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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家瑾:历史文化名城如何实现双赢

admin 2005-09-26 来源:景观中国网
  近年来,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进入快速发展阶段,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发展的矛盾越来越突出,问题越来越复杂。   由于缺乏保护意识,历史文化名城文化古迹被破坏的例子不胜
  近年来,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进入快速发展阶段,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发展的矛盾越来越突出,问题越来越复杂。

  由于缺乏保护意识,历史文化名城文化古迹被破坏的例子不胜枚举。有的城市在对旧城的改造过程中,不重视对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大拆大建中毁坏了众多古迹和园林;有的城市高层建筑已深入到旧城中心或关键部位,造成了对城市景观的严重破坏,成了城市建设永远的遗憾;有的历史文化名城在改造中将古街和民宅整体拆除,造成的损失无可挽回。城市建设中文化保护意识的淡漠,使得一些历史悠久的城市传统中断,一些文化遗迹已经销声匿迹,城市失去了部分的记忆。

  尽管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入文化遗产的总数中国位列世界第三位,但在历史文化名城占据1/3份额的世界级文化遗产名录中,中国103座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中却只有平遥和丽江两座小城市列入,而像北京、西安这样赫赫有名的古都以及其他百余座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却因为历史风貌遭受不同程度的破坏而无缘进入。

  价值取向和利益诉求决定了管理者的行为方式,也在一定的程度影响了事情的结果。开始于上个世纪50年代的丽江古城保护,就是由于当地政府没有立足旧城改造进行城市建设和发展,而是做出了保留古城、开发新城的决策,使得古城可以完整地保存,并使得古城和新城并存发展。古老街巷曲折有致,民居建筑高低错落,小桥流水、纳西人家的诗情画意不仅展示了古城文化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也吸引了大批游人前往,带动了相关产业的发展。

  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与发展并非对立关系,而是可以相辅相成、和谐互动。对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完全可以成为推动社会进步、经济发展以及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动力和资源。而历史文化名城则可以通过保护性的开发创造新的辉煌。在推进文化一体化的时代背景下,丰富的、独特的历史文化资源将为城市发展提供强大的后发优势,为城市快速发展提供重要的动力支撑。而要做到保护与开发并举、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赢,首先要求政府的决策者和管理者树立可持续发展观念,树立“开发是政绩,保护也是政绩”的概念,注重文化资源的保护和继承,特别提防只重视城市物质改善而忽视城市文化内涵构建、大肆拆除具有悠久历史文化的街区、胡同、建筑、破坏城市原有风貌、中断城市的历史的行为。

  任何一座城市的建筑风格、历史遗存和文化轨迹都是区别其他城市的特性,只有尊重城市的历史,善待城市的文化资源,进行很好的保护和继承,才不至于在城市建设中失去文脉和特性,才能谈到城市的进一步发展;而历史文化名城由于具有深厚的文化遗存和丰富的人文资源储备,在发展文化产业上有先天的基础条件和内在根基,应该在做好保护性工作的前提下,充分利用有利条件,深入挖掘和整合城市人文资源,拓展城市文化产业,变文化优势为经济优势,实现历史文化名城的辉煌和腾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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