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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自然遗产”“国家自然与文化双遗产”徽志图案公众评选活动的公告

admin 2005-12-05 来源:景观中国网
  在社会各界人士大力支持下,"国家自然遗产""国家自然与双遗产文化遗产"徽志征集投稿已经结束。此次活动共收到海内外各行各界人士的有效稿件715份,其中"国家自然遗产"徽志
  在社会各界人士大力支持下,"国家自然遗产""国家自然与双遗产文化遗产"徽志征集投稿已经结束。此次活动共收到海内外各行各界人士的有效稿件715份,其中"国家自然遗产"徽志稿件330份、"国家自然与文化双遗产"徽志稿件385份。现已经完成对所有来稿的初审工作,共评选出入围作品50幅,其中"国家自然遗产"徽志稿件24幅、"国家自然与文化双遗产"徽志稿件26幅。根据《关于在全国开展征集"国家自然遗产""国家自然与文化双遗产"徽志图案活动的公告》中规定的徽志评选程序,现将初评入围的50幅作品向全社会进行公示,诚请全社会公众对入围作品进行评选,征集您对初审入围作品的意见。现将有关办法公告如下:

   一、评选办法
   1、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网站(http://www.cin.gov.cn)或建设部城市建设信息网(http://www.csjs.gov.cn)进行投票;
   2、投票有效时间为2005年12月5日至2005年12月30日;
   3、每一位参与评选者可对其中每一幅作品投票,也可以只对自己喜欢的作品投票;
   4、投票日期截止后,分别统计每一幅作品的得票,并按得票数的多少确定名次;
   5、社会公众可对所有公示的初审入围徽志方案是否属于原创性作品进行监督,或者对所公示的初审入围稿件提出相应的修改意见,任何举报或者建议可以通过邮件:npo@mail.cin.gov.cn或致电010-58933014反馈给我们。(凡是举报非原创性的邮件要求告知举报者的真实身份。)

   二、评选参考标准 
   1、徽志是否体现大自然瑰丽神奇的自然遗产神韵和厚重深邃的历史文化;
   2、徽志的设计是否体现了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理念,宣示珍惜和保护国家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现代科学意识;
   3、是否富有东方美学观念和传统民族文化特色,是否融进中国特有的自然文化特点;
   4、徽志图案造型是否创意新颖,构图简洁,特色醒目,形象生动,制作方便,具有很强的视觉冲击力;
   5、公示徽志是否是投稿者的原创作品。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建设部城市建设司世界遗产与风景名胜管理处。
   联系人:左小平、严盛虎,联系电话:58934579

   特此公告

                建设部国家自然遗产、国家自然与文化双遗产徽志图案征集领导小组
                          二〇〇五年十二月五日  

  投票网址:http://www.cin.gov.cn/city/dc/default.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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