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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性开发盘活旧城

admin 2005-03-07 来源:景观中国网
  规划摘要   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积极探索小规模渐进式有机更新的方法,在政府主导下妥善处理居民生活条件改善与古都风貌保护的关系。防止片面性,解决“建设性破坏”所引
  规划摘要 

  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积极探索小规模渐进式有机更新的方法,在政府主导下妥善处理居民生活条件改善与古都风貌保护的关系。防止片面性,解决“建设性破坏”所引发的矛盾,疏解居住人口,消除安全隐患。统筹保护历史文化资源,重塑旧城优美的空间秩序。 

  规划解读文保单位坚持原址保护 

  旧城产业:文化、旅游唱主角 

  按照新规划,旧城的发展将不会片面追求经济发展的目标,而是鼓励发展适合旧城传统空间特色的文化事业和文化、旅游产业,同时完善相关的服务、特色商业和居住等功能。 

  参与规划编制的很多专家都认为,历史文化名城不能按以往的办法仅仅消极、单纯地保护历史文物,但也不同于以发展经济为导向的开发性建设,而需要发展文化、旅游等与历史文化名城空间环境相适应的产业,以此达到保护的目的,同时还可以通过文化的差异标志出城市的特色。 

  据了解,正在进行的北京传统商业街区前门大栅栏的改造,就提出了以文化复兴使该地区恢复活力,以繁荣经济的思路,因此改造规划也是将传统的保护与现代的需要相结合,在继续保持传统商业特色的同时,也将结合新的使用功能恢复会馆文化和南城所特有的京味文化,并考虑设置了可作为旅馆的四合院建筑。 

  旧城交通:行人过街尽量不爬天桥 

  国际上的历史文化名城中的旧城区一般都采取各种手段限制,通过限制机动车的数量减少对旧城环境、交通产生不利影响。同样,小汽车也不会成为北京旧城区的主要出行方式。 

  在不会采取行政手段限制汽车拥有量的基础上,旧城将不会采取拓宽道路的方式疏解交通压力,而是减少小汽车的出行需求,比如控制车位规模对机动车的使用与拥有实施适度控制,同时用方便换乘、快捷的公共交通吸引个体出行。此外,步行交通和自行车交通在未来城市交通体系中仍是主要交通方式之一,在规划、建设和政策法规中为行人与自行车提供方便,保证步行道有效宽度,过街设施以平面为主,改善自行车与公共交通的换乘,并建立和完善自行车交通和步行游览系统。因此,旧城的道路改造也将不会采取拓宽道路提高车流量的方式,道路改造将在保护旧城棋盘式格局和胡同尺度的前提下进行。 

  旧城房屋:节能材料延续传统风格 

  对旧城的保护不会大拆大建,建设总量和开发强度也将受到严格控制,传统空间格局与风貌将会得到重点保护,但是对历史遗存的保护也并不意味着以牺牲舒适的生活为代价,更不能局限地理解为是对残旧房屋的保存。旧城的保护将会探索适合旧城保护和复兴的房屋改造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模式,既逐步拆除违法建设及严重影响历史文化风貌的建筑物体和构筑物,同时也要制定科学合理的房屋质量评判和保护修缮标准,逐步改造房屋、消除安全隐患,并使市政设施通过改善满足居民生活、环境保护、旧城保护的需要,提高生活质量,促进传统工业和建材产业的发展。 

  旧城院落:挂牌院落按文物保护 

  文物保护单位是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重要内容,新规划中明确:做好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工作,继续公布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根据文物资源的布局和特色,分类进行保护和利用,文物保护单位坚持“原址保护”的原则。 

  规划还明确了加强对挂牌院落的保护和修缮,继续调查并公布保护院落名单,制定和完善挂牌保护院落的保护措施,同时,这些院落应依据文物保护的有关法规实施管理。 

  名词解释旧城整体保护 

  旧城的范围为明清时期北京护城河及其遗址以内(含护城河及其遗址)的城市区域。 

  保护从永定门至钟鼓楼7.8公里长的明清北京城中轴线的传统风貌特色。 

  保护明清北京城“凸”字型城廓。保护由宫城、皇城、内城、外城四重城廓构成的独特城市格局。整体保护皇城 

  保护旧城内的历史河湖水系,部分恢复有重要历史价值的河湖,形成一个完整的系统。 

  保护旧城内胡同格局和“棋盘”式路网骨架。 

  保护北京特有的“胡同——四合院”的传统建筑形态。 

  严格控制建筑高度,保持旧城平缓开阔的空间形态。 

  保护重要景观线,严禁插建对景观保护有影响的建筑。 

  保护旧城红墙黄瓦、青灰民居的传统色调,旧城新建筑应与旧城整体风貌协调一致。 

  保护古树名木及大树,突出旧城以绿树衬托建筑和城市的传统特色。皇城环境整治 

  重塑皇城边界,特别是皇城的西、北边界,展示皇城墙位置。 

  强化中轴线沿线的绿色景观。沿景山前街、后街、西街、东街的一侧或两侧,结合环境整治规划一条连续的绿化带。保护南北长街、南北池子街道两侧的行道树木。 

  加强皇城内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修缮、腾退和合理利用,加快对皇城内文物保护单位利用不合理情况的调整和改善,首先改善大高玄殿、宣仁庙、京师大学堂、智珠寺、万寿兴隆寺等文物的环境。 

  加强对有历史文化价值的建筑或院落的保护和修缮,先期选择2至6片有价值院落(真如镜胡同、张自忠故居、互助巷47号、会计司旧址、帘子库、北河等周边地区)比较集中的区域进行房屋修缮、腾退居民、拆除违法建设、改善居住环境的试点,为普通民居的保护积累经验。 

  对在皇城环境整治过程中发现的,经考证为真实的历史建筑物或遗存,必须妥善加以保护,并加以标示。 

  采取措施分阶段拆除一些严重影响皇城整体空间景观的多、高层建筑。近期需拆除的建筑有:陟山门街北侧的6层住宅楼、景山公园内搭建的圆形构筑物、京华印刷厂烟囱、欧美同学会北侧的市房管局办公楼、北池子大街北端的北京证章厂办公楼等5处;中期应重点整治主要道路两侧的多、高层建筑。 

  对建筑质量较好且与皇城风貌不协调的多层住宅,应予以整饰。对于现状为平屋顶的多层建筑,特别是居住建筑应采取措施将平屋顶改造成坡屋顶,坡屋顶颜色以青灰色调为主。对新审批的建设项目,均应严格控制建筑高度,采用坡屋顶(青灰色调)的形式,并不得滥用琉璃瓦。 

  结合住房产权制度的改革以及旧城外新区的土地开发,逐步向外疏解皇城内的人口,降低人口密度,使居住人口达到合理规模。 

  加大拆除皇城内违法建设的力度,不在皇城内新建大型的商业、办公、医疗卫生、学校等公共建筑。 

  在环境整治的基础上,进一步宣传皇城作为历史文化保护区的重要意义,提高全民对皇城整体保护的意识,加快立法工作,制定《北京皇城保护规划》实施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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