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遗产屡遭破坏 文物保护亟待加强
admin
2004-08-03
来源:景观中国网
近年来,我省文物与文化遗产保护方面取得不少成绩。但是,记者近日在采访中也了解到,搞好这项工作的形势仍不容乐观。主要问题是: ——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意识淡漠 不
近年来,我省文物与文化遗产保护方面取得不少成绩。但是,记者近日在采访中也了解到,搞好这项工作的形势仍不容乐观。主要问题是:
——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意识淡漠
不少地方对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性认识十分淡漠,认为文物保护是文物管理部门的事,没有把它看成是自身应尽职责;有些群众文物保护意识不强,把名人故居、古民居、古建筑视为一般房屋,甚至以危房看待,只使用不维修;有的居民甚至还在文物保护区域内违章搭盖,破坏了整体景观,致使历史文化街区、名人故居、古民居、古建筑破损破坏严重。福州市“三坊七巷”和朱紫坊历史文化街区和名人故居、台江区上下杭古民居和会馆、莆田市的翁氏、林氏、陈氏故居等都年久失修,破损严重,有的甚至濒临倒塌;龙岩市60%的文物保护单位也亟待维修。一些农村,有的人甚至在文物保护区开山炸石、乱修坟墓。泉州市清源山、九日山、灵山圣墓等地都因此受到一定程度的破坏。
——保护与建设的矛盾导致文物被毁
一些地方的领导干部急功近利,将文物保护与发展经济对立起来,把保护历史文化和文物视同包袱,片面强调发展经济,忽视统筹兼顾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片面迎合开发商利益,无视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片面强调文物的开发利用,忽略文物古迹及周边环境的保护和协调,使“历史文物”淹没在“现代文明”之中。在我省,因发展经济破坏文物的事屡有发生。莆田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柯氏民居于1993年因建路被拆毁,至今未予修复;泉州天后宫前德济门遗址、福州仓山严复墓,新建道路都穿过其保护范围;漳州历史文化名城的代表性建筑东城门于深夜被有关单位违法拆除;福州台江区上下杭片一些很有价值的文物古建筑被拆除或“异地迁建”。少数房地产开发商无视法律,任意拆除或毁坏文物。漳州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在文物管理部门依法干涉的情况下,仍强行拆毁市级文物保护单位芗潮剧社旧址;泉州某公司挖掘破坏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德化窑的保护范围,当事人仅被处罚款了事;省级文保单位莆田兴化府城隍庙的附属文物二忠祠、节孝祠,被某建设发展公司强行拆除,其商品房又侵占城隍庙东侧30米保护范围内的土地。更有甚者,有的地方随意拆除古建筑、古民居、历史遗迹后,再斥巨资建造仿古建筑、仿古文物等,以为政绩。
——文物安全状况令人担忧
现在有相当多的文物保护单位特别是革命博物馆(纪念馆),文物库房安全设施未能达到相应的防护级别,有的甚至连灭火器材都没配备,存在严重的消防和安全隐患。古田会议纪念馆1万余件文物全放在一间库房里;连城县新泉革命纪念馆里,张南生将军捐献的1000余件革命文物都放在简陋的木箱里;漳州市灯谜艺术馆将有关灯谜方面珍贵的孤本、善本随便存放在无安全防范设施的玻璃柜里。目前,许多文物保护单位分属相关部门管理(如寺庙等归宗教部门管理),因体制原因,文物管理部门对文物的使用、保管、安全防范等鞭长莫及。革命纪念馆里的旧枪支防盗、防抢设施不健全。走私文物案件不断发生,寺庙文物、名人大墓屡屡被盗被挖。如仙游蔡京墓前石翁仲被盗,东峤林氏大墓被盗挖;长乐漳港镇龙峰村附近山上清代墓石雕多处被盗等。许多住户在古民居、古建筑内乱拉电线、乱挂空调,存在严重的火灾隐患。记者从省有关部门获悉,自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我省仅博物馆、纪念馆被盗案件即达28起,馆藏文物被盗438件。今年上半年又有宁德蕉城同圣寺佛塔、黄鞠墓、闽侯桐南村4座唐代古墓等县级以上保护文物被盗,省级文物南安石井镇的中宪第、县级保护文物古田县洪湾村的半山桥等被火焚毁。
文物是历史的见证,是不可再生的资源。我国《文物保护法》已实施20多年,新《文物保护法》也已颁布1年多了,但无视文物保护现象仍十分普遍。对此,有关人士认为,应向全社会广泛宣传《文物保护法》和《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文物保护法规,普及文物基础知识,提高全民的文物保护法制意识;同时要将文物保护工作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城乡建设规划,制定文物安全预案等,以更好地促进我省文物与文化遗产保护事业的发展。
发表评论
您好,登录后才可以评论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