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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遗产保护与文化强市建设

admin 2005-06-05 来源:景观中国网
  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峨眉山———乐山大佛”是我市文化建设中独特的极为宝贵的文化财富,无可置疑的成为乐山文化立足于海内外的标志性品牌。在四川文化强市的建设中,具有
  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峨眉山———乐山大佛”是我市文化建设中独特的极为宝贵的文化财富,无可置疑的成为乐山文化立足于海内外的标志性品牌。在四川文化强市的建设中,具有不可取代的地位和意义。由于文化遗产不可再生产的特殊性,在我们开发利用它时,首要的工作必然是保护,首先要考虑的是遗产的可持续发展和防止遗产的非持续发展。作为文化遗产,“峨眉山———乐山大佛”承载着过去或者现在还存活的某种文化,是承载着记忆的财产。

  以乐山大佛为例,它就承载着唐代嘉州文化、唐代佛教艺术———这主要从其单体大佛龛像遗址而言;而这一单体的扩展,便是相关的城市、景观和逐渐连着它的地域,即一个文化环境和生态体系领域。因此,乐山大佛文化遗产的认知不能局限于大佛龛像遗址这一单体文物,而必然地包含凌云、乌尤等青衣三岛以至于东岩、三江汇流、嘉州古城等文化环境和生态体系。如此,在当下的城市建设、旅游开发中,影响甚至破坏上述文化环境和生态体系的建设显然就是不适宜的了。从遗产的文化环境和生态体系来看,就是对遗产本身的影响和破坏。

  《威尼斯宪章》规定:“古迹的保护包含着对一定规模的环境的保护。凡传统环境存在的地方决不允许任何导致改变主体和颜色关系的新建、拆除或改动。”由此,在直面大佛的嘉州古城新建比大佛还高的高层建筑等等做法就值得商量了。其二,文化遗产又是存活在过去和共存在现在的文化多样性的主要表现形式,具有以传统生活方式或者民间传说的方式被表述的无形的内容。有关“峨眉山——乐山大佛”的文化传统、民俗风情、民间传说、文献也同样是“峨眉山——乐山大佛”文化遗产的组成部分,差别在于是以口头的、非物质的形态表示而已。因此,保护这种口头形式的表述、这种非物质的文化形态,是我们必须重视的一项工作。 

  10多年前那次“大佛文化”的讨论中,乐山社科历史文化界在这方面作了初步的有益的尝试,使人们意识到,所谓“名山”、“名佛”、“名城”、“名人”其实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因此,遗产多样性的认知和发展是我们今后应该加强的工作之一。其三,文化遗产属于全人类,也属于我们的子孙后代,属于若干代人的公共财产。但在遗产处置时,子孙后代却无奈地处于缺席、没有发言权的状态,被动地把权利交给了我们这一代人。所以,本着“代际公平”的原则,我们这代人在行使处置权,在遗产保护与经济文化发展的关系上,面对祖宗遗产,虑及子孙后代,面对这“不可计算、不可替代、不可再生”的文化遗产时,至少应该想到这样一句话:“当你不知道应当怎么办时,保护第一;当你不能确定行动的后果时,保护第一。”不要让我们的子孙们长大后这样说:“这些爷爷们,搞的啥子名堂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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