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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城变更规划未获通过 规划调整将重新公示

admin 2005-03-17 来源:景观中国网
  2月20日是新华联地产公司向其开发的北京青年城小区业主公示规划变更方案的最后日期。作为《北京市城市规划公示管理暂行办法》出台后首例向业主公示规划变更方案的事件
  2月20日是新华联地产公司向其开发的北京青年城小区业主公示规划变更方案的最后日期。作为《北京市城市规划公示管理暂行办法》出台后首例向业主公示规划变更方案的事件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公示的结果如何一直是各界关心的问题,就此记者进行了追踪采访。

  ■首次公示宣布无效

  “公示青年城规划调整方案得到了广大业主的积极回应并提出了很多很好的意见和建议。”北京新华联地产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方明理说,“但由于是公示规划变更方案的首例,没有任何经验可以借鉴。因此,在准备工作上有许多不充分的地方,如没有单独制作公示展板向业主展示,没有将建委、规委、教委的会议纪要向业主出示造成了一些业主的疑虑。于是宣布北京青年城2005年1月28日至2月20日进行的公示活动无效。”方明理对这一结果虽然有一些遗憾,但他相信只要与业主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后,规划变更会得到业主的支持。
  北京青年城是由北京新华联地产控股有限公司开发的位于北五环外的住宅社区,原规划要建一所小学。因为土地政策的变化和绿化隔离带建设投资体制的改变,使青年城二期用地现在已很难落实,青年城项目即将封园。按原规划指标,目前青年城生源不足5个班,生源严重不足。于是新华联地产想将学校用地改建为两栋住宅楼及部分绿地。开发商的这一举动引起部分业主怀疑:认为调整规划就是开发商损害业主利益,牟取暴利。

  ■规划调整将重新公示

  2月份的公示虽然宣布无效,但开发商表示将在本月底重新进行公示。

  按照《北京市城市规划公示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居住区建设工程规划方案一经批准,开发建设单位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除特殊情况在规划审批前必须采用公开程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5个工作日,公示的全过程要经建设工程所在地公证部门进行公证,公示意见是规划设计方案调整的重要依据,受影响利益人“同意”或“弃权”意见超过三分之二以上,开发建设单位持经公证部门公证的公示结果向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整已经批准的居住区规划方案。

  在2月份的公示中,开发商展示了一个初步设想。有业主认为,方案不太明确,有欺诈之嫌。开发商对此表示,因为规划调整最终以政府审批文件为准,公示的决定内容只是一个定性的方案,具体的面积乃至调整后的建筑高度,间距,都以政府审批文件为准。目前开发商正在调整方案。开发商表示,如果业主不支持规划调整,他们将尊重业主的意见,将学校按原规划建好;如果业主通过该调整方案,他们将捐款100万人民币成立“北京青年城业主爱心基金”。不管结果如何,公示制度都是一个进步,体现了业主当家做主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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