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为“失踪”景观怒告开发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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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7-02
来源:景观中国网
南京市民蓝女士购买了江宁“瑞景文华”的一套别墅,如今别墅盖好了,可她却一直未接收。她丈夫气愤地告诉记者,“到了房屋交付日,开发商承诺修建的人工河、绿地及私家花园却难
南京市民蓝女士购买了江宁“瑞景文华”的一套别墅,如今别墅盖好了,可她却一直未接收。她丈夫气愤地告诉记者,“到了房屋交付日,开发商承诺修建的人工河、绿地及私家花园却难觅踪影”,为此蓝女士怒将开发商南京瑞景房地产公司(简称瑞景公司)告上法院,要求该公司于6个月内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承诺。前天,江宁法院对此案运用普通程序审理完毕,在双方均愿调解的基础上,暂时未作判决。
据蓝女士诉称,她于2002年看中在建的“瑞景文华”楼盘中“唯美苑”15—A的别墅,瑞景公司在售楼广告宣传图册及沙盘模型中,将唯美苑15—A房屋的环境设计成了东侧为人工河,南、北两侧为绿地、花园的优美景观。于是,她要求瑞景公司将上述宣传图册中的设计作为售房承诺,用文字及平面图表述在双方于2002年7月1日签订的《商品房屋买卖契约》及相应的附件9中。2002年11月,瑞景公司通知她交付房屋,但她发现房屋周边的人工河、绿地及其花园却不见踪影。为此,她拒绝接收房屋,并多次要求瑞景公司继续实际履行合同,在房屋东侧修建人工河,将房屋东、北两侧的石墙、木凳、木制雕塑等全部拆除并平整为绿地及花园,但未果。为此她诉至法院,要求瑞景公司按约定履行合同。
前天上午9点,江宁法院的3位法官组成合议庭,运用普通审理程序审理此案。在这次庭审中,蓝女士还请出了证人———与她同期购买“唯美苑”别墅的徐小姐,证明了蓝女士的说法。与此同时,蓝女士还拿出“唯美苑”这一期的沙盘照片,上面明确记载着小河以及走向。
瑞景公司的代理律师则认为,这纯粹属于双方在认识上的分歧所造成的。“瑞景文华”的景观设计公司对此作了情况说明:“瑞景文华”A区总平面图中部有三段原框符号,是一个设计意图,这表示动水与花园、绿地、休憩空地的景观结合,并不具体代表河流长度与宽度”。
同时,被告代理律师认为,沙盘模型上做了特意说明“仅供参考”,只是属于合同法的要约邀请,对当事人双方不产生约束力。因此他们如果再修人工河,将会耗资巨大,这与合同法所追求的效益也是不相符合的,据此他们愿意赔偿或者解除合同。
蓝女士的代理人———南京爱信律师事务所周健律师回击到,本案反映出消费者已不再仅满足房屋建筑质量,并且在追求私密性及工作之余休闲怡情等个性化需要的环境性质量。现在,就算改变小区的环境涉及到其他业主利益,那也是被告造成的,因为被告与蓝女士在合同里就约定了人工河等景观,被告不履行,就是对蓝女士的违约。况且与蓝女士同期购买别墅的业主,均在沙盘上看到人工河。如果被告现在就恢复修建人工河,不但不损害其他业主的利益,反而是在维护这些业主的利益。
最后,双方都愿意调解,但因调解方案不明确而当庭没有结果。对于本案的进展,快报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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