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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承城市记忆和历史文脉

admin 2005-11-28 来源:景观中国网
  踏进江苏,你可以领略到南京“江南佳丽地,金陵帝王州”的十朝古韵;也可以感受到苏州“人家尽枕河,水巷小桥多”之典雅;还可以感觉到徐州“千古龙飞地,王侯将相乡”的古风……深
  踏进江苏,你可以领略到南京“江南佳丽地,金陵帝王州”的十朝古韵;也可以感受到苏州“人家尽枕河,水巷小桥多”之典雅;还可以感觉到徐州“千古龙飞地,王侯将相乡”的古风……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资源丰富的文化和自然遗产,给江苏增添了无穷的魅力。 

  作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及保护区较多的省份之一,江苏迄今为止,已有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7座、省级历史文化名城5座、中国历史文化名镇7个。 

  近年来,随着经济建设的不断发展,名城保护与城市建设的矛盾日益突出,如何解决好两者的矛盾,成为江苏各地决策者必须正视的重要问题。江苏的做法是: 

  首先在观念上切实重视名城名镇的保护工作。江苏省按照标准科学认定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和历史文化保护区,并编制好保护规划,严格划定建设控制地带。对具有历史价值的建筑物和构筑物进行进一步的细致调查和摸底。不断完善历史文化保护的技术规定和规范,从选址、用地、工程设计和施工等各个环节加强对名城各历史文化遗存的保护,特别是在旧城改造过程中,更加注重对城市历史及文脉的保护,坚决克服急功近利的思想和行为,努力使历史文化和现代文明相得益彰。苏州市确立了古城保护的基本理念:继承人类优秀的文化遗产,全面保护古城风貌,深度挖掘并充分利用历史文化资源,使之成为一座活生生的“博物馆”,又成为一座富有生命力的现代城市,形成城市独特的魅力和气质,以实现古城的复兴和现代中心城市的繁荣和进步。 

  编制了历史文化名城专项保护规划。7个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和第一批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都结合各地总体规划的编制同步编制了历史文化名城专项保护规划,第二批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的保护规划正在编制当中。苏州、扬州、常熟、甪直、同里等城镇还编制了古城镇控制性详细规划或保护整治规划。 

  颁布了《江苏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条例》,严格执法,加大对名城依法管理的力度。江苏省规定: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和历史文化保护区范围内的建设项目,设计单位必须按照城市规划部门根据保护规划提出的规划设计要求进行设计。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城市规划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所规定的要求进行施工,并切实保护文物古迹及其周围的古树名木、水体、地貌,不得造成污染和破坏。在历史文化名城、名镇的重点保护区内安排建设项目时,应当事先征求文物部门的意见,凡可能危及文物安全、影响历史环境风貌的,应当事先征得当地文物部门的同意。旧城改造和新区建设不得影响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和历史文化保护区的传统风貌和格局,不得破坏历史街区的完整性。 

  在进一步加强政府财政对名城保护投入的同时,采取“多元化”投入机制,调动社会力量加入名城名镇保护行列。在“政府保护为主”的同时,通过政策和激励机制,引导社会力量加入。通过对历史文化街区的自身经营收入,以支持文化遗产及名城名镇保护事业的发展。 

  江苏各地还力求通过对居住中“神”、“韵”的把握,对名城的地形、风貌、气候、环境等外在因素及人文历史、文学艺术等深刻的理解和思考,对城市独特的文化主题的领悟,将名城保护观念融入居住文化。苏州市桐芳巷的改造试点,按照“曲径通幽”的传统格局、“轻巧淡雅”和“粉墙黛瓦”的传统风貌建成了配套齐全、富有特色的居住小区,并对街坊内具有历史保护价值的一批明清古建筑作了保护和整修,增添了街坊的文化气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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