言》及时提出这个问题,并且制定了基本的框架,特别是其中对规划手段给予了充分重视,这对我国今后的文化遗产环境保护,尤其是大遗址的环境保护具有重要的意义。
同时我觉得还存在一个问题,比如说对规划任务的界定还不足,应该强调考虑遗产环境保护和社会和谐发展的关系,因为在规划下制定遗产环境整体保护目标,策划综合性的保护对策,协调遗产保护和地方经济发展的关系应该说是整个遗产环境保护的关键环节。在宣言里对景观和非物质层面给予了重视,在社会和谐发展,包括与生态环境结合方面的关注还不够。
《西安宣言》站在了学科发展的前沿
吕舟(清华大学建筑学院教授、副院长、国际文化财产保护与修复研究中心执委):《西安宣言》反映了当前文化遗产保护的最新趋势,也就是学科发展的前沿。比如说其中涉及了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问题,这是2003年教科文组织的国际公约提出来的并已成为正式的国际行动;另外提到了文化线路的问题,这也是2004年前后刚刚出现的在世界遗产保护领域的新的项目类型。另外还有完整性问题,原来是自然遗产的问题,在我们刚刚拿到的2005年版的《世界遗产公约的实施指南》当中,第一次把完整性作为对世界遗产进行检验的标准提出来,《西安宣言》对完整性如何理解、如何解释做了它自己的陈述,ICOMOS作为世界遗产公约规定的咨询机构,特别是文化遗产的咨询机构,这方面的步伐是非常快的,也说明西安会议针对这个问题的讨论是非常及时的,它解决了我们怎么评价世界遗产的标准问题。
《西安宣言》也对中国的文化遗产保护提出要求。第一,它给了我们一个新的平台——如何考虑环境问题,而这同时也是一个机遇,我们和世界其他国家同时站在这个平台上,我们可以一起发展,在理论发展和实践经验的积累过程当中发挥我们更积极的作用。原来我们一直觉得和国际文物保护、文化遗产保护的理论发展有一定距离,我们总是在追赶的过程当中。现在大家站在了同一条起跑线上,可以一起出发,在这个过程当中,我们应该让中国的经验被世界更多地了解,更多地认识,使中国的经验能够更多的体现在国际准则和原则当中。
持什么样的价值观来理解遗产及环境
张兵(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名城所所长):在《西安宣言》以后应当深度加强城乡规划和遗产保护规划。现在城市化的进程在加快,在城市规划实践中对于历史环境破坏程度的感知是比较具体的,可以说很多时候是无视遗产保护的,而且在每一个政府决策里都可以找到借口,把黑的慢慢说成白的,月亮也可以说成是扁的、方的。在这样的情况下,我感觉到在遗产保护理论建设方面非常重要的一点是,要加强对遗产以及遗产环境选择性的研究,那就是我们持什么样的价值观来理解遗产及环境?其中需要保护或一定程度可以舍弃掉的,要进行选择。完整性不是说全部都保存下来,哪些东西应该筛选或者在规划中加以体现,我认为这是非常基础的问题,应当加强研究。
另外,在城市建设中对于环境的影响和评估要有法制化的管理。新的发展到底和旧的保护之间是怎么样的关系,建设过程中怎么对影响进行客观和科学的评估,这是非常基础的问题,应该得到重视。
中国遗产保护理念与国际融合的标志
赵中枢(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教授级高级规划师):《西安宣言》是中国文化遗产保护的理念、实践与方法与国际潮流融合并得到世界认可的一份文献。它对于中国文化遗产保护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我国正处于城市化高速发展的时期,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对文化遗产的保护影响很大。贫穷是文物保护的最大敌人,经济富有也可能成为遗产破坏的强大动力。文化遗产的不可再生性要求我们必须面对现实,从理念和方法上找出对策。拿历史街区来说,街区的房屋建筑是一个风貌外壳,居住其中的人是历史街区的灵魂,是继承者和传承者,他们与遗产及其环境密不可分。按照《西安宣言》的理念,我们就可以避免拆除遗产周边建筑而导致丧失历史环境的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